《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自2010年受理*件破产案件,2014年年底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从受理*件破产案件至今已有八年。八年来,徐根才作为副院长在一线繁忙的工作中,坚持自己主办、指导审理破产案件,研究理论并总结经验,《破产法实践指南??(第2版)》应当说是江山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可复制、可推广的一部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本书为“民国比较法文丛”之一,主要是针对破产法这个领域,对民国时期中外各国的相关立法做一梳理、介绍与比较。
2006年8月27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新破产法在理念与制度方面有诸多的突破,如重视债权人自治、引入破产管理人制度和重整制度、强化破产责任等。新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必然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也会给我国企业的发展提出新的机遇和挑战。 本书结合现实案例,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从企业破产的原因到破产法律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指出了破产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书有助于相关专业法律人员深入了解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风险,同时也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了解破产法,提升自身法律意识,有效防范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美国法律文库·法律中的政治:一个进步性批评(原书第3版)》在维持前一版核心内容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十五章,实际增加的页码均为更新的和修改的内容。现在《法律中的政治》全篇包括了私法和公法这样一个广泛范围,也包括了法学院年级所讲授的通常科目。新增加的章节涵盖了健康、福利、知识产权、同性恋者权利、对少数人的补偿行动、财产、民事程序、获得正义的途径、权力分立、政府对财产的征收、法律和文学。《法律中的政治》仍然分为三个部分:传统法理学和法律教育,法律领域选择的一些问题,以及对法律的进步主义态度。这些问题和领域又分成了十个广一些的范畴:诉讼和法律程序、生命、自由、财产、平等、犯罪和正义、人身伤害、商业、劳动和社会福利以及政府的角色和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