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各级人民法院法官精准把握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强制清算等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充分理解《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以及《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条文文意和制定背景,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组织参与司法解释及会议纪要起草工作的同志撰写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三)、清算纪要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条文主旨、条文理解、相关原理、审判实务等部分对条文所蕴含的丰富内容结合制定背景进行了翔实阐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三)、清算纪要理解与适用(注释版)》具有实务性,适合法官、律师、公司法务人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公司管理人员等使用。
本书通过教授学习者灾难相关的损伤疾患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以及大范围灾难后大规模伤亡的处理及人员护理等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从基于个体到基于人群的救护转运。 2)在模拟灾难情景时,演练大规模伤亡人员的分诊。 3)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选择合适的策略,符合组织结构和社区负载能力。 4)模拟训练灾难事件处置中心或者事故指挥中心,在模拟大规模伤亡事件情景中,模拟进行相关角色的划分和训练。 本书通过教授学习者灾难相关的损伤疾患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
《城管论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研究》以司法部课题《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研究》的成果为基础,同时吸纳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的三个课题《深化首都城管体制改革研究》(2007)、《北京市违法建设治理研究》(2009)和《北京市城管行政执法流程研究》(2010)的研究成果。因此,《城管论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研究》得以完成,首先要感谢司法部和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大力资助,特别是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本书资料的获取以及相关调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大量的帮助。
本书通过教授学习者灾难相关的损伤疾患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以及大范围灾难后大规模伤亡的处理及人员护理等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从基于个体到基于人群的救护转运。2)在模拟灾难情景时,演练大规模伤亡人员的分诊。3)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选择合适的策略,符合组织结构和社区负载能力。4)模拟训练灾难事件处置中心或者事故指挥中心,在模拟大规模伤亡事件情景中,模拟进行相关角色的划分和训练。本书通过教授学习者灾难相关的损伤疾患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以及大范围灾难后大规模伤亡的处理及人员护理等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从基于个体到基于人群的救护转运。2)在模拟灾难情景时,演练大规模伤亡人员的分诊。3)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
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主要类型,在参与市场竞争时,不仅要严格遵循市场准入规则,也要严格遵循市场准出规则。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共同构成了公司终止的法律制度。因公司破产清算是破产法规范调整的范畴,本书如无必要一般不予涉及,笔者仅就公司解散清算制度进行研究。
相比较于1986年的《企业破产法》、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破产法律制度,2006年8月修正的《企业破产法》和《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可以申请破产,这对以往施行的“企业法人破产主义”做出了重大改变。但由于合伙企业的特质,即有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使得合伙企业的破产制度与既往的法人企业破产相比,从法律理念、制度价值到具体制度都存在重大挑战。在众多融资工具采用有限合伙的现实状况下,如何清算并退出市场是亟需回答的问题。本书在借鉴国外的立法原理、规则和参考我国的“法人企业破产”制度的基础上,试图从合伙企业的本质出发,论证其破产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可能性,并且提出特别适合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的立法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自2010年受理*件破产案件,2014年年底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从受理*件破产案件至今已有八年。八年来,徐根才作为副院长在一线繁忙的工作中,坚持自己主办、指导审理破产案件,研究理论并总结经验,《破产法实践指南??(第2版)》应当说是江山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可复制、可推广的一部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破产法是私法,破产原因制度是破产法的关键,债务人财产的保值增值是破产法的核心问题。破产法的宗旨在于债权人整体权益最大化,兼顾债务人救济,同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前二者是破产法的直接调整作用,后者为间接调整作用。现行破产法建立了市场驱动模式、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概念、共益债务制度和破产重整制度等现代化破产法律机制,推动我国破产立法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然而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定位、破产管理人的行为标准、破产免责制度如何建设、待履行合同处分规则等问题仍亟待解决。破产法为市场经济提供法制化的退出机制,同时其功能发挥依赖于市场机制的发达程度,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是实现破产案件“去行政化”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破产法条文较少、破产法原则尚在学界讨论中、司法解释不足,影响着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