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纪念我国《保险法》颁布20周年为主题,选取了40余位学者、保险实务人员、法官、保险监管干部等科研成果,既肯定了《保险法》对规范调整保险市场的价值,又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我国《保险法》的建议,有利于我国保险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发展。
全书总共24章,内容涉及我河航运经济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全书重点对内河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一方面对《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内河船舶保险合同》、《内河船舶拖带合同》和《内河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传统合同形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在系统化的基础上,对传统合同形式中的新问题、新思路作更为全面的介绍。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危机后导致的《内河船舶建造合同》、《内河船舶买卖合同》以及《内河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等焦点、热点合同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和介绍,希望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中的各类纠纷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同时,我们对直接关系内河船员和内河航运单位利益的《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内河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等合同形式也作了较为广泛的分析和介绍。
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保税业务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发展,传统的保税加工业务长期占据我国外贸半壁江山。近年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保税物流业务发展迅速,保税服务业务也逐渐兴起。与此同时,国家为推动保税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陆续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文件,为我国保税业务构建了较完整的规范体系。由于保税业务门类繁多、法规文件数量庞大、规定繁杂且修改更新较快等原因,海关保税监管人员在法规文件查询、适用上往往存在一些困扰。为进一步增强保税业务执法依据的透明度,提高海关保税监管执法统一性,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中国海关保税业务政策法规大全》。 本书的编写遵循完整、系统、实用、有效和的原则,结合海关系统近年来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成果,对文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国际贸易、航运交往日益频繁。国际海商立法和世界各国的海事司法处于历史活跃期。中国的海商立法虽然起步较晚,但在借鉴国际海商立法的基础上,发展很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作为专门的综合性海商法典,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基本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程序规则,共同构成了中国海商法律的基本体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法律实施的要义和精髓则往往体现在法院的司法裁判之中。成文法的滞后性、原则性、抽象性同社会生活的多元、复杂和现实相比,时常会给人们带来矛盾与困惑。要使相关法律规定有效作用
本书的两位作者都出身于海运企业,且从事相同的海事理赔工作(即从事海商法实践)。由于我们看问题的角度与中国的海商法学者有着较大的差异,所以深感中国海商法研究不仅严重脱离了民法基本理论,而且远远脱离了海运实务。这就导致中国的海商法学者,以及其著作,很难解决海上货物运输中现实存在的诸多法律问题。基于这种思考,本书特点在于是用民法基本理论指导海商法;第二是与海运实践紧密结合。例如,本书第五章涉及了许多其他海商法著作中从来都没有涉及的海商法问题,诸如“港口作业费”、“船期表要约”、“集装箱铅封费”“提单的套单风险及违法性”和“提单债权是否随提单转移”等一系列现今海运市场上经常发生的海事纠纷。本书共引用了近50余个中外案例,其中有50%是作者亲自承办的海事案件,其他外国案例均摘自几本英国著名
《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第3卷):新解读与适用研讨(专辑)》出于推广宣传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新《保险法》的需要,将新《保险法》的解读与适用作为主题,组织法学专家、保险从业人员和司法人员,针对新《保险法》的修改变化所涉及的法律内涵和法律适用事宜,进行研讨,提出各自的见解,对于法律适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建议。同时,《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第3卷):新解读与适用研讨(专辑)》从完善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角度,进一步指出新《保险法》尚存在的法律疏漏,并进行理论探讨,就其修改阐述各自的见解。 希望《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第3卷):新解读与适用研讨(专辑)》能够为新《保险法》在中国保险市场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