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下简称《公约》)已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实施。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该《公约》,同时声明:中国不受《公约》第66条第2款的约束。《公约》是迄今为止关于治理腐败完整且具全球性、综合性和创新性的国际法律文件,对腐败犯罪的界定、腐败利益的剥夺及反腐败国际合作题的严谨规定,不仅为国际社会反腐败提供了基本法律指南,而且在世界围内倡导了治理腐败的科学理念和长远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