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等。
随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发展,律师业务范围越来越宽,社会作用越来越大,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律师,早已不仅仅是“打官司”的代理人,更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都律师行业已步入一个规范化长足发展阶段,同时不断创新和突破,全国同行业发展。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主编的《北京律师业务指导丛书》一共有十二卷。《刑事辩护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是其中的一本。通过本套丛书,在律师业务的众多领域,汇集了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总结了北京律师的执业经验,反应了北京律师的专业钻研,体现了北京律师的职业精神。
本书以犯罪控制作为视角,研究宏观的刑事诉讼问题。也就是从犯罪学的语境出发使用犯罪控制一词,并用以观照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启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种程序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度”是控制一词的基本内涵,作者认为,犯罪控制既是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的“度”,也是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度”。就国家启动刑事诉讼而言,惩罚犯罪是其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而人权保障是保证刑事诉讼不偏离既定方向的有力手段,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必须统一在犯罪控制的“力度”范围之内。
“刑法相关规定”部分节录了与该罪名相关的刑法条文。《刑法》是刑事案件立案和定罪量刑的根本依据。为了便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刑法,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本部分将与各罪定罪、量刑、罪数认定等问题有关的刑法规定进行系统地整理。
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和重心,建构合理的庭审制度理论对于刑事诉讼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的价值。而且新型事诉讼体制下的庭审环节,是各种矛盾和冲突的集中体现。通过探讨庭审的基本理论以及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研究整体上的制度协调和微观意义的制度填充,对于新的刑事诉讼体制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著作共分10章,前四章论述庭审制度的一般性问题,如庭审的要素、功能和价值目标;庭审的基本原则和原理;庭审制度的前现代类型和现代类型时势比较研究;关于中国新的庭审方式的特征与模式等,可谓“总论”。后六章则属于“分论”的内容。分别论述庭前的公诉审查和证据开示程序,庭审调查和辩论程序的基本问题,法庭公诉和辩护中的问题。尔后,对庭审调查的重点和难点——人证调查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法官的审理
司法,是国家权力通过法律适用形式在社会纠纷解决领域进行的活动,是国家为“当事人双方提供不同于武力解决争端的方法”。与司法相以对应的英文为“justice”,法文为“judicature”,德文为“Justiz”,“Rechtspflege”、“Judikature”。司法概念的提出与分权学说紧紧联系在一起,孟德斯鸠次提出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他认为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关于国际项的行政权力、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和重心,建构合理的庭审制度理论对于刑事诉讼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的价值。而且新型事诉讼体制下的庭审环节,是各种矛盾和冲突的集中体现。通过探讨庭审的基本理论以及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研究整体上的制度协调和微观意义的制度填充,对于新的刑事诉讼体制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著作共分10章,前四章论述庭审制度的一般性问题,如庭审的要素、功能和价值目标;庭审的基本原则和原理;庭审制度的前现代类型和现代类型时势比较研究;关于中国新的庭审方式的特征与模式等,可谓“总论”。后六章则属于“分论”的内容。分别论述庭前的公诉审查和证据开示程序,庭审调查和辩论程序的基本问题,法庭公诉和辩护中的问题。尔后,对庭审调查的重点和难点——人证调查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法官的审理
本书是试图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来探讨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次努力的结晶。全书共分十三章,内容包括:侦察到案制度,认真对待侦察讯问,被规避与替代了的搜查程序,侦查羁押制度,侦查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侦查中的律师,侦查监督制度的考察与反思,公诉裁量等。
《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在对司法权的性质进行全面反思的基础上,讨论了司法裁判的行政模式、审判委员会制度,对这些司法制度的深层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挖掘。《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入手,对长期存在的“义务本位主义”刑事诉讼模式进行了理论总结,讨论了这一模式对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广泛影响。针对中国刑事诉讼中所面临的程序实施困境,《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还讨论了末决羁押、回避和变更管辖、法院变更起诉罪名、重复追诉和法权救济等五个问题,提出了一些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思路。最后,《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还结合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律师法难以实施的问题,对中国“立法推动主义”的制度变革道路作出了评价,并对那种自生自发的“司法推动主义”的制度试验模式作出了展望。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第2版)》对因果关系问题研究尚处起步之中研究方法掌握上还有待进步探索要真正实现“思维跳跃”研究者就不能满足简单“因果”、“因多果”、“多因果”或者“多因多果”具体分析而应尽力找出那些具有理论辐射力变量因素使之对一系列问题发生具有较为普遍解释力比如说刑事程序法失灵问题分析中假如我们能够找到一条足以对各种程序规避问题都具有解释力“理论线索”并使得程序规避问题与该项理论线索之间因果联系得到充分阐释那么所谓“因果律”其实也就不难推导出来研究者理论贡献也就随之而得到确立。
庭审是刑事诉讼的中心和重心,建构合理的庭审制度理论对于刑事诉讼研究具有重要的、基础性的价值。而且新型事诉讼体制下的庭审环节,是各种矛盾和冲突的集中体现。通过探讨庭审的基本理论以及现实中的矛盾和冲突,研究整体上的制度协调和微观意义的制度填充,对于新的刑事诉讼体制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著作共分10章,前四章论述庭审制度的一般性问题,如庭审的要素、功能和价值目标;庭审的基本原则和原理;庭审制度的前现代类型和现代类型时势比较研究;关于中国新的庭审方式的特征与模式等,可谓“总论”。后六章则属于“分论”的内容。分别论述庭前的公诉审查和证据开示程序,庭审调查和辩论程序的基本问题,法庭公诉和辩护中的问题。尔后,对庭审调查的重点和难点——人证调查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法官的审理
本书阐述的诉讼主张丰富而生动,它涵盖了刑事诉讼中控、辩、审三方的各种请求、意见、声明和见解等,是刑事诉讼主体进行证明的核心。该书对刑事证明对象本身给予置换,将诉讼主张列为诉讼证明对象,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套新的刑事证明体系。它在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中次对刑事诉讼主张做出全面、系统的阐述,并全面提示了诉讼主张对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重要意义,促使刑事诉讼程序正值正培育起独立的品格,走向科学与完善。
“刑法相关规定”部分节录了与该罪名相关的刑法条文。《刑法》是刑事案件立案和定罪量刑的根本依据。为了便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依照刑法,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本部分将与各罪定罪、量刑、罪数认定等问题有关的刑法规定进行系统地整理。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例、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与认可。新版系列能够继续为读者学习法律、适用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改版后的一本通在继承原有体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其内容,主要特点如下: 1.丛书仍以主体法条为序,逐条穿插相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重要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并在相关规定前总结出所附相关规定的主要內容,方便读者查阅。 2.添加强大的按拼音排序的主题检索,便于读者快速查找到需要的法律规定。 3.法条注释和疑难术语脚注并用,辅之以日常生活中生动的小例子,以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
李昌林所著《从制度上保证审判独立:以刑事裁判权的归属为视角》一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从确定选题到资料收集、论文撰写、最后定稿,前后历时两年多。在论文提交答辩之后,他又对论文进行了反复修改,反映出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书稿从刑事裁判权应当归谁、应当由谁行使、如何保障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裁判权的角度,对司法独立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结合我国国情,探讨了我国审判独立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对于推进我国的依法治国及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和政治领导权之间的关系,对于司法权在法院内部的合理配置及审判方式改革,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经过数年建设,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科于1993年12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了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