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民事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案件。
二○○五年暮春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当作为课题主持人的我坐在川大花园附近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写下这篇序言时,心情是轻松的,但也有几分惴惴不安。 轻松是因为书稿终于杀青,课题即将完成。这样一个课题的研究与写作难度,当是我们起初所未曾想到的。实际上,当初选择“德、意刑事简易程序立法及运行机制研究——兼论中国刑事简易程序立法之构想”作为研究对象申报中欧司法合作项目时,我们并没有预计到这一题目会给人以如此大的枯燥感和无力感,直到研究的后期,经由反复斟酌有关材料、广泛阅读相关论著之后,才有了些许心得,形成写作的思路最终成书,从而实现选题的初衷。 不安乃是因为笔者感到,以这样一个学者们讨论已很多的具体制度为研究对象,如欲力求全面创新,实在甚难,既不易实现作者自己的期许,也不易经受住读者诸君
第十三届 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26日举行,审议《刑诉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正草案)》《 组织法(修订草案)》《 组织(修订草案)》《 刑事司法协助法》《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等。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 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 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 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 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
☆专业:由高校法律专家整理编写。☆全面:涵盖刑事诉讼法典及所有相关规定。☆易查:以法典条文为主干,以相关规定为注解,逐一对应。☆指引明确:逐条归纳法条主旨。
第十三届 会第六次会议10月22日至26日举行,审议《刑诉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正草案)》《 组织法(修订草案)》《 组织(修订草案)》《 刑事司法协助法》《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等1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等。 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焦点在: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删去 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 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建立缺席审判制度。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 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 提起公诉。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速裁制度。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结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很新修正本,本书对其法律条文修改的来龙去脉作了逐条注释和专业解读,揭示了修改的重点、难点内容。本法与监察法进行了有效衔接,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本书立足于反恩与改进而展开对刑事政策的理论探讨,系四位青年法学博士的合力之作。研究领域具有开放性,注重吸收借鉴外刑事政策科学研究的前沿成果,对刑事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反恩性探讨;研究视野具有前瞻性,既注重研究解决刑事政策当下面临的问题,更关注中国刑事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研究效果具有实践性,既注重理论的反思和探究,更突出地反映刑事政策作为一门实践科学的品格。本书对刑事法律科学研究者和刑事法律实践工作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作者积多年的观察与思考,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及其运作中的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尤其是对“两院三部”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法理分析,反映了作者的学术敏锐性。此外,本书还对我国实践中被告人与律师之间的辩护冲突问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辩护制度的改革完善、检查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公诉制度研究的新发展、刑事见证制度以及辩护方在审判阶段的调查取证权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刑法修正案(九)·新旧对照】(二合一版本)书号:978-7-5102-1498-1定价:20元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本书是依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二合一版本。编者将历次刑法修正案条文(包括《刑法修正案(九)》在内),准确整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形成*完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并以条文新旧对照的形式标明此次修正的变化。此外,本书还收录了2012年3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二合一版本便于读者查询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使用。
2012年3月14日,现行《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大的修改,并获得通过。此次修改内容涉及基本原则、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证据制度、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特别程序等110个条文,接近原法典的一半,其中新增65条,使整个《刑事诉讼法》由原先的225条增加至290条,面貌焕然一新。作为刑事诉讼法学学习与研究的重要辅助教材,《刑事诉讼法:案例与图表》紧扣此次立法条文的修改,对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订与完善,补写了新增条文的图表与案例,以体现立法的规定,更好地服务广大读者学习与识记有关刑事诉讼法条。考虑到新法还没有正式实施,全新的案例还没有,为此,我们此次修改只是增加了一些近几年出现的典型案例,以增加读者对刑事诉讼法的直观感受;相关的分析则以新法为依据,也能让读者真正理解新法。
审前程序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居于重要地位,它的整体权建既关系到追诉机关能否有效地追究犯罪,也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因此,研究刑事审前程序具有重要意义。本书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刑事审前程序进行了比较考察,探讨了刑事审前程序的基本原则,对刑事审前程序的启动、侦查主体与侦诉关系、强制措施与侦杳行为、公诉、不起诉与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刑事审前程序中的律师辩护等问题行进了系统研究。
《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一书是作者继《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以后,研究刑事诉讼理论问题的第二部著作。本书前三章为刑事诉讼理论的前沿问题。作者首先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产生、发展和现状作了宏观上的回顾和总结,对刑事诉讼一系列基本理论范畴进行了历史的、比较的考察和分析,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重新构建进行了探索,并对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深入的反思。本书后九章涉及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前沿问题。在论述中,作者从独特的视角剖析了中国刑事诉讼的纵向构成,对其特点作出了总结,并就其缺陷和改革出路进行了阐述。由此出发,作者就刑事审判前程序、侦查程序、审程序、简易程序、普通救济程序、再审程序等问题,运用实证和比较的方法,从它们与司法体制关系的角度,进行了崭新的分析。在对这些问题
本博士论文由绪论和四章构成,其中,每一章都由引言、正文和本章小结三部分组成。 绪论部分采取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沉默权的基本含义作了解释,指出沉默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理解既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拒绝回答权、指控手不被讯问的权利以及被告人在庭审中不作证的权利,也包括知情人的拒绝回答权和证人不自陷于罪的权利;狭义理解公指受到特定犯罪嫌疑的人和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来自官方的提问拒绝回答或者完全保持沉默的权利。英美法采广义理解,大陆法及日本法采狭义理解,两者的区别导源于刑事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不同以及沉默权与自由任意性法则之间的关系不同。另外,沉默权与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文的研究侧重于狭义的沉默权。 章对沉默权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进行了粗线条式的描述,揭
本书是试图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来探讨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次努力的结晶。全书共分十三章,内容包括:侦察到案制度,认真对待侦察讯问,被规避与替代了的搜查程序,侦查羁押制度,侦查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侦查中的律师,侦查监督制度的考察与反思,公诉裁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