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国内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这是一套花了大功夫,专门从法律专业人员方便实用角度设计的,全新体例的法律实务类丛书。书系首批共18本,涉及18个常用的法律门类。每本书根据本门类现行法律文件设定的问题(条文主旨)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其他疑难问题,由专家反复研究论证,总结、归纳出该法律门类的“点”作为题目,这些题目囊括了该法律门类的全部内容,实践中遇到这一法律门类的任何问题都能归类到这些“题目”上。每个题目由“精要”与“依据指引”组成。“精要”以专家意见的形式对涉及该题目的法律原理及应注意的问题予以简要提示;“依据指引”则将该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