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录 br br 第一部分:基金案例 br br 案例一 自然人A、中国B公司、C银行O地分行基金合同争议仲裁案 br 案例二 自然人A与中国B公司基金合同争议仲裁案 br 案例三 自然人A与中国B公司合伙协议争议案 br 案例四 自然人A与中国B公司基金合同争议仲裁案 br 案例五 自然人A 、中国B公司、C公司基金合同争议仲裁案 br 案例六 A公司、中国B公司、自然人C、自然人D、E公司、 br F公司、G公司、H公司差额补足协议争议仲裁案 br br 第二部分:债券案例 br br 案例七 A公司、B公司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争议案 br 案例八 A公司、B公司交易主协议争议案 br 案例九 A合作社与B公司A合作社债券回购交易争议案 br 案例十 br 案例十一 中国A银行与中国C公司债券回购交易协议争议案 br 案例十二 中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债券募集争议案 br 案例十三 中国A公司与中国B证券公司承销协议争议案
本书是一部研究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衔接的专著,主要从两种制度的价值理念和规则设计的衔接为研究视角。对商事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土地承包争议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衔接中的理论问题和实务争议进行研究。本书运用立法比较、理论分析和实务梳理等研究方法,对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和土地承包争议仲裁领域中的时效规则设计及适用进行了探讨。在文献中,尚无专门以仲裁时效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出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理论与案例评析》案例选编以调解仲裁法、办案规则为基础,紧密结合调解仲裁工作实际,突出对法律法规解读和应用的准确性、系统性和性,融理论和实用为一体,是调解仲裁系统干部职工及用人单位、广大劳动者学习理解调解仲裁法和办案规则的主要教材。
《留置权制度比较研究》作者参阅了大量的手外文材料,广泛参酌了物权法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全方位地审视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关留置权的制度,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留置权的内涵、性质、分类、法律效力以及设立方式和程序等基本理论问题,并着重探析了留置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处理办法以及我国留置权立法的理性选择等实践问题,力求从理论上有所突破与创新。
本书是作者上一部《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的延续和深入,着笔于开庭审理以及裁决书的作出和执行。一方面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进行细致梳理和解读,另一方面对大量先例以及作者亲历的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和剖析,阐释国际商务仲裁规则。本书之体例结构不同于传统的仲裁法教材,作者在介绍和分析规则的同时,更多的是察微见著于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探究简单明了的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理念,以及其在实践中的体现和运作。
本书是作者上一部《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的延续和深入,着笔于开庭审理以及裁决书的作出和执行。一方面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进行细致梳理和解读,另一方面对大量先例以及作者亲历的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和剖析,阐释国际商务仲裁规则。本书之体例结构不同于传统的仲裁法教材,作者在介绍和分析规则的同时,更多的是察微见著于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探究简单明了的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理念,以及其在实践中的体现和运作。
本书着眼于涉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兼顾理论与实务,重点分析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申请承认与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问题以及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的发展对仲裁司法审查的影响,对从事涉外法律事务的人员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本书是作者上一部《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的延续和深入,着笔于开庭审理以及裁决书的作出和执行。一方面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进行细致梳理和解读,另一方面对大量先例以及作者亲历的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和剖析,阐释国际商务仲裁规则。本书之体例结构不同于传统的仲裁法教材,作者在介绍和分析规则的同时,更多的是察微见著于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探究简单明了的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理念,以及其在实践中的体现和运作。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
本书试图将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仲裁机构的行政化、仲裁协会的建立、仲裁机构内部各种关系的理顺这些问题纳入到“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这个系统中来,提出了“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这一概念,利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深入地解读我国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的现状并探寻未来中国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转型的走向。在明确仲裁机构应为“从事法律服务的非营利法人”这一法律地位后,就仲裁机构监管和治理的不同主体、不同层面系统地对仲裁机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管理和机构内部治理进行深入的、立体的挖掘和分析,理顺行政机关、仲裁协会与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以及仲裁机构内部的关系,以期比较系统地探讨诸多与仲裁机构体制改革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