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 该书共七章,可分为三个部分: 个部分包括章和第二章,梅特兰开宗明义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埋葬了诉讼形式,但它仍从坟墓中统治着我们。”为了解释诉讼形式核心地位的确立,梅特兰专门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 第二部分是该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章。从1066年诺曼征服到1833年,诉讼形式经历了兴起、发达和衰落的发展历程。梅特兰将这一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并详细分析了占有之诉、契约之诉、直接侵害之诉和间接侵害之诉等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诉讼形式及其历史演变。梅特兰认为英国法自身的严密性在其抵御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时发挥了巨大作用。 第三部
本书全书共分上下两篇,共计19个专题,立足于全球视角较为全面地探讨了死刑适用的国际标准、国际社会死刑适用标准对于中国的影响以及中国死刑适用标准之界定等问题。其中,上篇“死刑适用标准之界定:宏观篇”包括12个专题,从死刑适用的国际标准与法的协调、司法视角下的死刑适用标准、死刑案件的证据问题等宏观层面,深入分析并总结了死刑适用标准问题;下篇“死刑适用标准之界定:微观篇”包括7个专题,以微观的视角对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具体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进行了界定。 本书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得到了欧盟方面的大力支持,并在中欧合作的基础上展开。欧洲著名死刑问题研究专家如英国牛津大学资深教授罗杰尔·胡德先生,英国爱尔兰人权中心主任威廉。夏巴斯教授、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阿尔布莱希特教授等
《行政诉讼法要点解答》一般规定、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一审程序、审理中的各种情形、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等等。
本书是《实用法律系列》丛书之一。 全书分成知识篇、实务篇、文书篇三个篇章。书中以问答形式向读者们解答了许多与民事官司有关的问题,例如:什么叫打官司?官司有几种?离婚案件,应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什么叫举证责任?动物造成伤害由谁来承担责任?民事起诉状的具体格式;民事反诉状的具体格式;诉讼中,各类申请书的具体格式等等。
全书论述涉及民事执行的各个主要方面,作者对民事执行的概念、目的、价值、功能以及民事执行法律关系、执行机关、执行救济、民事执行立法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其中既有现象的描写,也有理性的思考,既有对现行制度的透析,又有与外国制度的分析比较,既有宏观的立论,又有微观的求证。应该说,从如此全面的视角分析比较民事执行的基本理论问题,目前尚不多见。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资料翔实,集近年外民事执行理论研究之大战。第三,论述全面,论证充分。第四,敢于创新,对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诉讼证据规则是近年来法律界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是当前司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书分三编,每编以各自的证据规则为序列,构思、论证、设计成系统的证据规则组合,并均以证据规则的立法建议结尾。这部专著所引用的资料比较丰富,也比较新鲜,有许多是来自手的外文资料,在某些问题上探根溯源,使学界对某些问题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并为学界更深入地研究证据规则提供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