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当事人,切实保障二者的诉讼权利将直接关系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双重目的的实现。但是对二者诉讼权利的保障却存在矛盾的一面。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是对造的双方,如果注重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则必然会损害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反之亦然。因此寻求被害人和被告人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是刑事诉讼的主要课题之一。”被害人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原有基础上加强了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作为刑事诉讼主体,被害人的权利规定仍然存在缺陷。在今后的立法中,应顺应世界潮流和刑事诉讼发展的客观规律,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更加突出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一直都是刑事诉讼法的中心问题,也是刑事诉讼走向文明民主的标志。我国修正后的刑事
日本民事诉讼法原来是以德国法为蓝本制定的,因而其系属于大陆法系,但在战后日本法却深受美国法理论的影响。可以说,这虽给沉寂已久的日本民事诉讼法学带来了一缕新风,以致学者们也对这种理论抱有极大的兴趣,但结果上造成了实务与学说背离。本书的立场是,日本的民事诉讼法属于大陆法系,其理论的本质方面必须是规范出发型,因而现为日本民事诉讼法学界多数说的纠纷解决说是错误的,而且所谓的新诉讼物理论也是不正确的。作为大学教学用教材,其中的内容当然是专门针对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的阐释。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各种法律行为、行为能力、意思的正当形成和准确表示、原因、无效的法律行为、期限、条件、负担条款的设置、法律行为的确定和解释、通过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 ?? ??《民法大全选译》的这一部分第三分册,把“法律行为”作为书名。在《民法大全》中,没有一个部分具有这样的标题;在许多现代民法典中,也不包括这一部分(例如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和1942年的《意大利民法典》、1855年的《智利民法典》,采用这种模式的还有《厄瓜多尔民法典》和《哥伦比亚民法典》、1870年的《墨西哥民法典》和1928年的《墨西哥民法典》)。而现代的法学著作通常包括这一部分,或包括一个法律制度赋予法律效果的一般前提的论述,而有些民法典也把它包括在总则部分(例如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1917年的《巴西民法典》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和证明》一书是研究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及证据规则的学术专著。全书共八章,系统阐述了有关证据种类的思考,证据的分类,证据的收集、调查与保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举证、质证与认证,证明标准等。
本书是一部有关日常交际技巧与学问的书籍。全书共分九章,章为“绪论”,主要是讲“言语交际”、“人际沟通”等相关概念;第二至六章讲相关理论问题,包括“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指向类别”、“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目标类别”、“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过程划分”、“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情境要素”、“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的基本原则”;第七至九章是言语交际与人际沟通案例分析,通过鲜活生动的例证分析,理论联系实际,让学习者掌握言语交际的技巧。
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任何法律都是由若干概念和具体的制度构成的,而其中有些概念和具体的制度处于该法律的核心和基础的地位,成为理解该法律的关键词,因此,正确理解,把握这些关键词也就成为正确把握该法律的关键点,民事诉讼也是如此。本书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将民事诉讼中的几个关键词,如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诉讼标的、正事人、第三人、起诉条件、证明责任、判决效力等,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以展开,充分揭示了这些关键词的内涵、结构和运行状态,并力图解析关键词中所涉及的疑难问题,为人们进一步理解,探讨这些关键词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