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征收并非国际投资法中的一个新问题,但晚近发生的间接征收争端具有极为不同的特征,即它们关乎东道国的规制权。基于国际法与法互动、国际制度间互动、投资争端解决导向及中国问题导向的研究思路,本书深入讨论了间接征收的基本原理,细致考察了美国、伊—美求偿庭、欧洲人权法院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仲裁庭的间接征收裁判实践,详细评论了中国投资条约中间接征收规范的发展。
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化是现代仲裁制度和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现象,更确切地说,是一组现象的总和。司法化现象存在于仲裁的各个环节,从管辖客体、主体,到程序原则和裁决制度。部分司法化现象可能是对国际商事仲裁"契约/司法"复合属性的合理确认与强化,因而产生积极效果,而另一部分司法化现象则可能是对该属性的背离,因而带来消极效果。
本书是余凌云编著的《行政法讲义》第3版,以专题样式,对传统行政法体系做了结构性调整;力求在着力梳理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理论的创新:通过对相关理论的细微解构,尽量贴近与回应我国行政法实践需求,解决行政法理论对实践的失语。全书共分十四讲,包括公共行政与行政法,行政法学的总论与分论,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理论变革与第三部门的勃兴,行政自由裁量及其控制,指南、手册、裁量基准与执法规范化,行政调查,行政行为理论,非强制行政手段,行政上实效性确保手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问责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本书在论述了国际刑法和国际犯罪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明晰了海上国际犯罪的概念,重点研究了海上国际犯罪中的战争罪、海盗罪、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罪等罪名。在程序问题上,就海上国际犯罪的刑事管辖权进行了分析,并对海上国际犯罪相关国际立法和国际司法实践的现状进行了整体评价,提出了完善国际司法合作的建议。在借鉴各国先进立法经验的前提下,指出我国刑事立法在与国际刑法衔接上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国际立法:国际法的法源论》尽可能实证性地把握国际立法的现象,努力在理论上使其体系化。以这种意图为基础,在努力确立国际法学上的、应该称为“国际立法学”的相对独立的一个学科的同时,力图论证其固有的对象和方法的存在性。当今,可以说国际立法已经达到质与量双重的高度,为了论证以上的观点,单纯地作为事实现象叙述是不够的。国际立法的存在基础无论如何必须在国际法的法源中寻求,我认为这才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最基本的方法。尽管现代国际法的法源存在激烈的动摇,但是,这种动摇要求展开国际立法问题的关键点正是《国际立法:国际法的法源论》的出发点。
国际贸易和化已经成为现实。毫无疑问,他们都需要自由竞争。哪里有竞争,哪里就有不正当竞争。经验告诉我们,希望市场力量自身来解决不正当竞争问题,乃是一个幻想。因而,普遍认为有必要设计某些法律措施来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将市场行为置于交易自由的旗帜之下,还要使其符合商业正当性。 本书就是为了深入了解二十几个国家的制度,并讨论国际或区域和谐方面的现状。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为更好地理解诸如“不正当竞争”(以及达成某种和谐)这类复杂问题做些铺垫。
《国际商法论丛》注重从比较法特别是英美法的角度,研究跨国民商法律制度,关注前沿问题,强调理论联系实际,为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建设服务。本轮丛刊发了一系列“公司投资法”、“侵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欧盟法”、“信托法”、“仲裁法”、“特许经营法”、“代理法”、“不动产法”等方面的文章。《论丛》已在中外国际商法学界中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学术影响,正在成为国际商法前沿知识的重要聚散地与创新平台。
该书是冯迈伦教授在其1996年海牙国际法学院演讲的基础上增删而成,作者自谓为“半个世纪从事教学与研究的果实”。全书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讨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存在理由,主要类型;国际民事管辖权规则设计的政策考量;作为普通法系代表的美国和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的民事管辖权理论产展的历史。第二部分是对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基本原则和管辖权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国际民事管辖权中“原告就被告”原则与一般管辖权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同意与协议管辖、推定管辖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与禁诉令、不方便法院、平行诉讼规则。
《国际条约及常用国际惯例(应用版)》系列涵盖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全面收录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司法文件和请示复函。此外,为了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附有“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
证据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庭审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庭所能认定的事实只能是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法的意义在于它是界定法庭可以接受何种证据,不可以接受何种证据的法律。美国证据法是在普通法证据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为适应美国审判实践的需要,也取得了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法的发展。《美国证据法》拟就美国证据法向读者作一介绍。书中涉及证据相关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传闻证据,免于作证特权,科学证据,专家证词,实物证据等证据法问题。美国证据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如何确认和使用可靠证据。以及如何兼顾其他社会利益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体现于美国证据法规则中的经验和政策性考虑对我国学者研究证据法问题有借鉴意义。《美国证据法》适合证据法研究者阅读。
国际法在晚清传入中国,是历史大事,可以视作西潮东渐引发文化变迁的典型范例,影响深远,反映了西方文明渗透入中国思维的过程,更展示了中国传统“天下观”崩解的具体情况。全书以全球化的视野,探讨了晚清国际法传入中国,引起有识之士思考国际对策,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到“用夷变夏”的具体过程与思维变化,反映了东西方文明踫撞之时,遭受侵略压迫的中国,在被迫纳入西方主导的世界体系之时,是如何重新定位自身的文化秩序,在左冲右突、几乎可说是“困兽犹斗”的艰苦情况下,接受了西方国际法的挑战。同时也展示了所谓“国际公法”多面与多层次的复杂性,对于我们思考世界历史中不同文化进程的发展,有的启发作用。全书资料资料翔实、论证细密,是近年该领域研究中的一部力作。
本书是在国际环境法本科以及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完成的,一些对案例或事件的评析也是多次的课堂讨论和交流的结果,感谢外交学院选修国际环境法课程的各位同学们,是你们的真知灼见启发了思维、活跃了思想,使《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得以成形。感谢《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后附的各类参考文献、网站以及各类署名或未署名的事件报道和分析,你们的观点和看法也可能成为了《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的重要参考。 在《国际环境法案例评析》编写过程中,我的研究生李娟娟、戈丽静、王建刚、杨茜雯、刘凤艳等人做了资料的收集、整理乃至几个案例的最初评析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中国政法大学案例研习系列教材:国际法案例研习》共分为12章,每章包括经过精心挑选的若干案例。这些案例具有如下一些特点:1.来源丰富。除常设国际法院和国际法院的案例之外,其余案例来自国际仲裁法庭、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事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等国际法庭,此外,还有一部分来自法庭的判决。2.内容丰富。按照国际法教材的内容,所选案例涉及国际法总则、分则,包括战争法的各个领域。3.时间跨度大。从1872年的“阿拉巴马号仲裁案”到2012年的“卢班加案”,所选案例囊括了近代和现代国际法发展各个时期的重要案件。
本书被称为系统全面阐述平时国际法的一部杰作,是的国际法专著和颇具世界影响的国际法教科书。 全书简述清晰,分析严密,参考资料详尽,履盖面综合全面,案例典型而丰富。展示了布朗利教授对平时国际法主要问题的实事求是研究精神与实证分析技能,体现了其结合复杂国际法案件自如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理论与方法剖析各种含混费解的国际法规范的高超水平,揭示了国际法运作的现实情况和国际法在国际生活中的独特地位。
《中国政法案例研习系列:国际法案例研习》共分为12章,每章包括经过精心挑选的若干案例。这些案例具有如下一些特点:1.来源丰富。除常设国际法院和国际法院的案例之外,其余案例来自国际仲裁法庭、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事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等国际法庭,此外,还有一部分来自法庭的判决。2.内容丰富。按照国际法的内容,所选案例涉及国际法总则、分则,包括战争法的各个领域。3.时间跨度大。从1872年的“阿拉巴马号仲裁案”到2012年的“卢班加案”,所选案例囊括了近代和现代国际法发展各个时期的重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