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自治作为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在国家与社会关系起了巨大变化的二十世纪,并没有任何动摇;刚好相反,人类在走入新世纪时,对于这样的一个大原则似乎有了全新的领悟,导航政府、管制革新、伙伴关系、第三条路,只是从不同角度描绘同一个愿景:让个人有更大的决定权,也承担更大的责任。当国家的管制从实体转移到程序后,自治的规模大幅扩张,管制的规模却未见减少,可以说是自治中有管制,寓自治于管制。公私法因为理念趋同而走向有机的组合,对于这两大领域的立法和释义学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纪交会之际,只见到处都是在翻修民法,台湾的财产法修正堪称大潮流下的小支流,但我们有没有正确掌握方向?这本书整理了作者的分析,整体财产法的趋势观察,大陆立法可以参考的台湾经验,公平法在行政和民事执行上的适当功能分配,侵权
我国《证券法》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规定很笼统,侵权法的一般原理在现代证券市场的特殊环境下受诸多束缚。如何在维持相对公平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为证券市场上因虚假陈述而受到权益侵害的投资者提供一个切实有效的救济途径是贯穿本书的基本线索和立足点。 美国的证券法律制度宏大细密、错综复杂,对世界各国证券立法影响卓著,但中美两国法律分属不同法系,如何消化吸收、合理借鉴美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教训,并结合中国现实国情,构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基本框架是《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美国证券法经验的反思与借鉴》试图解决的问题。本书由翁晓健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