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庭审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庭所能认定的事实只能是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法的意义在于它是界定法庭可以接受何种证据,不可以接受何种证据的法律。美国证据法是在普通法证据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为适应美国审判实践的需要,也取得了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法的发展。《美国证据法》拟就美国证据法向读者作一介绍。书中涉及证据相关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传闻证据,免于作证特权,科学证据,专家证词,实物证据等证据法问题。美国证据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如何确认和使用可靠证据。以及如何兼顾其他社会利益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体现于美国证据法规则中的经验和政策性考虑对我国学者研究证据法问题有借鉴意义。《美国证据法》适合证据法研究者阅读。
本书是著名科学史家,《爱因斯坦文集》的主要编译者许良英与长期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夫人王来棣合作,经过20年的努力完成的心血结晶,在这部将中国问题置于世界制度史视野下加以分析的著作中,实际包含了作者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也包含了他们对青春时代投向民主爱国运动以来人生道路的深刻总结和反思。全书篇幅不大,但精彩纷呈。在内容上共分两编:第1编讨论民主制度在西方的推进历程,第2编讨论民主在中国的传播。在面临着从威权发展走向民主发展、从个人魅力型统治走向法理型治理的中国,本书所要实现的,正是民主化思想的启蒙和推进。
间接征收并非国际投资法中的一个新问题,但晚近发生的间接征收争端具有极为不同的特征,即它们关乎东道国的规制权。基于国际法与法互动、国际制度间互动、投资争端解决导向及中国问题导向的研究思路,本书深入讨论了间接征收的基本原理,细致考察了美国、伊—美求偿庭、欧洲人权法院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仲裁庭的间接征收裁判实践,详细评论了中国投资条约中间接征收规范的发展。
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增长,现已位居世界经济强国前列,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功不可没。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不少企业,特别是有些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实力不足、经营不善、投资失误以及不良经济环境影响等因素,出现资金断链、生产停滞、资不抵债等债务危机问题,甚至濒临破产倒闭。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纷纷出台政策、采取措施予以拯救,着力使之起死回生,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当前,债务危机企业的拯救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自行重组,即在政府和银行的帮扶下,企业自己进行资产与债务重组,采取出售部分资产、削减资本支出、与其他企业合并等方法降低经营成本,偿还到期债务,或者与债权人进行债务谈判,通过展期债务、减免债务或债权
本书是对国际刑事法院情势与案件法庭原始文件全样本的实证考察和研究,在外学界当属,这种学术创制还不局限于国际刑法学。从知识形态角度界定,本书属于实学,范式焦点是活法、行动中的法,因此与国际刑法规范学和国际刑法价值论明显不同。国际刑事法院英/法文件浩如烟海,对诉讼详情的完整纵览是本书的特别贡献,为方便读者选择、检索和对照正式文件提供了巨大方便。判例是法治的细胞,诉讼详情是法治的筋骨,事实、规范与价值,被国际刑事诉讼学(不是国际刑事诉讼法学)一网打尽。诉讼详情纵览的同时有要点提示,重要文件都有适当展开,经典诉讼亦有全程实录,关键句与关键词或有特别提示或有集中归结,对主要争议问题还有分题横切,对全局性重大问题更有专题整合解读。国际刑法学是真正的刑事一体化研究,知识形态的一体化与多元
《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与实践》一书深受仲裁实务和理论界人士的推崇。更新后的第四版具有更广泛的全球视野,充分考虑到了世界上仲裁领域的发展。 该书全面阐释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各个方面,考察了国际商事仲裁由始至终的每一程序,结合实际案例和大量资料,对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第四版内容涉及仲裁的基本原理、法律适用、仲裁协议、仲裁庭的成立和组织、权利、义务和管辖权、仲裁程序的进行、法律在程序进行中的作用、仲裁裁决及其异议、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并增加了投资仲裁的内容。该书也对目前关注较多的一些问题,例如合适的仲裁地点、国际贸易法的发展以及国际仲裁所适用的法日益协调化等,进行了详细评述。
本书以国际法领域的若干热点问题为研究对象,应用丰富的资料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有些研究成果处于先进地位,并弥补了的空白。本书对国际法的相关立法、理论研究、司法实践、课程教学都有的帮助和参照作用。
唐诗的巨大成就,吸引着当时和后世的人们去反复诵读,刻苦钻研。一千多年来,围绕着这块宝藏,历代学者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了大量开发工作,无论在辑佚、选编、诂笺、考证、解析、品评或其他专题论述上,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著述浩繁,这就形成了一项专门的学问——唐诗学。本书为唐诗学研究文献的精选辑编。
本书以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以下简称IAEA)为主线,从国际组织法的角度,对IAEA的产生与发展、组织结构及其在国际组织体系中的定位进行分析。通过对IAEA核保障制度、核安全制度、核保安制度核心制度的考察,阐述IAEA在核能和平利用中的实然作用。以朝鲜核问题、伊朗核问题等典型案例,剖析IAEA#I|关法律制度的作用与不足。从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相结合的角度,对IAEA的局限性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并对IAEA的应然角色予以展望。进而,从定义、渊源、基本原则、主体及调整对象等方面,考察了国际核能法的相关问题,阐明了IAEA在构建国际核能法中的作用。通过对中国参与IAEA活动的回顾,论述中国应该怎样由加入、了解IAEA到利用IAEA,来更好地解决中国面临的法律与现实问题。
该书是冯迈伦教授在其1996年海牙国际法学院演讲的基础上增删而成,作者自谓为“半个世纪从事教学与研究的果实”。全书分为三个部分,部分是讨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存在理由,主要类型;国际民事管辖权规则设计的政策考量;作为普通法系代表的美国和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的民事管辖权理论产展的历史。第二部分是对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基本原则和管辖权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如国际民事管辖权中“原告就被告”原则与一般管辖权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中的同意与协议管辖、推定管辖制度,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与禁诉令、不方便法院、平行诉讼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