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卷德语国家的视 角)》以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为研究对象,重 点分析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语国家(奥地利、 德国、瑞士)的侵权责任法以及一些*新的侵权责任 法草案,依此论证了侵权责任法在整个法律救济体系 中的定位,探讨了 保险替代侵权 模式带来的各种 争议问题,进而深入研究了侵权责任法的各种功能。 在上述原则性思考的基础上,本书讨论了各种具有争 议和新出现的问题,比如侵权与违约的关系、损害赔 偿的基本前提等。书中,作者海尔姆特 库齐奥重点 分析了各种归责要件、归责限制、损害赔偿以及时效 等问题。本书对于我国学者全面了解欧洲大陆侵权责 任法,尤其是奥地利、德国与瑞士侵权责任法的基础 理论、学说争议以及前沿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第一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 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篇
本书首次从历史角度综合分析了关于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美国外交政策。作者审视了从美西战争到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的创设时期,证明了20世纪初的国际法律框架不仅影响了美国外交政策的进程,而且为国家间关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尽管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都被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但是它们分别作为联合国和国际法院的前身,引导了后续的规范和减少跨国威胁和使用武力。本书深入研究了美国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立的最初立场及其对拉丁美洲与加勒比地区的帝国政策等主题,提供了有关条约、法庭和会议的详细资料,并评价了相关政治人物。从法律主义观点出发,作者讨论了习惯国际法的编纂,国际争端的强制仲裁以及解决国际争端新机制的创设。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本著作以国际法为主要视角,研究中国如何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法律问题:本著作在指导原则上坚持构建 海洋命运共同体 的思想;在宏观问题上主要解决中国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原则与目标、角色定位、方式与手段等所涉及的法理基础、法律依据和法治完善等;在微观问题主要解决中国参与治理 区域 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深海噪音、深海油污、海洋酸化、深海微塑料、海底采矿等环境保护活动涉及的诸多具体法律问题;在难点问题上主要解决构建 区域 活动担保国责任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责任信托基金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等法律问题。通过上述研究,增强我国在 区域 环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成为引领国,从而保障中国作为核心主体在 国际法的新疆域 谋求更加有利的地位并且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本书结构上由六章组成,主要可划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二章是全面论,是全书的理论基础和政治结构横向架构分析。作者对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适用与发展,美国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等做了理论阐述。第三、四、五章是重点论,沿着国际法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运行论纵向路径展开,对美国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展开论述,并以具体案例分析了美国国际法实践的外交策略。最后一章结论表明了美国国际法的 双重标准 ,对其本质加以总结,揭示了其虚伪性。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法面临着时代性变革。任何法律的历史演进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律主体及其政治地位法律强化的发展史。国际法的历史变迁、现实困境和未来发展趋势,都将从自然法视角的主体多元化和实证法视角的大国外交中得以阐释,大国政治和国际法治构成了全球治理的两大互动要素。现实
本书主要阐述东京审判期间中国检察官团队的工作与贡献,包括确定审理日本战犯罪行的起始日期、提出受审战犯的名单、参与起草《起诉书》、查访收集众多证据、邀集关键证人出庭、法庭起诉陈词、汇集整理文档,等等。本书力图论出有据。在引用大量庭审记录、国际条约、外交函电、媒体报道和当事人事后回忆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浅出的诠释;不仅为研究工作者提供参考资料,更有助于普通读者了解东京审判的概貌和意义。
沈涓主编的《国际私法学的新发展》以2000年以来中国国际私法学术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近十余年间,中国国际私法在学术方面的发展表现在多方面。 在法律选择和法律适用的方法和理念上,中国国际私法研究既关注了国际社会国际私法发展的*新趋势,又注重中国国际私法的特殊性,创立了具有特色的中国国际私法学术体系。在调整具体各种涉外民商关系方面,中国国际私法提出了全面和成熟的法律适用规则和原则。在涉外民商争议的解决方面,国际私法学界在诉讼和仲裁两个领域都作出了广泛研究。在参与国际社会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方面,中国国际私法也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作为中国国际私法学术成就集大成者,中国国际私法学界拟制了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和201O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建议稿》,这是中国国际
田中利幸、蒂姆·麦科马克、格里·辛普森编著 的《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译自一 部以东京审判为主题的国际论文集。英文原著于2011 年出版,收录了来自不 同国家25位作者的22篇论文及一篇序言,内容翔实、 思路开阔,研究材料和角度都很新颖,既 有对东京审判本身的回顾和独到分析,又有对审判未 涉及范围的探讨,其领域跨越了国际公法、 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二战史、日本学、近代日本 史、细菌战、性奴役等。各篇论文之间既互相 独立,又按照内在逻辑编排成一个整体,有很高的可 读性。 《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对于 深刻认识东京审判、了解该领域*学术进展具有重 大参考价值。适合相关专业 人士和对相关主题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 导论 章 自决的历史、理论和国际法渊源 第二章 国际人权公约机制下的自决权实践观察 第三章 自决的权利主体 第四章 自决的内容、形式、手段与限制:理论与案例 第五章 自决权的发展对当前国际法体系的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国际民商新秩序的理论建构--国际私法的重新定位与功能转换》是上世纪90年代由李双元教授主编的一本关于国际私法理论构建的专*。本书主张国际民商关系的高度发达必然呼唤新的国际民商秩序,国际私法必须实现功能的转换与体系的重构。这种转换依赖于其自身的革新与体系的重构,并首先要求人们观念的改变。
本书稿厘清了国际经济秩序与国际法的关系,提出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构建所应坚持的 公平 与 包容 的理念,论证了国家在国际经济秩序构建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国际经济秩序构建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模式,并就国际经济秩序的未来发展做出展望。相信本书稿的出版有助于国际经济秩序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有助于澄清一些模糊的理论认识,从而深化相关理论的研究,同时,书稿中一些独特的观点对于我国政府某些相关政策的制定也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中国海洋”丛书是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专家编著。本套丛书属于“十二五”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内容既有中国海洋基本情况的介绍,又有针对性较强的海洋焦点问题探讨。本套丛书是中国部系统、权威且直接面向海外受众的海洋图书,对中国海洋的真实状况和发展理念进行了解读。 “中国海洋”丛书包含9本分册,分别是:《走向海洋——中国海洋的历史与现状》《经略海洋——中国的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平安海洋——中国的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美丽海洋——中国的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和谐海洋——中国的海洋政策与海洋管理》《钓鱼岛》《中国的大洋事业》《南海及南海诸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有中文、英文两种版本,有助于国内和海外人士了解中国海洋的基本情况,进而对中国海洋发展的理念产生一定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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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2020年5月20日 新修订的《德国社会法典》第六编:法定年金保险之全文中译本,内容包含参保人的范围,保险给付,组织、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财政,罚金规定等有关德国年金保险制度的方方面面。德国是全世界 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 ,自1889年《伤残与老年保险法》颁布以来,德国的年金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逐渐涵盖养老金、劳动能力减损年金和因死亡而给付的年金等方面内容,体系趋于完善,对我国养老保险等制度的完善颇具借鉴意义。本书对 社会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法定年金保险制度感兴趣的读者亦可从中获益。
自然法的五项基本原则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了一个辩证的体系。五项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层级,层级为价值判断理性,包括存在派生关系的正义、公平、平等三原则;第二层级为实践理性,第二层级原则以层级原则为基础,其中善意原则主要源自正义原则,和谐原则主要源自公平原则。一般来说,对于不同的情势,需要适用不同的基本原则;当数项基本原则共同作用于某种情势的时候,各原则的侧重会有所不同。当五项原则发生冲突之时,前一项原则优于后一项原则。自然法正是从这五项基本原则展开,发展到一般法律原则,再具体化为强行法的。 自然国际法基本原则并非孤立,而是与实在国际法存在着互动关系的。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决定着实在国际法,实在国际法也对自然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起着反作用。 就自然法的基本原则的
本书是司法部课题的终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大多是站在司法实践线的法官,他们有他们看问题的视角。此外,课题组成员还有人事国际法教学和科研的专家。 本书首先从管辖权概念入手,分别阐述了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国自然人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非方便法院原则,平行诉讼,域外法院判决及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涉外民事公益诉讼,网络争议管辖权等。 该书可供相关实践、教学、科研从业人员及法律专业学生阅读使用。
《武大国际法评论(第17卷第1期)》分“专论”、“国际投资协定专栏”、“事务专栏”三个部分,收录了国际法方向的研究论文17篇。本书延续了前卷的体例与风格,对国际法诸法律部门的前沿热点问题与学术新领域进行了研究探讨,保持了系列图书一贯的新颖性与权威性。
葡萄牙人的偶然闯入,不仅开辟了澳门通向世界的航道,同时也将资本主义逐利性的价值诉求,经同标榜着“自由”“理性”“人权”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带入澳门华人社会的日常生活中。中葡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带来的法律冲突构成了澳门法制史的基本场景。正是这种激烈的法律冲突,使澳门承载着交汇中西民商法律传统并融合成一个庞大的民商法律体系的历史任务。宽容、开放的中华文化精神,使中西传统的民商法律制度渊源得以在澳门体现,并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