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卷德语国家的视 角)》以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为研究对象,重 点分析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语国家(奥地利、 德国、瑞士)的侵权责任法以及一些*新的侵权责任 法草案,依此论证了侵权责任法在整个法律救济体系 中的定位,探讨了 保险替代侵权 模式带来的各种 争议问题,进而深入研究了侵权责任法的各种功能。 在上述原则性思考的基础上,本书讨论了各种具有争 议和新出现的问题,比如侵权与违约的关系、损害赔 偿的基本前提等。书中,作者海尔姆特 库齐奥重点 分析了各种归责要件、归责限制、损害赔偿以及时效 等问题。本书对于我国学者全面了解欧洲大陆侵权责 任法,尤其是奥地利、德国与瑞士侵权责任法的基础 理论、学说争议以及前沿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为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提供了方案,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中国的和平崛起将使中国基于身份自觉而逐步完成世界权力的转移,而和谐价值观必将为国际法的价值体系奠定中国底蕴。其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确立了国际法价值观的中国立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共生的国际关系。其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推动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理念,从实质上体现了国际法价值的主体间性,其新安全观也使得构建以安全为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成为可能。其四, 一带一路 倡议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实践,不仅促成了经济融合,也增进了政治互信,在该倡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国际合作也必将创制新的国际法规范,进一步夯实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现实基础。本书对此作了全面梳理和充分阐释,有助于构建中国在重塑国际法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国际投资仲裁领域频发的 合法性危机 ,使得国际投资仲裁案件裁决一致性的研究迫在眉睫。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投资仲裁中裁判法理生成与实现的逻辑:确保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遵照合理裁决原则初步筛选 归纳法律标准 筛取并解释*标准 提炼优良裁决 构建多边法律解释机构以归纳并解释法律标准 确立指导性案例制度以提炼优良裁决 设立上诉机制使优良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本书采用将进程研究方法与动态、静态研究相结合,将进程研究方法与应然、实然研究相结合,将类型化研究方法与宏观、微观研究相结合,以及将类型化研究方法与类比的方法相结合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大量仲裁案例的剖析,旨在提高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为参与仲裁的投资者与东道国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指引,维护国际投资争端机构的公信力,进而为构建统一和谐的国
《英美法案例精选丛书:国际金融法(第2版)(英文版)》共选编了59个由国际法院、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际、国外司法机构、行政执法机构裁决的国际金融法令与真实案例。为便于对国际金融法律知识的系统了解与掌握,《国际金融法(第2版)(英文版)》在尽量保持这些案例原貌的同时,结合国际金融法知识体系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的删节。《国际金融法(第2版)(英文版)》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篇介绍国际借贷与担保法律知识;第二篇是关于国际银行业务及其监管的内容;第三篇是关于国际证券业务监管。
本书分为四个专题,分别是“珞珈学人”、“专论”、“国际私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国际投资协定专题”。本期的“珞珈学人”主要是梁西先生的学生们对梁西先生的学术和教育思想进行评述以及梁西先生对学生们的影响。其他几个专题主要收集了国际法领域的一些前沿问题,集中分类后向读者进行展示。
本书是司法部课题的终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大多是站在司法实践线的法官,他们有他们看问题的视角。此外,课题组成员还有人事国际法教学和科研的专家。 本书首先从管辖权概念入手,分别阐述了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国自然人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非方便法院原则,平行诉讼,域外法院判决及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涉外民事公益诉讼,网络争议管辖权等。 该书可供相关实践、教学、科研从业人员及法律专业学生阅读使用。
本书为每年一种的出版物,旨在为广大空间法领域研究人员提供系统的资料。本书分五个部分:学术论文、学术动态、国际文件、外国空间政策与空间立法、中国空间立法与政策性文件。这些资料性文章和文件对于中国读者了解目前世界的空间领域动态、了解中国在空间领域合作方面的进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9年是武汉大学恢复法学教育30周年。在以韩德培、马克昌为代表的老一辈法学家的带领下,法学院广大师生员工辛勤耕耘,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武大国际法评论》也将继续秉承这种兼容并包、博采众长、思想自由、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力图向大家展示选题新颖、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国际法理论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争鸣、提升我国国际法学科饷研究水平贡献一份力量。本卷为第十二卷,设有三个专题,分别探讨了有关文物贸易与文物保护法、侵权法律适用和鹿特丹规则的问题,另有“专论”、“经典译评”、“书评”与“武大国际法学人”四个栏目。
本书是中国人世以来对反倾销立案规则研究的本专著。本书作者凭借对WT0规则的深入了解以及在应对各国反倾销中的丰富实践,从申诉和应诉两个对立面,深入浅出地探讨了反倾销立案规则的双重性:即实体从简和程序从严;又从WT0规则的统一性和各国规则的多样性等不同层面,细致人微地展示出反倾销立案领域的大千世界。 本书系统介绍了反倾销立案规则的理论与实践,收集了美国、欧盟和中国等调查机关为反倾销立案编写的具体指南,重点分析和阐述了反倾销立案中的种种疑难,为中国国内产业有效申请对外反倾销、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同时,本书也为中国企业应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把立案问题作为突破口,争取胜诉的主动权,提供了可靠的支持。本书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亦兼有现实指导意义。故无论是企业家、律师、官员还是学
在全球性整体经济环境初步形成的背景下,人民币国际化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大趋势之一。本书深入研究了主权货币国际流通中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法定货币和货币财产国际流通的经营权、监管权、汇率调控权、纠纷裁判权等。本书的立意在于通过对主权货币国际流通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适应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为我国制定主权货币国际流通法规,为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奠定法律基础;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更好地维护人民币所能带来的国家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居民财产利益。
《武大国际法评论》秉承兼容并包、博采众长、思想自由、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力图向大家展示选题新颖、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国际法理论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争鸣、提升我国国际法学科饷研究水平贡献一份力量。本卷为第十九卷。
葡萄牙人的偶然闯入,不仅开辟了澳门通向世界的航道,同时也将资本主义逐利性的价值诉求,经同标榜着“自由”“理性”“人权”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带入澳门华人社会的日常生活中。中葡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带来的法律冲突构成了澳门法制史的基本场景。正是这种激烈的法律冲突,使澳门承载着交汇中西民商法律传统并融合成一个庞大的民商法律体系的历史任务。宽容、开放的中华文化精神,使中西传统的民商法律制度渊源得以在澳门体现,并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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