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787 年提议和起草《联邦宪法》,到 1789 年正式批准,对于是否应该批准《联邦宪法》曾有一次紧张而重要的大辩论。麦迪逊、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在一系列文章中表达了支持它的主张,后被称为“联邦论”。而反对批准的论证则由多个作者以多种形式表达,其中多数人使用了假名,后来这些文章以“反联邦论”闻名。本书是反联邦主义者所写的关于美国《 1787 年宪法》的评论文章与信件的合集,涉及联邦权与州权、宪法解释权、审判权、税法、常备军、参众两院与总统的权力分割、权利法案的缺失等等,是理解美国《宪法》与制宪历史的重要文献。
国际海上交通是维系世界政治、经济和贸易的主要途径,尤其对沿海国家的经济、军事和政治影响巨大。本书从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视角,结合海上安全保障在现代社会出现的新形态和国际公约的发展,从问题意识出发,以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构成为主要研究内容,选取海上通航环境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工具及其人员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安全调查、国际争端解决及国家的国际责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法律,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然而,正如我们对空气一无所知,对于法律,我们也知之甚少。本书分析了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生动地阐述了法律的功用、法律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怎样成为一名律师以及法律自身的吸引力等问题,并对如何理解法律并积极利用法律来改善社会提出中肯建议。
“价值宪法学”是基于价值哲学范式来研究宪法的新兴学科,不同于“规范宪法学”和“政治宪法学”研究范式,它从主体和客体关系的角度来研究主体和宪法之间的效应和意义关系。以往美国宪法侧重从规范和政治角度来研究,本文尝试从价值学角度来研究“建国”到“重建”(1789-1877)阶段美国宪法变迁的价值发展规律。“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根本推动力量,他们的实践活动表现为具体历史阶段需要,这个需要推动了宪法发展变化。在“建国”到“重建”阶段,美国“人民”的中心任务是构建一个强大共和国实现自身“自由”,这要求联邦政府必须积极发挥 能力,扩充中央政府权力来完成历史任务。“人民”的需要迫使联邦政府在宪法赋予权力基础上,通过“多元”宪法变迁机制扩大权力,扫除了“州权主义”、奴隶制等结构性难题对 整体利益的威胁,
自1787年提议和起草《联邦宪法》,到1789年正式批准,对于是否应该批准《联邦宪法》曾有一次紧张而重要的大辩论。麦迪逊、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在一系列文章中表达了支持它的主张,后被称为“联邦论”。而反对批准的论证则由多个作者以多种形式表达,其中多数人使用了假名,后来这些文章以“反联邦论”闻名。本书是反联邦主义者所写的关于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论文章与信件的合集,涉及联邦权与州权、宪法解释权、审判权、税法、常备军、参众两院与总统的权力分割、权利法案的缺失等等,是理解美国《宪法》与制宪历史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