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为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提供了方案,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中国的和平崛起将使中国基于身份自觉而逐步完成世界权力的转移,而和谐价值观必将为国际法的价值体系奠定中国底蕴。其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确立了国际法价值观的中国立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共生的国际关系。其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推动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理念,从实质上体现了国际法价值的主体间性,其新安全观也使得构建以安全为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成为可能。其四, 一带一路 倡议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实践,不仅促成了经济融合,也增进了政治互信,在该倡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国际合作也必将创制新的国际法规范,进一步夯实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现实基础。本书对此作了全面梳理和充分阐释,有助于构建中国在重塑国际法
《武大国际法评论》秉承兼容并包、博采众长、思想自由、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力图向大家展示选题新颖、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国际法理论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争鸣、提升我国国际法学科饷研究水平贡献一份力量。本卷为第十九卷。
本书为每年一种的出版物,旨在为广大空间法领域研究人员提供系统的资料。本书分五个部分:学术论文、学术动态、国际文件、外国空间政策与空间立法、中国空间立法与政策性文件。这些资料性文章和文件对于中国读者了解目前世界的空间领域动态、了解中国在空间领域合作方面的进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卷特设“国际民事诉讼专题”专栏,对《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原则(建议稿)》的内容、对国际民事诉讼规则的演进等进行了深入阐释。后设专论、国际投资仲裁专题、案例评析等专栏,分别探讨了国际投资仲裁、多边贸易谈判、再保险合同、有害物质潜在损害的国际救济等国际领域的新问题、新发展。
海洋是人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地球表层大部分被海水所覆盖,海洋面积大概3.6亿平方公里,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其中南半球有80%以上被大洋覆盖,北半球有60%被大洋所覆盖。海洋以其巨大的水体调节着全球的气候,为众多生物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它是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是由作为海洋主体的海水、生活于其中的海洋生物、临近海面的大气、围绕海洋周围的海岸和海洋底土组成的统一整体。生物圈的90%在海洋,地球生命于4亿年前起源于海洋,海洋孕育了地球绝大部分的生命形态。全球生物多样性评价组认为,保守地估计目前地球上的物种可多达175万种,而海洋生物则占有相当的比例;对于海洋生物来说,海洋是它们生活的家园;对于陆地上的生物来说,海洋与其生存息息相关。如果没有海
本卷是为纪念姚梅镇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特设“姚梅镇学术思想”专栏,后设专论、国际投资法、国际谈判见闻等专栏,分别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欧盟警务、WTO争端解决实践、国际投资条约等国际领域的新问题、新发展。适合中国历史文化研究者、爱好者阅读使用。
《海难救助法初论》从海难救助法律制度的概念、调整对象范围、法律渊源、历史发展人手,以比较法的视角,探讨了海难救助的概念、性质;阐述了海难救助主体的界定和海难救助主体之救助人和被救助人的分类和维度,剖析了作为海难救助标的之海难救助客体的概念、范围,通过深入研究英国和美国以及我国海难救助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和判例,结合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对作为海难救助客体的船舶、其他海上财产以及人命的救助进行深入细致的比较和分析,论述了海难救助主体在不同海难救助类型中的义务和职责;阐述了海难救助报酬的原则,海难救助报酬的分摊、分配,海难救助报酬实现保障和海难救助报酬留置权等问题,分析了难救助中LOF和SCOPIC原理及在中国的应用等问题。《海难救助法初论》试图从比较、司法和实务等多维视阈探讨我国现有海难
《武大国际法评论(第17卷第1期)》分“专论”、“国际投资协定专栏”、“事务专栏”三个部分,收录了国际法方向的研究论文17篇。本书延续了前卷的体例与风格,对国际法诸法律部门的前沿热点问题与学术新领域进行了研究探讨,保持了系列图书一贯的新颖性与权威性。
本书分为四个专题,分别是“珞珈学人”、“专论”、“国际私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国际投资协定专题”。本期的“珞珈学人”主要是梁西先生的学生们对梁西先生的学术和教育思想进行评述以及梁西先生对学生们的影响。其他几个专题主要收集了国际法领域的一些前沿问题,集中分类后向读者进行展示。
陈泽宪主编的《当代中国国际法研究(1949-2009)(新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推进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进一步的繁荣和发展。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本书还是留下了一些遗憾。例如,本书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大部分,但并不涵盖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所有分支或问题。国际公法领域没有包括外交和领事关系法、空间法等,国际私法部分选取了几个专题,没有包括国际私法所有分支或问题;国际经济法不包括国际税法等分支。再如,《当代中国国际法研究(1949-2009)(新版)》述及的学术人物和学术文献基本上不涉及中国大陆以外的研究中国与国际法问题的学术人物及其著述。还有,即使是本书所述及的范围,对学术文献的总结概括,对学术观点的提炼,也会有遗漏或不
2009年是武汉大学恢复法学教育30周年。在以韩德培、马克昌为代表的老一辈法学家的带领下,法学院广大师生员工辛勤耕耘,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武大国际法评论》也将继续秉承这种兼容并包、博采众长、思想自由、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力图向大家展示选题新颖、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国际法理论优秀成果,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争鸣、提升我国国际法学科饷研究水平贡献一份力量。本卷为第十二卷,设有三个专题,分别探讨了有关文物贸易与文物保护法、侵权法律适用和鹿特丹规则的问题,另有“专论”、“经典译评”、“书评”与“武大国际法学人”四个栏目。
本书的研究方法值得称道。作者除了理论总阐述外,更注重实证分析,尤其是选取一些典型的国家统一与分裂的案例进行剖析,如*的科索沃独立事件。这是本书的一大亮点。 本书是一本关于国家统一和分裂的法学理论专著,但研究的落脚点在于为解决海峡两岸统一问题提供智库。作者认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发展了国际法的和平、主权及统一理论,是解决两岸统一问题的成功方案。但是,“一国两制”毕竟是终局方案,在通过终局方案实现国家统一之前,应当有过渡方案。该过渡方案要达到的秩序目标是铲除“台独”的基础和空间,使两岸关系正常化,保证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性不受损害。作者根据两岸关系的发展预期,提出了两岸统一过渡期这一新的概念,并认为它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未来必经阶段,并且提出了构建和平发展的两岸统一过渡期法
化实际上已经型塑了我们的法律制度,也型塑了我们的法律思考模式。无论是对普遍性的宣扬,还是对特殊性的强调,都需要我们对 化的性质和结果以及中国在 化中扮演的角色、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命运有透彻的理解和深切的体误。 本书并非关于“政治与法律”的交叉学科刊物。我们关心的不是学科,而是问题。我们一方面希望从政治哲学的整全视角思考法律,从而在技术化的时代恢复对政治问题的严肃讨论,以对在 化时代下的中国命运进行尝试性解读;另一方面, 希望通过法律与公共政策的视角,激活法学专业内部的互相对话,克服目前部门法中遮蔽政治思考的专业化倾向,把专业化的思考和政治思考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