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彼德罗 彭梵得是 20世纪前叶意大利和欧洲*伟大的罗马法学家之一,曾就学于罗马大学法学院并在数所意大利大学任教,其学术成果颇为丰富,其著作汲取了19世纪德国学说汇纂派的研究成果。本书研究的基本对象是优士丁尼罗马法,即由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于公元六世纪编纂的罗马法律和学说,包括该皇帝自己的立法。本书遵循盖尤斯的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还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部分论述了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丧失与保护,分论论述了家庭法、物法、债法等。
本书首次从历史角度综合分析了关于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美国外交政策。作者审视了从美西战争到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的创设时期,证明了20世纪初的国际法律框架不仅影响了美国外交政策的进程,而且为国家间关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尽管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都被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但是它们分别作为联合国和国际法院的前身,引导了后续的规范和减少跨国威胁和使用武力。本书深入研究了美国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立的最初立场及其对拉丁美洲与加勒比地区的帝国政策等主题,提供了有关条约、法庭和会议的详细资料,并评价了相关政治人物。从法律主义观点出发,作者讨论了习惯国际法的编纂,国际争端的强制仲裁以及解决国际争端新机制的创设。
当前,许多国家正面临着暴力极端主义的威胁。打击和预防暴力极端主义行为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关押和教育改造暴力极端主义罪犯场所的监狱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全面分析国外对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管理与干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特点,提出有关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干预以及管理对策,为进一步发挥监狱打击暴力极端主义犯罪的功能,促进我国打击暴力极端主义犯罪策略完善提供参考。
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跨越性发展所确立的国际责任形式。法学家们围绕该原则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颇具深意的论辩。为强化合法性的说理,个人责任继承了传统国际责任的法律主义倾向,通过目标扩张形成了复合式的法理结构,这为现代国际刑事司法提供了理论架构,同时也为管辖、豁免、执行等领域呈现的价值错位或冲突预留了空间。本书是对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之衍生法理和历史逻辑的初步探索,书中包含的观点和所建立的理论框架既能够为学界继续推进相关主题的研讨提供导引,也为国际法读者提供了有趣且能够发挥批判性思维的阅读材料。
本著作以国际法为主要视角,研究中国如何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法律问题:本著作在指导原则上坚持构建 海洋命运共同体 的思想;在宏观问题上主要解决中国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原则与目标、角色定位、方式与手段等所涉及的法理基础、法律依据和法治完善等;在微观问题主要解决中国参与治理 区域 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深海噪音、深海油污、海洋酸化、深海微塑料、海底采矿等环境保护活动涉及的诸多具体法律问题;在难点问题上主要解决构建 区域 活动担保国责任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责任信托基金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等法律问题。通过上述研究,增强我国在 区域 环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成为引领国,从而保障中国作为核心主体在 国际法的新疆域 谋求更加有利的地位并且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不仅简明扼要地阐述了重要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而且在每一章介绍完这些原则、规则和制度之后,总是会对它们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有几段高屋建瓴的总结,充满思辨,令人深思。 《布赖尔利万国公法: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简介(第7版)》没有其他英文国际法教材通常具有的繁杂的脚注,文体比较简洁,比较适合法学院和国际关系学院的本科生或其他想要了解国际法的人士阅读。
本书是由一线律师撰写,论述国际商事仲裁实务的图书。 全书共分为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章 一带一路 下的国际仲裁,论述了中国主导的国际投资仲裁机构的设立,什么是国际投资仲裁等内容。 第二章 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从胜负两方的是视角讲述了国际仲裁当事人关心的问题。 第三章 当事人了解仲裁的世界,论述了仲裁的优点,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机构及仲裁相关规定; 第四章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论述了仲裁协议的起草与内容,仲裁协议的效力,关于仲裁协议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 当事人经历仲裁的过程 仲裁程序,论述了申请仲裁,选择仲裁员,以及仲裁庭审; 第六章 当事人获得的*终结论 仲裁裁决,主要论述了,当事人选择了适用法律,当事人未选择适用法的情况,以及仲裁员适用法律的义务和裁决的效力。
本书结构上由六章组成,主要可划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二章是全面论,是全书的理论基础和政治结构横向架构分析。作者对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的适用与发展,美国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等做了理论阐述。第三、四、五章是重点论,沿着国际法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运行论纵向路径展开,对美国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展开论述,并以具体案例分析了美国国际法实践的外交策略。最后一章结论表明了美国国际法的 双重标准 ,对其本质加以总结,揭示了其虚伪性。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际法面临着时代性变革。任何法律的历史演进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律主体及其政治地位法律强化的发展史。国际法的历史变迁、现实困境和未来发展趋势,都将从自然法视角的主体多元化和实证法视角的大国外交中得以阐释,大国政治和国际法治构成了全球治理的两大互动要素。现实
程兆奇主编的这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中国部分--侵占东北辩方举证(下)》所译,为1947年4月10日至1947年4月22日的东京审判庭审记录,其内容涉及从 九一八事变 前后至 七七事变 直至日本战败投降期间关东军、日本政府、天皇、军部等相关的活动,并主要围绕伪满洲国的对日关系、经济建设、鸦片政策、宗教问题及其体制问题等相关案件进行审理。 本书以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英文版《Transcripts of the Proceedings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the FarEast(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为底本翻译,参照雄松堂1968年日文版《极东国际军事裁判速记录》校对。
本书共分为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比较法与其他 国际法资料 以及 书评 等栏目,收录的近20篇文章的具体内容包括我国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的问题、跨国代孕亲子关系法律适用问题、《海牙判决公约》诉讼费用条款谈判争议及其对我国的影响问题、证券法域外适用的问题、多边条约的加入模式、ISDS上诉机制的构建问题、美国法下投资仲裁司法审查之可仲裁性问题、东亚国际民事纠纷解决的机制问题、企业刑事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价标准的域外考察问题等。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史稿》试图勾勒出一幅较为完整的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历史画卷,对整个过程中所影射出来的中国法律本身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同时提供一个从国家利益看待法律问题的视角,并为学界在这一课题上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基础文献索引。当然,这几点只是作者的美好愿景,因外部条件及作者自身的能力所限,画卷未必完整、观点未必正确、视角未必新颖、文献未必全面,一切都有待读者诸君评判。
. 导论 章 自决的历史、理论和国际法渊源 第二章 国际人权公约机制下的自决权实践观察 第三章 自决的权利主体 第四章 自决的内容、形式、手段与限制:理论与案例 第五章 自决权的发展对当前国际法体系的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书是一部关于国际环境法的专题研究,本书致力于对与《巴黎协定》核心概念、法律形式与义务特征进行探究,对《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遵约评估研究的理论体系进行论证。本研究具体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内容定位于《巴黎协定》的核心概念演变与法律架构评析。第二章内容通过国家自主贡献制度的产生背景、条款结构、国际实施进展、存在问题几个角度进行了针对性研究。第三章内容围绕《巴黎协定》遵约制度及其密切相关的透明度框架、全球盘点和灵活履约制度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第四章内容基于两个视角下的理论梳理与分析。一部分回答以《巴黎协定》为例的国际遵约理论的本原性问题。另一方面内容则定位于气候正义理论在法哲学与伦理学层面的演进。第五章内容是本研究围绕《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遵约评估的核心章节,包括四个
本书是一本以翻译推介国际法前沿领域外文书籍为主的导读类图书,选取的图书均由哈特出版社、洛特里奇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等国外权威出版社出版。在每本具体图书介绍的框架中包括编者简介、专著内容以及图书的中英文目录三大部分。本书共推介了64本外文书籍,所涉的图书囊括了国际私法、国际仲裁、国际能源投资、人工智能、数据保护等诸多国际法热门话题。本书为选书导读,针对国际法专业学生及研究者,通过 编者简介 专著内容 本书目录 三个部分的形式,推介了64本由国外权威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法前沿领域的外文书籍。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为及时有效地应对来自国内外的紧急情况,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我国的紧急状态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已经迫在眉睫。本书拟从比较视角出发,立足于我国国情,对美国、俄罗斯国家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的发展沿革、具体内容以及实践案例进行归纳与梳理,以期我国现有的紧急状态理论以及法律制度建构提供参考性的建议。
中国的相关法令,不论在内地或台湾地区,都是在新公约出台之前就早已制定实施的,因此难免与新公约的规范有些相冲突之处,并且可能在未来产生国际上的纠纷。本书列出的两项列表或许可以更进一步地说明,为何新公约会为中国带来若干潜在的纠纷或困难。 藉由仔细设计的国际“合作”、“协调”和“商讨”的程序,以及所有这些详细规范的“通知”、“报告”、“通报”等义务,新公约连同其附件中的14项规章,已经成功地创造了一套有效保护世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机制,而且没有严重地侵入其它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 约》的原本适用范畴。
国际法中之习惯不同于习惯,习惯的存在与内容较少有争议,而国际习惯之创造主体为各主权国家,之上再无更高,这导致其形成时间、效力来源、与其他渊源间之效力等级等诸多争议。然这些并不影响国际司法机构裁断国际争端,亦不乏对习惯国际法存在与否及效力问题的判解。《习惯国际法的司法确定》即以国际法院之司法实践为切入点,对其如何运用法律方法确定国际习惯的问题进行了探究。作者提出,在国际法诸渊源中,习惯是最终效力根据。国际习惯形成理论的分歧概在于事实(国家实践)如何转化为规范C习惯法)。作者在简要回顾之后,运用认知心理学作出分析,继而将视角转入对国际法院司法实践的考察。作者认为,法院确定习惯国际法的实质即法官造法,故司法实践中,法院只能通过法律论证、利益衡量、整体解释等方法来确定。最后,作者指出
作为专业教材,本书内容包括三部分。部分是理论篇,论述了国际战略学的理论体系与基本概念,包括战略概念的起源与界定、国际战略要素、国际战略决策和国际战略模式等。第二部分是国际环境篇,从实证的角度分别阐释了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的对外战略以及中国周边的战略形势,系统地评估了中国制定与实施对外战略的国际环境与背景。第三部分是中国选择篇,全面论述了中国的战略文化传统、新中国对外战略的演变历程以及中国21世纪的国际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