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国际环境法编、比较环境法编、环境法相关学科编、应用成果编与文献资料编五大部分,共收录中外专家学者论文25篇、文献资料2篇。这些论文和文献资料反映了当前国际环境和比较环境法研究的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本书是关于民事诉讼理论和制度专题研究的学术著作,分为理论研究和具体诉讼制度研究两大部分。包括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比较、我国民事诉讼基本模式的分析、证明责任的概念等。
当你航行于公海之上时,你也许会想,这属于哪国的海洋?这个问题你可以“问”一下格劳秀斯。 在《海上自由论》一书中格劳秀斯抨击了葡萄牙对东印度洋群岛航线和贸易的垄断;他认为,“海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是不可占领的;应向所有国家和所有国家的人民开放,供他们自由使用。”时至今日,格劳秀斯的“公海自由”已作为一项国际法原则,为全世界人民所接受,对于世界人民的交往和经济的交流有着积极的意义。
国际法本体是关于国际法本质的抽象存在,由国际法的概念、性质、分类、效力依据、渊源、运作模式等*为本质的抽象范畴构成。国际法本体论是研究国际法本体的理论,是国际法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本体论的语境下,可将关于国际法本体的研究,归结为三大问题,即“国际法是什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架构如何”以及“国际法如何作用于国际关系”。罗国强编写的《国际法本体论(第2版)》在章扼要地界定国际法的本体、描述格老秀斯时代以来国际关系演变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当代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与研究视角之后,第二至第四章的探讨,重点围绕这三大问题展开。
本书分为国际环境法编、比较环境法编、环境法相关学科编、应用成果编与文献资料编五大部分,共收录中外专家学者论文25篇、文献资料2篇。这些论文和文献资料反映了当前国际环境和比较环境法研究的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本书分为国际环境法编、比较环境法编、环境法相关学科编、应用成果编与文献资料编五大部分,共收录中外专家学者论文25篇、文献资料2篇。这些论文和文献资料反映了当前国际环境和比较环境法研究的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本书编译了世界主要核电大国的美国、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印度的原子能基本法以及英国的能源法涉及核部分的章节,并对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印度九国原子能法律体系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各国原子能基本法的共性,通过研究和对比,将技术性很强的各国原子能基本法从各国母语翻译成中文予以呈现,以利于读者对核领域的技术特点和法律规范的理解。 ?
当你航行于公海之上时,你也许会想,这属于哪国的海洋?这个问题你可以“问”一下格劳秀斯。 在《海上自由论》一书中格劳秀斯抨击了葡萄牙对东印度洋群岛航线和贸易的垄断;他认为,“海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是不可占领的;应向所有国家和所有国家的人民开放,供他们自由使用。”时至今日,格劳秀斯的“公海自由”已作为一项国际法原则,为全世界人民所接受,对于世界人民的交往和经济的交流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