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成文法,其适用都离不开法律解释。国际条约适用的法律解释被称为条约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际法适用的条约解释在实践中大致采用两种方式:学理解释和官方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条约解释出现了另一种全新的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方法。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条约既遵循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又遵循“先例”对条约的涵义“剖析明白”。专家组、上诉机构已经裁定的案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条约解释需要遵循的“先例”。随着这个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案件的增多,“先例”在条约解释上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超过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原则。这一特征,使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条约适用,成为国际条约适用的一个新生事物,也迫使世界贸易组织条约的研究和应用者,必须考虑采用这种全新的条约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法。本书阐释
《WTO法律制度--以案说法(1双语教材)》编著者朱榄叶。编写者根据多年的研究及教学经验,对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报告作了删节,每一个报告只保留对一个法律问题的分析内容,而以中文对案件所涉及的措施作概要介绍,以便于学生阅读理解。
本书的两位作者作为欧盟代表团的团长和成员,全程参加了1996年缔结WCT和WPPT的外交会议,因此他们充分掌握了手资料,特别是能够了解一些不对外开放的谈判内容。本书还将WCT和WPPT与之前缔结的《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以及NTRIPs协定进行了比较,使读者能从历史的角度更加清楚地了解国际保护的发展。本书是本详细深入地分析这两个条约缔约历史以及条文内容的著作。它对于所有可能与这两个条约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来说,都是非常有实用价值的。本书的章(“条约的发展”)作为导论,介绍了WCT和WPPT的缔约历史背景,并且联系现有的保护和邻接权的国际条约进行了展望。此外,这一章还详细介绍了1996年外交会议通过WCT和WPPT时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第二章(“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条文的评论”)是本
《反补贴法与国际贸易:以WTO主要成员方为例》的主要结构分两大部分:前半部分是宏观论述,分析和探讨反补贴法与公正贸易关系以及反补贴法乃至贸易救济法的类型比较;后半部分是国别微观论述,以丰富的实证资料分别就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的反补贴法制度、政策和案例进行阐述。《反补贴法与国际贸易:以WTO主要成员方为例》具体各章内容如下。章,自由贸易、多边贸易体制与贸易救济。主要内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全球化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GATT—WTO体制下的贸易救济制度及其反补贴规定,补贴与反补贴的法律制度构造。本章主要是要阐明反补贴法制度作为一个国际法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是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密切相关的,也是为多边贸易体制服务的。这是反补贴法成为一个全球性法律制度的国际大背景。第二章,关于贸易救济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