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拉华州素以“公司天堂”闻名于世,特拉华州公司法在美国公司法领域地位无可替代。该州公司法之所以举足轻重,原因大致有三:其一,内容全面:大部分公司法问题都能在其制定法和判例中找到答案,而其他州的法律在很多领域大都存在不确定性。其二,修订及时:州立法机构“与时俱进”,面对新形势,针对新问题,都会迅速反应,修改、补充相应内容,因而在立法修订方面,领先其他大部分州数年之多。其三,政策(policy)稳定:不经资深专家深思熟虑、认真研究,公司法不会有重大政策性变动。 普通公司法是特拉华州成文公司法的最核心部分,研究公司法的著述,鲜有不提及该法者。普通公司法是特拉华法典第8编“公司”中的章(另外两章是“公司特许权税”和“专业服务公司”),涉及了除专业服务公司以外的普通公司的设立、运营、清算终止等方方
由吴一鸣编著的《英美物权法》澄清了长期以来学界对于财产法和物权法关系的模糊认识,提出在英美法中存在着一个边界清晰的物权法部门。作者认为,英美法系的物权法和大陆法系一样,存在着以所有权为基础的种类丰富的物权体系,存在着清晰的物权与债权之区分,存在着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两者的区别仅在于术语表达和少数具体制度的内容上,而这种差异并不足以影响两者在体系构架上的同质性。这些事实的发现,对于重新正确认识英美法,推动两大法系物权法的全面对话、比较研究和制度借鉴,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国与法外国家:国际法律秩序中不平等的主权》作者描述了从19世纪初以来建立在“主权平等”基础之上的国际法律秩序容纳大国以及规范法外国家的方式。在这份研究中,作者对主权作出了新的理解,他用“司法主权”一词来说明国际法是如何对大国特权的语言、法外者的语言以及主权平等的语言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调整的。从维出纳公会直到“反恐”战争,这三种语言的共存以及互动在许多合全球秩序的组织转型时刻得到了回顾。作者提醒我们注意过去的教训,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近斯全球政治秩序转型的方式。
由吴一鸣编著的《英美物权法》澄清了长期以来学界对于财产法和物权法关系的模糊认识,提出在英美法中存在着一个边界清晰的物权法部门。作者认为,英美法系的物权法和大陆法系一样,存在着以所有权为基础的种类丰富的物权体系,存在着清晰的物权与债权之区分,存在着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两者的区别仅在于术语表达和少数具体制度的内容上,而这种差异并不足以影响两者在体系构架上的同质性。这些事实的发现,对于重新正确认识英美法,推动两大法系物权法的全面对话、比较研究和制度借鉴,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作为研究生教材,力图符合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按专题讲授,体系简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作者均学养深厚,术有专攻,保证了本书内容的专而深,详而精。全书语言流畅,表述准确到位,能给读者带来阅读乐趣。 本书有别于传统外国法制史教材,正如书名所示,本书内容上未列入巴比伦、希腊、罗马、等古代、中世纪的东西方国家,只阐述英、美、法、德、日、俄六个主要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选择的国家虽然不多,但因其极具代表性,已能反映出西方法律发展的概貌与主要规律;这样也使主题、内涵更为丰富和深刻,除有关各国部门法的阐述外,更深入探讨各国司法制度及法律教育制度。相信读者可从本书中感受并理解西方法律发展史的真意。
本书为与投资领域和经营活动相关的重要白俄罗斯法律法规的汇编,是目前部中文版的白俄罗斯法律法规选编。由招商局集团驻中亚及波罗的海地区代表处组织翻译,共收录白俄罗斯共和国14部经济法规(包括法律、条例、协定等),旨在对到中白工业园投资的中国企业以及在更广的视角下到整个白俄罗斯进行投资和经营活动的其他企业起到法律咨询作用。
本书作为研究生教材,力图符合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按专题讲授,体系简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作者均学养深厚,术有专攻,保证了本书内容的专而深,详而精。全书语言流畅,表述准确到位,能给读者带来阅读乐趣。 本书有别于传统外国法制史教材,正如书名所示,本书内容上未列入巴比伦、希腊、罗马、等古代、中世纪的东西方国家,只阐述英、美、法、德、日、俄六个主要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选择的国家虽然不多,但因其极具代表性,已能反映出西方法律发展的概貌与主要规律;这样也使主题、内涵更为丰富和深刻,除有关各国部门法的阐述外,更深入探讨各国司法制度及法律教育制度。相信读者可从本书中感受并理解西方法律发展史的真意。
本书从梳理因果关系理论的学说演变史入手,详尽介绍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因果关系理论和的司法判例,试图向读者展示法律因果关系理论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在对学说史的研究考证上,作者力求准确、完整地再现各学说理论的本来面貌,并将各理论学说与当时主流的法哲学思潮相联系加以考察,揭示主流法哲学思想对法律因果关系理论发展的影响。除了在理论上将各因果关系理论联系于特定法哲学思想之外,作者还努力考证因果关系理论与当时社会环境、人类认识能力的水平以及司法状况等客观因素之间的联系,希图在更加综合立体的框架下,探讨因果关系理论的发生和演变规律。
在英国及其他普通法系国家与地区,慈善组织有别于政府与营利部门,是旨在实现慈善目的与公共利益的独立组织。相应地,慈善组织作为私法组织,应当独立于政府,贯彻私法自治原则;与此同时,有别于营利企业,慈善组织又受到慈善目的、公共利益等原则与规则的制约。在此背景下,本书认为,作为规制慈善组织的基本法律机制,慈善法就应当在私法自治与公共利益维护之间维持平衡关系,既保障慈善组织的独立性,同时确保慈善组织所追求的慈善目的与公共利益的实现。这一主张构成了本书论述英国慈善法制的基本逻辑。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本书对英国慈善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制度架构以及相应的实践经验和教训进行系统性的探讨,从而为国内慈善法基础理论的完善与慈善法制的进步提供理论准备。
由吴一鸣编著的《英美物权法》澄清了长期以来学界对于财产法和物权法关系的模糊认识,提出在英美法中存在着一个边界清晰的物权法部门。作者认为,英美法系的物权法和大陆法系一样,存在着以所有权为基础的种类丰富的物权体系,存在着清晰的物权与债权之区分,存在着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两者的区别仅在于术语表达和少数具体制度的内容上,而这种差异并不足以影响两者在体系构架上的同质性。这些事实的发现,对于重新正确认识英美法,推动两大法系物权法的全面对话、比较研究和制度借鉴,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由日本东京大学民法教授我妻荣的四篇论文组成。这四篇论文代表了日本民法的最高研究成果,堪称日本民法学的经典之作。论文涉及所有权、债权、企业及民法研究的方法论等民法的核心问题。关于这些问题的深刻论述对于与日本同为大陆法系的中国读者将大有裨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一文是根据我妻荣在东京大学法学部讲授《债权论》的讲义加工而成的。该文被收入学生版,成为日本法学院校学生的论著。 本书自1953年出版后,重印23次,深受读者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