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套丛书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欧洲侵权法原则:文本与评注》,是《欧洲侵权法原则》的条文及其解释:二是制定《原则》的基础,即各国侵权法制专题比较研究丛书。专题涉及侵权责任的确定和损害赔偿中的几个最重要因素,如违法性、因果关系、严格责任、损害和损害赔偿等。专题丛书都以问题为中心。各国作者针对问卷表的问题,结合本国的通说、立法和司法实践做出回答。主编在国别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比较报告,指出各国的算同,为草案相关主题的拟定提供基础。
苏联解体了,苏联的法律死亡了,但作为其继承主体的俄罗斯法律,在经历了一个社会转轨的“痛苦”历程后却重生了,它仍然强有力地支撑着俄罗斯的国家、社会、经济的运作。拥有着雄厚的俄罗斯法研究力量的中国政法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从俄罗斯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俄罗斯联邦股份公司法这两个方面为大家系统地论述了俄罗斯联邦的公司法的相关条例、特点。苏联解体了,俄罗斯经历了一个社会转轨的“痛苦”历程,人们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社会转轨使得原社会主义国家都面临这一问题,有的采取“休克疗法”,有的采取“摸着石头过河”办法。社会经济生活转轨时必须借助法律调整的手段,大家都在实践生活中感受到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在社会经济制度改革和转轨中的巨大作用。我们更需要从原来与我们制度相同的国家如何运用法律实现改革和转轨中
《德国基本法:历史与内容》中首先简明扼要地描绘了德国基本法的前史与产生,然后以初次阅渎者的视角介绍了基本法的结构和一些重要表述,接着勾勒了基本法在德国政治和社会现实中的运行,最后讨论了基本法当前所面临的挑战,如公共安全与自由的冲突、德国法秩序的欧洲化和国际化等。每种文化都需要自己的解决方案。但是,好的解决方案需要想象力,与其他文化的比较会激发这种想象力。以这种间接的方式,《德国基本法:历史与内容》或许会有助于中国的讨论。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之缘起,在乎“取法人际,天道归一”之理念。 天地渺渺,众生芸芸;然天地何以长存不灭,众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亘古于今之一般法则。天地者,自然之谓;众生者,乃自然所赋生灵之长,人也。而人所以居万物之首而为生灵之长,概因其不仅是生于自然,而且还能领悟于自然,进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劳动创造受益于自然。由此而论,天地间至真至善至美,莫过于人与自然之和谐融合。正如庄子所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而中国哲人所言“天人合一”,实际表明着人类的智慧和境界。但是,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的境界往往不是现实的境界,此乃人类虽为万物灵长,但又归于万物的本性使然。尽管不无缺憾,但却理所当然。纵观古往今来,可知人类始终是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件的矛盾状态中存在发展,不
《白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秀的作品之一。书中主人公梅什金公爵是一个忠厚、善良的年轻人。正因为其善良,被人目为“白痴”。他从瑞士的某个“世外桃源”回国,被卷进彼得堡的生活漩涡。他同时被两个风华绝代的女人爱上:将军的女儿阿格拉娅,和父母双亡、经历坎坷的纳斯塔西娅·菲利波芙娜。本书情节紧张、曲折,高潮迭起,扣人心弦。特别是其中的心理描写,深刻剖析了人的多面性与复杂性,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英国是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普通法系的发源地,有着悠久的法制文明、独特的法制传统和广泛的世界影响。本书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视角出发,采用跨学科交叉研究方法,系统论述了英国从原始习惯到国家法律、从古典法制文明到现代法治国家的历史演变过程,探讨了英国独具特色的法制发展模式及其历史成因。 法制史不等同于法律史。本书没有在各种具体的英国“法”的历史上浪费过多笔墨,而把研究重点放在英国“法律制度”的历史考察上。同时,本书力图将系统性和专题性有机地结构一起,选择了英国法制重大的十个问题,依次加一集中论述。它们既独立成篇,
费尔巴哈的教科书因其充满思想火花的观点,因其构建刑法理论的不懈努力和明了的论述而著称于世。不容否认的是,指责费尔巴哈的声音同样是存在的,诸如,费尔巴哈专断地根据其哲学观来解释通用法的渊源,且根据先人为主的观点来使用,因此,他没有能充分地从历史角度去关注通用法的渊源,没有能充分地研究中世纪意大利实践家们著作中的司法习惯和德国习惯法的观点,从而没能认识加洛法洛的言论的真正含义。另外,他还没有充分注意到从刑事法院条例时期的司法习惯到新时期法的形成过程。他的教科书可能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他的也许不十分完善的刑法理论建立在零星的学说基础之上;他主张的每个犯罪行为都具有的法侵害的观点,导致他对犯罪作出不适当的系统分类,并导致他错误地提出了具体犯罪的可罚性的观点。许多重要的有争议的问题完全
本书分为不能错过的景观、博物馆、私邸、教堂、广场、公园、河与桥、城堡、故居和墓葬十个章节。图文并茂,从不同视觉切入,全方位展示、综合性地介绍巴黎的城市风貌和文化特色。通过阅读本书,读者不仅可以了解已知景点经典背后的历史渊源和趣闻逸事,发现尚未关注过的文物古迹中的动人故事与人生感悟, 也可感受并获得国际先进城市建设、发展与保护历史的时代变迁与经验分享。该书兼具知识性、趣味性、启迪性,帮助旅游者或访客不虚此行,品味与体验巴黎别具一格的无穷魅力!
拉德布鲁赫的著作中,在世界范围内影响的可能是在二战后发表的几篇小文章,而其中最的当属1946年发表的《制定法的不法与超制定法的法》。这篇论文中的核心观点也因“拉德布鲁赫公式”之名而誉满全球。雷磊、许章润、於兴中编著的《拉德布鲁赫公式》选取了德、日、美、荷、中五国学者的十六篇论文,对拉德布鲁赫公式的三个层面,即经验层面、规范一分析层面与适用层面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欧洲联盟的发展给世界理论与实践界带来了很多话题,我这里仅仅把一个方面作简单地分析,这是我所感兴趣的权利理论的一部分:发展权。我试图说明的是:发展权可以作为人权的一个部分,要证明它是人权的一个部分,必须说明,人权的条件是变化的。因为人权本身就是一个人造的概念,它的内涵有可能扩充。这一点和自然科学不同。当你确立了硅的概念和标准之后,什么是硅、什么不是,这一点是很明确的;但是社会科学的很多概念,自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那些站在传统人权的概念基础上质疑发展权的人,实际上就仅仅是在静态的看待问题,而没有看到权利概念的发展。我认为,发展权从主体上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个人的发展权、地区的发展权和国家的发展权。前两项需要在国家或者类似国家的组织体系内完成,后一项需要通过国际发的框架来
这是杜拉斯关于偶然而致命的爱情主题的小说,由海滨咖啡馆里两对情人之间断断续续的观察、虚幻抽象的谈话,引出英国女人埃米莉·L与怀特岛上别墅看守人之间的爱情传奇。杜拉斯说:“在怀特岛上那一片白色之中,在那间小客厅里,是有什么事情发生过,那就像是一次为婚礼而举行的弥撒,年轻看守人与被他呼作埃米莉·L的那个女人之间的结合,那审慎而克制的一吻……是奉献给支配他们整整一生直至死灭的那种爱情的。”
本书是一本关于德国行政法学的文集,全书在结构上按照行政法学的体系划分,有7个部分和1个附录。7个部分分别是基本背景、基本理论或者原则、行政组织、活动方式、对行政的监督、国家赔偿和行政程序,附录是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书中在内容上主要着眼于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础性问题,并提供了有关德国行政法的历史延革、制度比较和国家职能变化的内容,使读者有可能在更广泛和更深刻的背景下理解德国行政法。
《亡灵书》是一部古老而宏大的诗歌总集,共27篇,包括咒语、赞美诗、冗长的开释、各类礼仪真言、神名等,它们一般都被镂刻或书写在金字塔或坟墓的壁上,有的则印在棺椁或镂于精美的石棺之上。因为原文是象形文字,早已失传,19世纪初发现象形文字与科普特文(一种希腊文字为主的文字)对照的碑文,才得以破译。全书几百幅大英博物馆珍稀藏图,神秘的咒语诗歌一般地体现出了古代希腊渊远的文化。
本书案例大体按德国《基本法》中几项最有代表性的基本权利予以选定和编排,根据德文原裁判文书进行全文翻译,并由译者结合其所翻译的裁判和该案重点涉及的基本权利条款进行评析,通过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经典判例展现德国宪法中的重要的基本权利。
无论是从历史、文化,还是从政治、法律等方面来看,意大利都是世界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国家,是欧洲大陆的中心之一。 进入近代以后,在经济、政治的发展方面,意大利落在了英、法、德三国之后,在法律制度方面,它也不如法、德两国那么富有原创性——它没有参与创建大陆法系,而只是加入了该法系,成为其一个成员。但是,一方面,大陆法系的基础是罗马法,而意大利又是罗马法的故乡,因而它在大陆法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另一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适应意大利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意大利在法制建设方面也创造了一些自己的经验,形成了若干具有鲜明特色的制度。
本书为英国大宪章权威麦克奇尼教授在约翰王大宪章700周年之际所著《大宪章:文本评注与历史导读》一书的历史导读部分。该导读详细介绍了1215年、1216年、1217年和1225年四个大宪章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各自的内容和彼此间的关联,对其形式、内容、性质、价值、缺陷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包括爱德华一世对大宪章所获成果的巩固。此外,作者还对1215年大宪章现存的几个版本及历史上的重要评注进行了介绍。本书在附录中还收录了麦克奇尼教授关于大宪章的重要演讲以及甄克斯对大宪章神话的批评,希望对读者全面了解大宪章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