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拟在区分不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读者对于学习英美法的现实需求,涵盖中英文两个部分,中文导论的部分将以精炼的语言综述或点评,展现相关章节知识点的基本原理与核心规则,并适当比较分析中美两国具体规则的异同;英文部分则选取拥有代表性的原文判例,通过法官原汁原味的精彩阐述,展现相关法律规则的具体适用与发展。作为一本法律双语,它在语言风格上将会尽量讲求简单准确,以便读者能够结合判例法的原文语境迅速学习掌握一门英美法律学科。
与发生在其他国家的破产大相径庭,破产在美国并非是债务人的最后一搏,而是他们获得喘息并重整旗鼓的良机。为什么美国的破产法让公司债务人和自然人债务人可以控制自己的命运,而不是让他们像其他国家的债务人那样唯他人马首是瞻?本书通过深入探究这个问题背后的政治动因,为读者有史以来次全面阐释了美国破产法不同凡响的发展历程:这个历程从1800年国会在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美国部破产法典开始,直至今日。 美国破产法的特立独行经常被人们述及,但是从没有人告诉我们美国破产法何以至此。纵然美国二十一世纪的破产法与四轮马车日寸代的原始破产法大相径庭,本书告诉我们一成不变的政治因素依然对塑造独特的美国破产法发挥着作用。 本书在美国立法、司法和法学研究界颇具影响。书中的观点已经被近两百篇学术论文以及十几家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