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词的起源》一书,试图揭示我们现在所使用的一些主要的法律名词,如法、法律、法学、法理学、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的诞生、成熟以及发展演变的历程,帮助我们对其历史与内涵的理解。本书共收词142个,一般每一个名词的阐述在三干字左右,也有些名词的字数则达一万字以上,这主要取决于该名词的历史演变时间的长短以及其内涵的深厚与否。本书既是一部研究型著作,又是法学领域里的一部工具书,可以为法学各学科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法律教育内容的进一步拓展提供基础。
非洲,这一片美丽而神秘的土地,是最早诞生人类的地方,也是法律发展最富有特色的地区。一方面,非洲是最早形成法律的地方。早在公元前3500年前后,在非洲地埃及就已经出现了立法和司法活动。虽然,这些活动因古代埃及国家的灭亡而不得不中断,但其中的许多制度和原则变成了原住民的习惯而生存至今。由于非洲国家和民族众多,因而保存至今的各种习惯法也特别丰富繁多。另一方面,非洲是最早开始移植外国法并予以本土化的地方。自公元前6世纪,随着波斯、希腊、罗马、阿拉伯等入侵非洲,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也持续影响非洲法的发展。尤其是进入近代之后,非洲成为了英、法、美、德西等殖民国家蚕食的对象,其法律体系,基本上也成为了英美法律和大陆法系的派生支系。在移植外国法的基础上,非洲法也获得了发展。此外,如同本书在各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