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的力量 香港法治观察》是作者利用公派留学香港的机会,以自己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原讼庭等机构实习的经历,结合亲身的观察、感受和体悟,写就的一本深入浅出地介绍香港法治治理结构和特色的著作。作者是法学科班出身,对香港的法治机理既有理论方面的学习和修养,又有近距离的实践观察。 作者既介绍了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余年来成功的法治实践和社会管理经验,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香港存在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和法治问题。值得每一位关心香港问题和法治问题的读者研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教授为本书作序。
作者在《澳门民法典》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一般论题进行了厘清。《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上册》已于2014年11月出版。上册分三篇,主要介绍民法的基本原则与若干重要原则、民法的基本范畴。本书是下册,分四篇。第四篇 论主体 ,对主体的相关概念及自然人、法人进行性阐释。第五篇 论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分五章介绍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意义、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的作出:一般问题、意思表示的作出:要约与承诺的特殊性、法律行为的解释与填补。第六篇 论意思表示瑕疵 着重讲述意思之瑕疵、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第七篇 余论 ,论述法律行为元素理论、法律行为的代理、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时间及其在法律关系上的效力。
近年来,随着恐怖主义的日益猖獗,恐怖活动的特点也发生很大变化。从各国原有的反恐怖立法或相关立法的形式和内容上看,都存在着明显的需要补充、完善之处。特别是仅仅依靠一些单项反恐立法或国内刑法中的相关反恐条款以远远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各国在如何界定恐怖主义、什么是恐怖组织等方面仍存在着一定差异,且各国所面临的恐怖活动的威胁程度不同,因而在确立相应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以及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侧重点都不尽相同。本书编两编,编是按国别分类,依次介绍各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规。第二编是介绍了联合国的恐怖主义国际公约和条例。
《美国司法制度(第2版)》从论述美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基础理念人手,介绍美国司法体系的基本制度、运作状况、改革动态和发展趋势。司法制度的形成,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国家性质与结构,受到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社会需求、利益平衡、传统习惯、文化等社会因素以及特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与英国相比,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美国人民在接受英国普通法传统的同时,赋予古老的法律以惊人的生命力,并以深刻的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建立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司法制度。自独立战争以来的二百多年时间里,美国法律经历了独特的发展过程,已经成为与英国法并驾齐驱的又一代表性的法律体系。
2019年12月20日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的日子。20年来, 一国两制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伟大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日的时候,有需要回顾总结 一国两制 实践的经验,从而,为 一国两制 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本书通过对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访谈和对澳门基本法起草的相关文献资料的研究,向读者介绍澳门基本法条文的形成过程、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目的,希望有助于读者能够更全面准确地理解基本法的条文。
《企业所有权论》部分的三章阐述了关于企业所有权的核心理论,以下的章节将运用这一理论框架来分析不同所有权形式在不同行业中发挥的作用。第二至第四部分中分析不同行业特点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内容是相互支持、循序渐进的。通过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比较,观察同一企业形式不同行业中的表现,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每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的长处和短处,这比单纯地研究某一种组织形式在某一个行业中的演变效果要好得多。所以,研究农业供应合作社以及合作制和共有制的公寓住宅可以为我们探讨雇员所有权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资本供给提供一个新的视角;而通过对投资者所有的企业与批发供应合作社以及非营利机构和互助企业进行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在投资者所有的企业中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重要性。
本书是由中美双方学者合作选编的文集,共分三编,收入论文15篇。它们代表了美国三十年来汉学家的一批研究成果。本书是作者既论及了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理念,也研究了中国古代具体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时间跨度为从西周到民国的数千年中国法律制度和思想史。读者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美国学者如何克服了文化的隔阂与语言的障碍潜入了我们法律传统的深层,以独特的进路、精心的考证、细致的分析和缜密的论证,展现了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义理和动作机制。这些研究以邻壁之光照汉家故物,显微阐幽,鉴往察来,为中国法律传统的研究开辟了别具一格的理路。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适用于对法学特别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饶有兴趣的一般读者。
当规范——不是对诸个体的快和不快的期待——主导着交往时,社会才是现实的。本书通过建立规范科学的社会概念,既摒弃了把社会程序与暴力相提并论的做法,也摆脱了认为社会秩序源于孤立的诸个体的契约这种今天或多或少明显处于支配地位的见解。读者一开始就应该知道,这里阐述着一种确定的理论,而不是在介绍某种固有的看法。因此,不要认为这个小册子是一本法哲学导论;像副标提所表明的,它展示的毋宁是对法哲学的前思,也就是说阐述一些具有确定倾向的基础概述。其中并没有继续这个倾向论及权利的产生——因此,它停留在纯粹的前思上。
《比较法律传统》是美国法学院比较法课程的概要读物,该书从美国律师的实践需要和学术兴趣出发,选取了西方几大重要的法律体系,进行深入浅出的论述和比较。本书是1999年的第二版,共分四个部分,依次为“法律比较研究导论”、“民法传统”、“普通法传统”、“欧洲超国家法律与制度”。 与欧洲各国以及发展中国家的同行相比,美国法律界对比较法的重视程度显得相对不足。在导论中,作者首先对此进行了反思,分析了原因,并在这一语境下论述了比较法的意义、目的和功用。在研究方法上,作者强调了功能主义和语境论的重要性,并讨论了“法律传统”的概念。这里所称的“传统”,并非凝固的过去,而是指经过长期历史积淀,至今仍具有活力的现实动态体系。将书名定为“比较法律传统”,而非“比较法”,反映了作者主张实定法而注重法律系
本书自1879年出版以来,已经过26次修订,为英国高等学校很受欢迎的合同法教科书和工产企业界的重要参考资料。该书的不断修订补遗,既适应了英国社会、经济和法律日益发展的趋势,也使内容更为丰富和完善。第26次修订版,强调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即凡重要理论,无不通过案例国以阐述与论证,从而与反映了英国法律非成文的特点。
这部民法总论教科书,自其问世以来,在德国受到法科学生的广泛欢迎,用“经典”形容毫不为过,迄今已经再版四十余次。这部著作语言浅显易懂,全面地介绍和分析了私法的结构;同时,语言简明准确,对《德国民法典》总则部分的意义和价值进行了精当的阐释。 《德国民法总论(第41版)/外国法学精品译丛》例举形象生动,解释严谨清晰,再配以大量的图表,便于快速地检索与查找读者需要的信息。作者对这本著作进行了全面的修订,补充了德国联邦法院重要的判例,提供了新的文献资料索引,使之更加适应新近的社会现实。无论对理论界还是对实务界,这部教科书都可以成为了解和理解德国民法总论的起点和入口。
本书研究两大类信贷担保:对人的、动产的。“信贷”是指以不同形式提供的任何财务协助,例如,垫款、递延买价、出具保证。本书编研究对人的担保,就是说有人答应请偿由提供的信贷所产生的债务,因此提供信贷的人在债务拖欠时可以向他追讨。第二至六编研究以协议产生的动产担保物权,就是有人提供动产来担保由提供的信贷产生的债务得以清偿。香港大部分信贷由土地担保,但因为篇幅所限,亦因为香港政府正拟改革土地法,所以本书不研究以土地作担保。
“美国法律文库”是“中美元首法治计划”项目之一,该项目计划翻译百余种图书,全面介绍美国高水平的法学著作,是迄今中国的法律图书引进项目。 “美国法律文库”著作将陆续推出,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