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的力量 香港法治观察》是作者利用公派留学香港的机会,以自己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原讼庭等机构实习的经历,结合亲身的观察、感受和体悟,写就的一本深入浅出地介绍香港法治治理结构和特色的著作。作者是法学科班出身,对香港的法治机理既有理论方面的学习和修养,又有近距离的实践观察。 作者既介绍了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余年来成功的法治实践和社会管理经验,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香港存在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和法治问题。值得每一位关心香港问题和法治问题的读者研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教授为本书作序。
作者在《澳门民法典》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一般论题进行了厘清。《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上册》已于2014年11月出版。上册分三篇,主要介绍民法的基本原则与若干重要原则、民法的基本范畴。本书是下册,分四篇。第四篇 论主体 ,对主体的相关概念及自然人、法人进行性阐释。第五篇 论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分五章介绍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意义、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的作出:一般问题、意思表示的作出:要约与承诺的特殊性、法律行为的解释与填补。第六篇 论意思表示瑕疵 着重讲述意思之瑕疵、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第七篇 余论 ,论述法律行为元素理论、法律行为的代理、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时间及其在法律关系上的效力。
本书着眼于作为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问题在宪法论域映射的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问题,力求运用宪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形成一套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法理定位策略体系。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研究的问题意识与理论面向。第二部分从背景、历史和两岸三个面向出发,对涉及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问题的若干重要地理论与现实问题加以讨论。第三部分为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策略之形成与应用。
行政诉讼制度是一套重要的法律制度。从宪政角度看,行政诉讼是监督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直接的制度保障,关系到一个国家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人权保障程度的健全,决定着公民与国家之间格局的形成。“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希望由林峰编著的《香港地区行政诉讼》能够为我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在行政诉讼制度方面的交流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基本资料,也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抛砖引玉,吸引更多学者参与到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和关心中来。
《台湾地区权利保障司法案例选编》以1990年台湾地区 宪政改革 后之 大法官解释 为对象,对台湾地区法律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所涉案例均与台湾地区人民的基本权利息息相关。全书共分两个部分:基本权利保障的总论和基本权利保障的分论,可以作为涉台理论和实务界、法学界研究、教学的参考资料,以及关心台湾问题人士的兴趣读物。
2019年12月20日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的日子。20年来, 一国两制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伟大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日的时候,有需要回顾总结 一国两制 实践的经验,从而,为 一国两制 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本书通过对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访谈和对澳门基本法起草的相关文献资料的研究,向读者介绍澳门基本法条文的形成过程、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目的,希望有助于读者能够更全面准确地理解基本法的条文。
本书从我国地区实例及裁判出发,探讨刑法与刑诉之交错适用问题,共计十四篇论文,分为部分。部分探讨实体法因果关系、客观归责之理论发展,及其并合程序法罪疑唯轻原则思维之后的运用面向。第二部分处理刑法竟合论与案件同一性的交互作用关系,分别从刑法竞合论的建构、刑诉同一性的重构及两者排列组合关系等三个角度探究。第三部分阐释刑法各罪及其于诉讼上的调查与证明问题,并以肇事逃逸罪之致人死伤要件及诽谤罪之证明真实条款等为例,解析实体法定性与诉讼法证明的联动性。一部分的裁判回顾以年度为范围,逐笔过滤地区“法院”刑事裁判后,鸟瞰并简评整个年度的刑事裁判发展。
本书是波斯纳于1995年在牛津大学做的三次讲座的内容完善和结集。这三次讲座是牛津大学出版社举办的年度克拉菜顿系列讲座的开场,其内容围绕英国和美国法律制度的比较展开。讲座一从法理学与社会学角度,比较了20世纪下半叶两位最重要的法理学者——英国人哈耱岛美国人德沃金的思想。波斯纳认为两者之间的区别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英国法律体系相对于美国而言更接近大陆法系。,讲座二分析了几个主要属于侵权法和合同法领域的英国案例,强调理论学说的经济分析的重要性。波斯纳认为美国法官在适用普通法过程中的经济学分析路径对英国法官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讲座三对比了英国和美国法律制度在运作层面而不是法理与教义层面的不同,对这些区别进行了解释,并且反对两国法律制度零碎的片面改革。总之,作为既是学者又是法官的波斯纳,其讲座中体
本书以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即“动产担保交易法”为内容。本书沿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路径展开。提出问题,这是本书章的主要任务。从根本上讲,尽管大陆法系概念法学决定,在质权和留置权之外发展非移转占有型动产担保物权可以弥补传统移转占有型动产担保物权对社会经济生活有效运转所造成的严重障碍,但其制度设计本身所引致的物权法制度内部的不和谐,也是十分明显的。如何剔除概念形式的羁绊,构建现代化商业社会所需要的动产担保法律制度,已成为大陆法系国家目前面临的法律难题。我国台湾地区在此方面的立法实践,虽有其时代进步意义,但已为过眼烟云,实不足为效仿。以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九编为始祖和代表的北美功能式动产担保权益立法,为大陆法系动产担保制度之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另一崭新思路。有关世界
自然乃顺,顺者则通。自幼成长至大,一本自然处事待人,读书治学亦然。大学时代常想,老师应如何教,我才能如何懂,如今得知老师教得自然,学生就懂得自然,因此,将近三十年的法律教学,即尽量地把法律很自然地教给学生。所谓很自然地教学,乃指把生硬的法律条文之意义与适用加以生活化及体系化。多年来教债总,虽多介绍先进著作,而以学生整编之讲义辅之,但自觉对学生亏欠甚多,在今学生不断催促及先进鼓励下,乃趁此次民法债编修正,再无可逃避之下,利用空闲历经两年充实修正,完成民法债编总论“体系化解说”,期能将怎么教就怎么写,很自然地呈献给学生,则幸矣!本书为作者关于债法总论的研究力作。全书共分八章,作者通过对我国台湾地区新修订“民法”中债法部分的全面分析,从债之发生到债之效力,一直到债之消灭,对“民法”
本书是我国地区保险法领域的著作,作者有多年参与立法及保险行业管理经验,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使得本书成为内容充实的理论著作。本书在写作上具有以下特点:以保险法为基础,参考德国保险契约法,建构严谨的理论体系。吸纳我国地区及美国裁判见解,丰富本书内容,并与保险实务相衔接。精心绘制多幅法律关系图,帮助读者通盘了解复杂的请求权关系。重点清晰,依照内容编列段码,并依据段码,编制索引,方便查考。各章有习题,可以作为讨论的重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