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编纂体例上的特点如下: 一、根据2009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对废止的法律文件进行了删除;根据2009年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对涉及的59件法律,141个法律条文,对照决定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根据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和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等,对21件法律进行了修改,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根据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和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