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确立了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兽药管理制度。如,增加了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定;建立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休药期管理制度;建立了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建立了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制度;建立了国家兽药储备制度等。
本书力求准确、详尽、通俗地逐条解释本法每一条的内容,以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