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是能源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电力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了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维护全省供用电秩序,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保障全社会电力可靠供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优化电能资源配置,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提高科学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电力工业是能源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电力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了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维护全省供用电秩序,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保障全社会电力可靠供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优化电能资源配置,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提高科学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电力工业是能源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电力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了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维护全省供用电秩序,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保障全社会电力可靠供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优化电能资源配置,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提高科学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书由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条文释义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部分构成。本书对于从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是一本很好的学习教材和工具书,对从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维护自身权益将会有较大的帮助,可以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和掌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精神和内容,并对与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目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渗透到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准确、适当地运用法律法规,对于公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何面对汗牛充栋的法律、法规文件,如何把分散各处的相关配套规定集中起来,如何理解与适用法律、法规中的重点、难点,始终是困扰有关当事人和当局者的一大问题。 中国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于出版适合大众需求的实用法律图书,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中的法律、法规应用问题,先后推出了配套规定系列、实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适合大众学习、应用的法律图书,颇受读者好评。在总结这些法律图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约请了相关立法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精心选择法律文本,针对法律理
电力工业是能源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电力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了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维护全省供用电秩序,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保障全社会电力可靠供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优化电能资源配置,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全面提高科学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书由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条文释义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部分构成。本书对于从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是一本很好的学习教材和工具书,对从事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维护自身权益将会有较大的帮助,可以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和掌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精神和内容,并对与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为正确执行《国家赔偿法》关于刑事赔偿的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对当前刑事赔偿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证和研究,从检察机关刑事赔偿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下称《赔偿规定))。《赔偿规定》于2000年12月28日下发执行后,各地在执行中就《赔偿规定》中遇到的问题纷纷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请示。为帮助各地检察机关刑事赔偿部门准确理解《赔偿规定》条款的含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对《赔偿规定》逐条进行解释。在解释过程中,力求对每一条规定的含义、制定的背景、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