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词目外,还歉收了与法律密切相关、的许多学科一些条目,内容涉及市场营销、对外贸易、财务、会计、统计、银行、信贷、投资、税收、仓储、运输、证券、保险、海关等。
本书收录了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词目外,还歉收了与法律密切相关、的许多学科一些条目,内容涉及市场营销、对外贸易、财务、会计、统计、银行、信贷、投资、税收、仓储、运输、证券、保险、海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李先念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4月1日赴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1998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了颇有意义的修改。一些修改指出了中国刑事审判的改革方向。这些修改表明,要在庭审中更多地运用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这要求中国的法律职业者,无论是检察官还是辩护律师,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总之,这些修改代表了向确立更加具有抗辩性法庭审判的方式的方向。做出这些修改以后,新的规定和其实施之间还存在着差距。这种差距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因为某些修改的条款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界定;同时,也由于中国的法官和律师欠缺参与抗辩式庭审的经验。 这本旨在帮助中国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学会如何缩小新法规定与实施之间的差距,主要解决如何使中国刑事庭审更富抗辩性。本集中关注那些有助于营造出更富抗辩式审判环境的问题,营造这种环境将有利于提升中国刑事庭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8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000年8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关于修改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001年10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
本书收录了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词目外,还歉收了与法律密切相关、的许多学科一些条目,内容涉及市场营销、对外贸易、财务、会计、统计、银行、信贷、投资、税收、仓储、运输、证券、保险、海关等。
本书收录了法理、法史、宪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词目外,还歉收了与法律密切相关、的许多学科一些条目,内容涉及市场营销、对外贸易、财务、会计、统计、银行、信贷、投资、税收、仓储、运输、证券、保险、海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