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既要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也要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打交道。特别是合同管理,作为企业进行生产和交换的法律形式,对企业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可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减少和避免经济纠纷。因此,企业应当了解法律文书,并且在实践中正确运用法律文书,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企业能够了解和掌握法律文书,我们组织编辑了《企业常用法律文书范本》这本书,本书是对企业若干法律文书进行整理、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精心选择最重要、最常用的企业法律文书300余种,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提供相应的范本格式,并对制作和应用这类法律文书应当注意的问题作了必要的说明,供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参考。
本书全面、详细介绍了常用的民事合同、商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等,对这些常见合同写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对常见和易犯的错误加以提示,可使用户在起草合同时避免和减少疏漏,从源头上杜绝合同欺诈和纠纷事件的发生。《合同文书写作实用模板与范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是随查随用的写作工具。读者不仅可以从中熟练掌握常用合同的正确写作方法,还可以了解其内在的规律性,为撰写出规范、标准、合法的合同文书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书作为一本普法读物,旨在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各种类型的诉状,教您如何写作诉讼文书。编者引用贴近生活的小案例,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依据,紧密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相关知识,为读者点拨写诉状的技巧,进而对怎样写诉状、写好诉状作了较为系统、完整的介绍。从某种意义上说,本书也可作为广大读者日常生活中一本法律工具书。 本书收录的诉状实例共128件。其中民事起诉状包括合同纠纷、房屋纠纷、侵权纠纷、不当得利、婚姻家庭纠纷起诉状等;刑事案件诉讼文书包括自诉状、控告状;民事答辩状包括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房屋拆迁等。此外,本书还收录了反诉状、撤诉状、申请书、上诉状和申诉状各若干篇。
本书聚焦于法律写作的一般原理及普遍原则,并结合司法实践对法律写作的一些前沿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书中精选了古今中外的一些经典法律文书,并对之进行了点评,一方面有力地印证了书中观点,另一方面还大大地增加了读者的阅读趣味。
合同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由于人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一,有时不能准确掌握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规范的合同文本可以规范当事人的行为,避免合同出现漏洞,减少签约中出现的违法现象。为此我们编写此书以维护合同签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书编辑了280多个常用合同签约范本,涉及买卖、建设工程、承揽、合资、合作、租赁、承包、转让、加盟、兼并、保险、运输、租赁经营、借款、担保、赠与、劳动、出版、委托等30多种经济类型的经济活动,具有新颖、标准、系统、实用等特点,实为广大企事业单位、私营公司、个人以及法律工作者签订合同时的参考工具书。
《新编常用合同范本全书》以二十多类合同范本为主体,辅以相关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以及具有针对性的陷阱防范和特别提醒,内容全面,使用方便,是企业和个人的合同工具书。 《新编常用合同范本全书》在手,拥有合同范本,掌握关键法律知识,提升签约经验和技巧,增强对合同陷阱和法律纠纷的预见性。签订合同更安全、更高效,节省时间和精力,权利更有保障。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规划教材:国际商法实务(第2版)》是全国高职高专教育规划教材,是在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书集中介绍了调整国际商事交往的法律,采用兼顾国际与、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写作方法,阐述了各个法律领域的主要内容。为达到使学生掌握知识点和训练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本书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服务于实践的原则设计了案例分析、本章小结、同步训练等栏目。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规划教材:国际商法实务(第2版)》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院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及本科院校二级学院的相关专业教学用书,也可供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有关人员参考使用。
本书是为顺应新形势下对法律文书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的需要而编写。 本书具有理论性、实用性、程序性、全面性等特点。本书共有六编十八章。
随着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发展,律师业务范围越来越宽,社会作用越来越大,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律师,早已不仅仅是“打官司”的代理人,更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都律师行业已步入一个规范化长足发展阶段,同时不断创新和突破,全国同行业发展。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主编的《北京律师业务指导丛书》一共有十二卷。《影视合同范本与风险防范》是其中的一本。通过本套丛书,在律师业务的众多领域,汇集了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总结了北京律师的执业经验,反应了北京律师的专业钻研,体现了北京律师的职业精神。
《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七类案件”办理程序及其文书式样》,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试行,这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一件大事、好事,是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对于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特别是吴官正、何勇同志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讲话中强调:“要严格依依法办案,提高办案水平,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何勇同志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