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拟针对关联交易公司法实施的新老问题,围绕其中的理论拓展、类型化分析及司法适用展开全面研究。本书总结和借鉴了交易费用、委托代理和不完全契约等相关理论,将企业关联交易视为不断变化的开放性合约结构安排。书中指出,我国公司法所界定的关联关系因固守单一实体法立场而未能进一步区分不同的交易形式,引起司法适用上的种种问题。本书最后提出了完善规制规则的若干政策性建议。
与传统上基于法律特征对公司法、信托法与合伙法进行个别研究的进路有别,本书从法经济学、比较法与历史的视角来研究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从公司、商事信托与合伙企业的共性出发,本书通过对不同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进行比较分析,考察法律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透彻地解释了商事组织法律形式的本质与特征。
本书提出并详细论证了中国不应引入美国普通法上的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制度的观点,并指出美国控制股东信义义务规则的产生就是一种错误。本书的理论创新之处还在于,作者提出自然人控制股东与法人控制股东义务规则以及国家控制股东与私人控制股东义务规则应该具有差异,明确分析控制股东承担义务的相对权利主体,并且详细分析了救济的提起方式,即控制股东是对公司负有的义务还是对其他股东负有的义务,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谁能提起诉讼的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作者全面考察并比较了各国控制股东行为规制的不同方式,即美国普通法上的信义义务原则、美国成文法上的股东压迫原则、英国成文法上的不公平损害原则、英国的Foss v.Harhottle规则的例外、因公平和正义清算公司以及大陆法系的诚实信用原则等。
本书以公司清算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并将“公司清算”界定为公司非破产清算,其中基本不涉及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比较了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清算的法律规定,寻求立法制度背后的共性及其合理内核,并发掘其中对于我国公司清算法律制度完善的可借鉴之处,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实践中凸现出来的公司清算问题,给出立法建议,寻求可能的解决途径。
中国新破产法实施已经四年有余,继续反思破产法实施效果是破产学界与业界永远的使命。李曙光编著的《公司重整法律评论(2012第2卷)》提供了三篇精彩的案例研究作为本卷开始,从案例中提炼出来的原理和规则对我国破产法未来的立法和实践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次,从法官的角度解读破产法的实施、重整中的公司治理、金融背景与公司破产重组的关联,等等,每篇论文都给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重要思路。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适用手册》针对公司强制清算过程中办案人员以及清算组在强制清算法律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收录了供参考使用的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法律文书样式,包括受理债权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裁定书、受理股东申请公司强制清算裁定书、确认债务清偿方案裁定书、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方案、清算公告等。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适用手册》实用性强、方便携带,适合审判人员、公司法务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使用。
有限责任合伙,在我国称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20世纪90年代初诞生的一种新型企业形态。由于有限责任合伙赋予了普通合伙人以有限责任。从而根本性地颠覆了合伙企业内外部关系模式的历史传统。然而,对此企业形态的立法之仓促、法条之简陋则是人所共知的弊病,而学界的系统研究更是付之阙如。《有限责任合伙法律制度专题研究》即意在填补我国对此项法律制度的研究空白。它从历史的视角出发,批判地借鉴英美两国制度的可取之处,以完善我国有限责任合伙法律制度。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适用手册》针对公司强制清算过程中办案人员以及清算组在强制清算法律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收录了供参考使用的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法律文书样式,包括受理债权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裁定书、受理股东申请公司强制清算裁定书、确认债务清偿方案裁定书、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方案、清算公告等。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适用手册》实用性强、方便携带,适合审判人员、公司法务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使用。
本书(以下简称《公约》)已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实施。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该《公约》,同时声明:中国不受《公约》第66条第2款的约束。《公约》是迄今为止关于治理腐败最完整且具全球性、综合性和创新性的国际法律文件,对腐败犯罪的界定、腐败利益的剥夺及反腐败国际合作题的严谨规定,不仅为国际社会反腐败提供了基本法律指南,而且在世界围内倡导了治理腐败的科学理念和长远策略。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对于规范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规章制度在内容和程序上不合法,不仅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反而会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成为劳动纠纷的诱因。 《企业规章制度违法风险防范指南——企业规章制度常见违法条款评析》通过实例列举了企业规章制度中常见的150项典型违法条款,内容全面涵盖了员工招聘、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工时休假、社会保险及员工日常管理等方面。对每一实例,本书均结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实际加以深入评析,洋陈利害,明确指出违法条款不合法、不合理的问题根源、涉及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实质以及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的风险,最后得出专业结论,为企业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指明方向,并明确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作为民间自治性成文制定法,属于司法法源中的非正式渊源、直接渊源和二级渊源。公司章程作为组织性契约呈现出介乎交易性契约和国家成文制定法之间的中间性特征,相应公司章程解释及漏洞填补带有介乎两者之间的折衷性色彩。本书就此展开讨论。
本书围绕技术入股型公司生长的合理性,治理的理论基础、股权关系、经营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和治理的管理制度设计等要素,阐述技术入股型公司的治理。认为技术股权比物质股权更表现了技术入股型公司的股权特点,技术股权与经营管理权通常合一,技术入股型公司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入股技术”和“技术入股股东”。为技术入股型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设计提供了依据。
本文主要研究股东表决权与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关系,指出表决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的连接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升了表决权在公司法中的核心地位。本文第一部分,分析了股东表决权的理念。文章以“两权分离”的现象为起点,在“两权分离”的缝隙中寻找表决权的真正意义。美国学者Berle和Means于1932年系统地分析了在公众公司中存在的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分离的现象后,指出股东对经营层失去了控制,表决权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此,基于所有权结构的有效性分析,本文认为股东对管理层并没有失去控制,而是由某一个或者几个大股东控制着公司。而且,在两权分离过程中,表决权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是公司所有与公司经营的连接点。它不但维系和控制着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还是不同股东之间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工具,是控制股东对中小股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运作及正常秩序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在现代社会,法律知识尤其是商业法律知识无疑应当成为商业营销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框架体系涉及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等众多的法律部门。如果仅从严格的部门法意义上阐述商法、民法或者经济法,面对商业活动涉及众多环节的各种法律问题,恐有以偏赅全之疏忽。作为非法律专业的读者,特别是日趋频繁的商业活动实践者,不拘泥于学科意义上的严格性而更注重于实际应用或许是可取的。为此,我们编写本书时立足商业活动,着重阐述与市场主体及经营活动(商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力求体现实用性及适应性的特点。因此,本书系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专业的学历教育、行业岗位资格培训和地
本书以中国公司法的规范解释和应用实践为中心,借助真实案例,展示法律适用,激活法律解释,检讨法学理论,并通过提问激发思考,鼓励探索。本书不同于传统的讲解型教科书,因为它贯穿大量有待探讨的案例和基于案例引申的问题;也不同于单纯的案例教材,而是将案例与原理阐释和规范解说紧密结合在一起,案例服务于原理和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案例的功能主要不是提供例证,而是供读者观察法律适用,挖掘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对法律规范和理论本身予以反思;案例附有评论和分析,但无意设定wei一正确的答案,而是鼓励读者通过观察发现更多问题,运用原理分析和解释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郑成思知识产权文集》按内容方向分为《基本理论卷》《及邻接权卷(一)(二)》《专利和技术转让卷》《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卷》《靠前公约与外国法卷(一)(二)》《治学卷》,共六卷八册,保持了郑成思著作的原貌,并在相关论述中间加以注解,卷末作关键词索引。本卷涵盖郑成思教授在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主要著作和文章,尤其是在商标权的法律地位、商标权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制止反向假冒、加大优选商标保护力度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内容上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很好的贡献。
本书立足于建筑业企业法务人员工作需要,从企业建立、完善法务工作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为出发点,从合同管理、项目经理管理、财务管理、诉讼案件处理、清欠与民工管理等层面系统介绍建筑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技巧,穿插大量文书、制度范本和常用表格、函件模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是建筑企业企业法务工作的案头书,也为律师从事建筑也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