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股东评估权,指的是当公司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法律赋予反对或不赞同该交易的股东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所持股份的权利,是平衡公司、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利益的重要机制。本书首先指出,当前美国异议股东评估权的目的已经转变为对利益冲突交易的监督,其在公司救济体系中也已处于相对排他的地位。其次,本书就美国异议股东评估权的触发事由、主体资格、行使程序、股价评估、成本费用利息等方面进行了挖掘、分析和比较。在此基础上,本书通过分析指出,异议股东评估权的一些因素尚不符合其变更了的目的和地位,美国自1983年Weinberger案以来的变革尚未取得完全成功。本书通过对我国相关立法和案例的分析指出,在我国,异议股东评估权立法的过于简略导致了过多的模糊、偏差或漏洞,加之司法实践的不当理解和适用,使得其适用偏少、胜诉
公司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作为基础和先导,理想的社会治理目标就很难达成。而公司治理作为一个历久弥新的永恒话题,也值得人们持续不断地进行探讨。加之公司治理问题是影响世界发展进程的复杂课题,寻找更加合理、更加科学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所有国家都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公司治理作为一个横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问题,不是任何一个单一学科就能单独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包括法学在内的几乎所有社会科学的共同努力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意义上说,不同学科之间对公司治理不但有较多的共同话语基础,而且有共同的努力目标。 《公司治理的法律设计与制度创新》以公司治理为主题,研究了公司治理与公司的组织形态设计,国有公司、集团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的
本书涵盖公司律师在公司法律实务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包括公司设立和增资、股东权益、治理结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并购重组、公司、公司分支机构、公司减资、解散和清算、公司法常见诉讼业务、律师公司法业务职业素质和执业技能在内的10大业务板块共计43个法律专题以及公司律师从事公司法业务所需具备的职业素质和执业技能要求,内容翔实,撰写全面,操作性极强,是企业管理者、律师、公司法务的法律全书。
本书围绕技术入股型公司生长的合理性,治理的理论基础、股权关系、经营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和治理的管理制度设计等要素,阐述技术入股型公司的治理。认为技术股权比物质股权更表现了技术入股型公司的股权特点,技术股权与经营管理权通常合一,技术入股型公司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入股技术”和“技术入股股东”。为技术入股型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设计提供了依据。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
本书研究的主题是“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作为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研究课题,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对商业秘密的研究已历经了十几年的时间,学者对商业秘密的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思考。但是正如苏格拉底所言:“如果你不能用始终不变的全面完整的方式来为某一件事物下定义,你就并不真正知道它是什么东西,而仅仅是意思而已,有别于真正的知识。”各国法律文本和学者的著作对商业秘密的定义,可谓丰富异常,但是如此丰富的定义却仍然不能解决固有的矛盾和困惑。另外,任何事物都是不断运动着和发展着的。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丰富,在实践中出现了商业秘密的新问题,对此需要理论加以阐述和总结,学者们也对有关概念进行了修补。这些都使得本选题的研究成为必要和可能。
在这本完整而具有启发性的书中,作者探究了法律在国家经济成功所必需的大金融市场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并分析了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法的基本法律,为其在金融市场中的价值提供了广泛的理论和实证案例。《法律与公司金融》以法律发展的历史分析为开端,回顾了公司金融的法律监管,重点关注20世纪美国证券法的发展,并提供了广泛的法律效应的实证分析。法律与公司金融的一个独特优势是把所有相关的方面都结合起来,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分析。内容包括公司金融中法律的作用、行为和实证分析以及在法律与公司金融领域现存的争议。从根本上来说,本书捍卫了美国和全世界法律的经济价值。
《公司法改革——公开股份公司法的构想》一书是早稻田大学上村教授的专著,该书严格地批评了日本的企业社会以及公司法学说的现状,并立足于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质构建了贯穿股份公司法理论的新体系。本书由五个部分组成,部分至第三部分是本论,开头部分是序论、结尾部分是补充。在序论的“日本人能否有效运用股份公司?”中,上村教授指出:股份公司法制度是为了有效运用和“级的证券市场”——包括还未购入证券的各个市民阶层在内的流动性比较高的证券市场而生成的,但迄今为止日本的股份公司,即使是公开公司,也基本上未有效运用证券市场制度;按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是在行政指导的保驾护航下的间接融资,公司作出经营决策也基于通产省的产业政策(从上而下的行政指导);还指出,在股份公司缺乏使用证券市场的标准装置的情况下,
与传统上基于法律特征对公司法、信托法与合伙法进行个别研究的进路有别,本书从法经济学、比较法与历史的视角来研究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从公司、商事信托与合伙企业的共性出发,本书通过对不同商事组织的法律结构进行比较分析,考察法律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透彻地解释了商事组织法律形式的本质与特征。
《法院审理股权转让案件观点集成》通过整理、归纳全国各级法院已生效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裁判,总结、归纳出具体的裁判经验、思路和尺度,以及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方法,并结合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精神、审判业务意见以及人民法院专家法官著述、目前审判实务中的主流观点等进行了评析。
本书对公司的起源、财务、资本、经营范围、面纱、控制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并对各种企业形式进行比较。公司法学内容浩瀚,学科建设举步维艰,因为其中有许多问题还没有获得深入实际的认识。本书对上述各个方面的研究有的深度和广度,特点是深入实际,贴近实际,可行性强。
《公司法改革——公开股份公司法的构想》一书是早稻田大学上村教授的专著,该书严格地批评了日本的企业社会以及公司法学说的现状,并立足于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质构建了贯穿股份公司法理论的新体系。本书由五个部分组成,部分至第三部分是本论,开头部分是序论、结尾部分是补充。在序论的“日本人能否有效运用股份公司?”中,上村教授指出:股份公司法制度是为了有效运用和“级的证券市场”——包括还未购入证券的各个市民阶层在内的流动性比较高的证券市场而生成的,但迄今为止日本的股份公司,即使是公开公司,也基本上未有效运用证券市场制度;按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是在行政指导的保驾护航下的间接融资,公司作出经营决策也基于通产省的产业政策(从上而下的行政指导);还指出,在股份公司缺乏使用证券市场的标准装置的情况下,
《民商法前沿研究系列丛书:电信行业规制与反垄断规制法律问题研究》遵循从一般到特殊、从实证分析再到制度建构的研究思路,对自然垄断行业行业规制与反垄断规制的关系、电信行业规制的现代转型、电信行业规制与反垄断规制的融合、电信反垄断规制的实践进行了深入系统地探讨,并在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电信规制法制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