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报告·当代中国学术史系列:国际金融法学的新发展》以中国国际金融法学的新发展为主题,对新世纪以来中国国际金融法学的重要著作和文献进行回顾和总结,对理论界和学术界的重要主张和观点加以评析,并对某些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主要内容包括国际金融法的基本理论、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法的新发展、金融服务贸易与国际金融法的新发展、国际货币法研究的新发展、国际金融交易法研究的新发展、国际金融监管法研究的新发展、国际金融组织法研究的新发展、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角度与新方法、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反思与探索等。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审慎监管规则等组成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体系,依法监管的内涵、工具和手段日臻完善。 鉴于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仍在推进过程中,不同监管部门对所监管企业的规定不尽相同,为方便读者对国有产权监管的法规文件开展检索和研究,我们基于多年从事国有产权交易的实战经验,组织专门力量对现行法规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了这套“国有产权管理法规文件速查手册”丛书。 丛书共收录了截至2021 年4 月30 日现行有效的国有产权管理法规文件171 件,分为综合篇、混改篇和税收篇三册。既可作为国有产权监管、运营和研究人员日常工作的手边书,也可作为国有产权管理的培训教材使用。
杨仕晓主编的《税法》是根据本科院校培养应用 型人才为目标,将税法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 ,设置大量相应的图表说明、疑难问题的思考和重要 信息的小贴士,尽可能将枯燥的税收法条具体化,将 过于零散的知识点综合化,使学生学习税法时不拘泥 于某一章节内容,而是理解各章节间的联系和差别, 做到融会贯通,真正将自己培养成这样一种能力,就 是学会“确定某项经济业务涉及交什么税、谁负责交 税、交多少税和怎样交税”。 本书根据国家税制改革内容进行编写,展现 税法的内容,具体包括税法总论、增值税法、消 费税法、关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其 他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另外,在充分考虑学生 参加有关税法考试的需要,内容上紧扣会计职称考试 大纲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中对税法知识考核的要求 ,在每章开头都设
本书是一部围绕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创新与法治建设,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并将实践中的做法进行总结的专著。本书将研究农村集体经济放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总体框架,从理论、实践和法律三个层面,主要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区为例,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特征和发展现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股权权能、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规范和立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供了国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蕞新研究和部分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案例。
《新保险法裁判百例精析》由于弃权、禁止反言和近因原则等一些保险法重要原则的缺失,新《保险法》施行后或许还会面临诸多新问题,加之新《保险法》一些规定尚无审判经验可循,无疑给司法审判带来了挑战,也为研究、完善保险法理论提供了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已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引致了城乡环境风险的不均衡、不合理、不正义难题以及治理回应的窘境。但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顶层设计为城乡环境风险治理提供了变革的契机,为协同共治的回应理路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书正是在对这一问题进行观照和反思的基础上展开了深入研究,力图基于环境风险的演进理路审视城乡环境风险的总体现状与治理困局,基于城乡环境风险的利益结构检视城乡环境风险治理的权责冲突与制度困境,以环境正义为导向明确城乡环境风险治理的理念和规范体系
经济法律责任是经济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基于这种认知,本书选择“主体——行为(权力)——责任”的研究框架,依据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责任——国家经济赔偿的基本思路,对经济法中的权力主体之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的论证,并以此作为探讨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总论基础。本书作为一本研究性论著,适合从事经济法研究的相关人员进行参阅。
《新编经济法教程》主要介绍了经济法的相关知识,共十三章,分别为法的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竞争法、会计与审计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公司法、企业法、企业破产法、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仲裁与民事诉讼。 《新编经济法教程》内容系统、学练结合,紧跟时代,观点新颖,重点突出。《新编经济法教程》具有以下特点:一,教材编写依据新颁布施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教材的内容以“够用、实用”为准,纳入教材体系的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基本且具有普遍实用性的法律法规。第二,通俗易懂,实践性强。开篇以案例导入,引导学生思考,启迪学生思维,以案例作为理论的应用与印证,通过案例帮助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新编经济法教程》注重举一反三,不拘泥于理论本身,利于读
当前,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展开研究,可以进一步理顺民法与环境法的关系,通过民法理论的创新和变革使之对与环境相关的理论问题更具包容性,整合相关法律部门之间的法律功能,优化法律调整的实际效果,增强民法与环境法的亲和性,摆脱长期以来环境法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困境,提升研究水平,为加强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但研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诚非易事。它要求研究者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跨学科的知识结构,对环境法和民法都必须有深刻的理解,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都必须有相当的造诣。我经常做这样一个比喻,研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是要用一根扁担挑起两个大筐,单独挑起每个筐都不轻松,而同时要挑起两个筐,任务就更具挑战性。但可以看出,本书对研究这一议题,做出了出色的工作。
在公司法中,国家强制与私法自治的界限到底该划在哪里?这是公司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这个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化约为一个更为明确的问题,即公司法中国家强制的标准是什么以及如何进行国家强制,这就是本文旨在回答的核心问题。公司法中的国家强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目的在公司法领域所施加的强制,它是一个动态的、体系性的概念,涉及公司法立法、行政、司法等环节,因此,它比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概念外延要大得多。国家在公司法中施加强制的目的与公司法视野下的自由观直接相关,有不同的自由观就会有不同的国家强制的目的。本文认为,公司法视野下的自由观是在不侵害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前提下的股东本位的自由,而股东自由又是股东个人免受他人专断意志的强制的自由,而非股东的集体自由,亦非股东力量或能力意义上的自由,在这种古典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