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书记员实务培训简明教程》共计二十七万字,分为九个章节,主要包括“书记员的角色特征及岗位职责”、“书记员的基本素质”、“基本职业能力”、“检察笔录格式”、“常见多发案件笔录要点”、“常用制式法律文书的填写方法”、“办案关联事项的办理”、“卷宗整理”、“计算机录入及训练方法”。该课题的部分内容,作为核心业务,被纳入北京市检察机关2009年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教材。
本教材既包含对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阐述,也包含“延伸阅读”(深入阅读)和“参考阅读”,还选取了“典型案例”来巩固理论知识。本次修订主要包括:对我国现行《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内容新的解读,尤其是2013年《商标法》;对知识产权法基本原理的内容也增添了新的理解;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部分融入了新的国际条约;还对各编其他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正。
本书内容包括:结婚的要件、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之约定财产制、夫妻财产关系之房屋的归属、离婚、离婚效力之对当事人的财产效力、离婚效力之对子女的效力、离婚救济、亲子关系、几种特殊类型的亲子关系等内容。
本书分为总论篇、法律适用篇、程序篇、中国区际私法篇四篇,共十九章内容。涉及国际私法的概念、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主体、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冲突规范的运用、民事身份和能力的法律适用、法律行为与代理的法律适用、物权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债权的法律适用、破产的法律适用、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继承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国际商事仲裁、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私法等内容。 本书介绍详细,简洁明了,充分注意到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联系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着眼于高素质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反映当代国际私法水准,适合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作为教材使用。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一本与时俱进、内容精辟的教科书更为解惑答疑之利器。 《民事诉讼法》(第三版)以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为依据,在系统、全面地阐述民事诉讼各种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注入法学研究的成果、民事诉讼的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为真正“推陈出新”之佳作。 本书除内容作较大更新外,形式上有三“新”:一为目录增设要点提示,便于知识点的宏观把握及快速查找;二为文中增设“问题与思考”及“知识拓展”版块,便于学生发散性思维的培养;三为书后增添“关键词索引",便于学习者自行查阅。 此外,本书是新民事诉讼法颁布之后的规划教材,适合高校法学师生、法律实务人员以及参加司法考试的学生使用。
本书包括:诉讼双分当事人及其首席律师和智囊团、受案法院:从佛州法院到联邦法院、案件的起因和经过等内容。
本套“练习题集”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这套“练习题集”还考虑到了法科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和考研的需要。从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中精选了部分经典的试题,帮助学生了解司法考试的难度、角度和形式,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复习。从一些法学名校(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历年考研试题中精选了部分试题,另外,专门设计了一个“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栏目,以拓展学生学术视野,对考研的同学掌握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亦有较大帮助。除了每章的自测题外,全书还专门设计了三套综合测试题,同学们可以在
《检察机关书记员实务培训简明教程》共计二十七万字,分为九个章节,主要包括“书记员的角色特征及岗位职责”、“书记员的基本素质”、“基本职业能力”、“检察笔录格式”、“常见多发案件笔录要点”、“常用制式法律文书的填写方法”、“办案关联事项的办理”、“卷宗整理”、“计算机录入及训练方法”。该课题的部分内容,作为核心业务,被纳入北京市检察机关2009年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教材。
本教程为了适应航空法教学的需要,力争使学生了解航空法的概念、特点、发展历程及现代航空法的发展状况,掌握空中航行、航空器、航空人员、机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法律知识,了解航空器援救和调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及民用航空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内容。
面对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种种现象,我们感到困惑,也产生了很多的忧虑:十年前的时候,法学专业是所谓的“热门专业”之一,现在的热门专业排行榜早已不见了“法学”的踪影;法学本来是很“专业”的专业,但在日前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求职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感觉法学学生似乎最没有专业;很多学生学了四年的法学专业,知道了很多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被问到一个案子如何处理的时候,可以侃侃而谈、头头是道,满口专业词汇,甚至德国如何规定、美国有某个新鲜的理论,但是就是不知道中国怎么规定,这个发生在中国的案子究竟该如何解决,等等。这种现象似乎可以称为“专业教育的非专业化”。2005年贺卫方教授在网上宣布停止招收研究生,就是针对现在考研过于注重公共课程、不注重学生对于专业的喜好这种现象而进行的挑战。法学教育中出现的这
本教程为了适应航空法教学的需要,力争使学生了解航空法的概念、特点、发展历程及现代航空法的发展状况,掌握空中航行、航空器、航空人员、机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法律知识,了解航空器援救和调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及民用航空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内容。
面对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种种现象,我们感到困惑,也产生了很多的忧虑:十年前的时候,法学专业是所谓的“热门专业”之一,现在的热门专业排行榜早已不见了“法学”的踪影;法学本来是很“专业”的专业,但在日前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求职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感觉法学学生似乎最没有专业;很多学生学了四年的法学专业,知道了很多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被问到一个案子如何处理的时候,可以侃侃而谈、头头是道,满口专业词汇,甚至德国如何规定、美国有某个新鲜的理论,但是就是不知道中国怎么规定,这个发生在中国的案子究竟该如何解决,等等。这种现象似乎可以称为“专业教育的非专业化”。2005年贺卫方教授在网上宣布停止招收研究生,就是针对现在考研过于注重公共课程、不注重学生对于专业的喜好这种现象而进行的挑战。法学教育中出现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