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是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莫世健编著的一本LexisNexis经典法学教材丛书,可供广大读者参考。
国际河流法的主体是国际河流沿岸国家或其他国际行为者,国际河流法的客体为国际河流流域资源与有关行为,王志坚编著的《国际河流法研究》具体包括水面利用(划界与航行)、水体利用(非航行利用)、水体利用的影响(环境与管理)这样三个部分。以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为指导,河流生态需水为基础,各流域国水量贡献率为依据,明确国际河流水权,必定有助干预防和解决国际河流争端,促进国际流域生态与环境的保护,对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行为有所制约,实现国际河流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鹿特丹规则释义: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内容是对《鹿特丹规则》条文的逐条解读。《鹿特丹规则》的全名是《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公约含18章96个条款,是迄今国际上有关货运法律法规中内容最丰富、涉及的问题最广泛、适用范围、结构最复杂、条款最多的一个公约。公约为适应当今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变革做出许多具有创新性的规定,如,“海运 其他”模式、电子运输记录、控制方的权利、承运人的识别、货物的交付、批量合同等。它的出现不仅对国际和现行的相关法律会产生相当重大的冲击,而且对今后的国际贸易、国际货物运输、银行业务、保险业务、港口营运等诸多行业可能也会带来比较深远的影响,因而受到各国政府和外相关业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同时也成为当前外学界热议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