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写作的目的并不是试图为国际法学寻找到一种全新的理论框架,而只是国内的国际法研究探求一条新的研究路径。同时,本书对20世纪国际关系理论视野下国际法问题进行较全面的概括,除了可以给对相关问题感兴趣的学者供参考外,还可以作为国际关系或国际法专业本科高年级学生、以及这两个领域的研究生、博士生的参考用书,从而弥补国内在该领域的教科书空缺。
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
《国际商标法律制度研究》立足国际商标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哲学基础,着重围绕与国际商标法律制度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专题讨论,具体包括商标之本体与本质、商标权人的权利、国际商标保护条约制度、区域性国际商标制度、国际商标保护制度中的侵权与救济、中国与商标的国际保护,并专题研究了国际公约对商标权的限制、国际商标转让、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等。
《权力政治与国际法论:大国成长逻辑中的美国国际法观》从宏观角度探讨了美国大国成长与国际法的历史演变进程,从而进一步揭示权力与国际法的理论关系,并总结成败经验,以期为我国未来的大国成长之路提供有益的思想进路。《权力政治与国际法论:大国成长逻辑中的美国国际法观》共分为七章,章阐述了国际法的基础理论与历史渊源,第二章至第六章作者根据大国的成长的一般规律,将美国的大国成长进程划分为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分段介绍,第七章阐述了通过美国的大国成长逻辑得出的历史经验以及给中国发展的启示。
自从1924年世界上部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公约(《海牙规则》)问世以来,国际社会为促进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发展.一直在不懈地致力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统一;1968年在布鲁塞尔外交会议上通过了修订《海牙规则》的议定书(《维斯比规则》);1978年又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审议和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形成了三个调整海上运输关系的国际公约并存并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局面。《海牙 —维斯比规则》体系的参加国家和地区达108个,《汉堡规则》缔约方有32 个。这三个规则在实际的海运业务中,分别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或船公司趼采用,到目前为止,统一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目标远未达到,联合国国际统一运输法草案也是任重道远。所以,我们对这三个规则都应该有所了解。《国际海上运输三公约释义》是首次全
引论部分对涉外保证的法律界定、涉外保证民事关系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以及我国法院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与涉外保证案件相关的问题进行简要介绍,在总结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论证《涉外保证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以中国司法实践为视角》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正文部分共五章。章介绍涉外保证的基本理论,为研究相关的国际私法问题做好理论铺垫。第二章到第五章涉及涉外保证中核心的国际司法问题,即涉外保证管辖权、涉外保证法律适用及法律适用的限制,以及主债务域外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证据效力。 结论部分概括了《涉外保证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的基本观点。涉外保证的特殊性,包括多方当事人、三角型民事关系及多个争议解决机制等导致很多令人困惑的国际私法问题产生。本书提出直接将承认程序并人涉外保证案件实体审理程序之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全球投资自由化的趋势也不断加强。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以及投资自由化的趋势,并据此对本国外资法进行相应的调整,成为各国投资立法的重要任务。对外开放,并主动参与国际化大生产的分工合作,是我国今后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国策。 该书主要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它不仅从一般角度上阐释了国际多边投资立法的重要趋势,还对我国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调整进行了详细论证;不仅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若干重要理论问题,也对当今国际投资领域的一些前沿性、实践性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作者身出美国法学名门,凭借多年潜心研习和实践经验所得,打造这部国际投资法的独到之作。全书逻辑清晰、体系完整、视野宏阔,作者精要地阐述了国际投资法的理论大义和各项具体制度,立足于探讨本领域的国际法律规则,并注重吸纳各国及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展现了国际投资法的因革演变、发展轨迹及二十年问的显著变化,揭示了国际投资法的实际运作状况和其在国际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作者引入了大量的精准数据以及丰富的先例为论述佐证,显示了其严谨细致的治学境界。本书既可为法律研习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又可为实务工作者提供有益指导。
21世纪,海洋在世界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强化,海洋将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能源和空间的接续地。随着海洋经济持续的快速发展,其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升,一方面,海洋经济会影响世界政治经济竞争格局,导致世界经济发展失衡和地缘安全等问题,另一方面,人类发展导致的海洋环境污染也达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海洋灾害性天气、全球气候变化和潜在的海洋生态破坏也将对人类的生存发展产生潜在的毁灭性危害。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推动海洋观念产生了深刻变化,沿海国家对其海洋权益和世界各国对公海权益的认识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海洋秩序产生重大调整,世界主要大国和沿海国家对海洋权益的争夺日益激烈,世界大洋和地区海域国家关系成为沿海各国和世界关注的焦点。中国是世界
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