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基础》考察逻辑学的范围、研究对象、性质和作用等最一般的问题;着重介绍命题逻辑、词项逻辑、谓词逻辑、模态逻辑和归纳逻辑等各种逻辑分支;分析逻辑学的基本规律和论证。在每章的写作中都体现了理论和实例的结合,尤其注重结合思维训练来作分析。每章后面都有相应的练习题,还精选了综合练习200题作为逻辑思维训练用。为便于自学参考,教材中所有练习题都附有详细解析。《逻辑学基础》最后一章与现行同类书相比,《逻辑学基础》做了许多改进,增加了论证的加强、削弱和假设,论证有效性分析等内容。
1948年以来,斯蒂芬?图尔敏出版了一系列让人印象深刻的哲学著作。这些著作的一个主题就是如何对涉及各种问题的主张和评论进行合理的评判。这些问题可能属于日常生活,也可能属于学术研究。是否存在一个可以对各个领域中的各种论证都做出评判的具有普适性的评判标准?抑或各类论证分别具有自己的评判标准? 图尔敏在《论证的使用》(1958)一书中第一次就此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强烈反对“三段论”和现代逻辑学中那种过于“狭窄的”一般论证方式;他借鉴法学领域中的论证实践方式,倡导了一种关于论证有效性的过程性的而非形式化的观点。根据图尔敏的观点,在论证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可以辨识的稳定的(具有领域不变性的)元素,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进行评判的可变的(领域依赖的)元素。图尔敏提出了“广义的”论证方法,旨在创造
在Cantor和Posy的基础上提出实无穷与潜无穷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分野,直觉主义将无穷问题从本体论转到认识论。指出Brouwer思想发展的两个阶段对于理解直觉主义一系列概念至关重要。分析了这两个阶段里直觉、构造概念和无穷观所发生的重大变化。详细分析了自然数概念的构造性、递归函数类及其与ω-规则的关系,指出Brouwer的基本观念是非有穷的序列只有在能构造、能直觉时才能成为数学的对象,从直觉主义角度解决了ω-规则等问题。从直觉主义数学观、和数学命题的真值性等多角度证明了直觉主义逻辑应该是可构造理论的逻辑,而并非他们自己所宣称的是构造性理论的逻辑,从HQC的不完全语义和完全语义解释证明了HOC事实上是最弱的可构造理论的逻辑。
本书献给心理学的票友,无论你读过多少心理学,本书严密的逻辑推理和重大发现,都会让你震撼。 包括人类智力的起源、智力发育的甘特图、人类母系社会的真相、先天还是后天、命运是由上瘾决定的、基因技术的长期后果等内容。 这本书基本回避价值主张,重点是“看”,客观地看,解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为什么少儿学习外语更合适?为什么全世界的性服务行业绝大多数都是为男性服务的?为什么各种文化背景下的婚配都有相似的选择标准?为什么婆媳容易不合?学习和认知最主要的规律是什么?所有的东西立足于科学的解释,面向一个普通读者感到好奇和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