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2017年7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6号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17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同时废止。新修订的规定分十二章,包括总则、管辖、报警和受案、自行协商、简易程序、调查、认定与复核、处罚执行、损害赔偿调解、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附则。本次修订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的总体要求,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严密了事故现场处置要求,细化了复核受理方式,修订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和定责规则。
本书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选择律师、怎样对待"私了"、怎样对待交警主持下的调解、赔偿主体、赔偿项目简述、农村户口争取城镇标准的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伤残等级、多伤残等级的赔偿、出院应注意的事项、诉讼时效、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车祸与工伤、救助基金等,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应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