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系列图书之一 ,1933 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分为九章,从宇宙现象及其法则以及社会生活的方面切入题目,进而分别论述了院士社会时代、原始国家时代、封建制度时代、资本主义时代和社会主义时代的法律现象,提出了以社会生活为根据的法律观。
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2011年度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之一, 是由何勤华主编的《法律文明史》的第九卷,分为上下两卷。 在人类法律文明进步的过程中,大陆法系的贡献特别突出。作为当今世界*的法系,一方面,大陆法系涉及国家众多,日本、中国、土耳其,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墨西哥、巴西、智利、阿根廷等一大批亚、非、拉主要国家均是其成员,而在其发源地欧洲大陆,以法国、德国为核心,更有40余个国家保留着大陆法系的传统。另一方面,大陆法系以其鲜明特色,如完整的六法体系、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成文的部门法典、法律解释和法典注释学、从大学中发展起来的法学教育、教授型的法学家群体等,丰富着世界法律文明的内涵,推动着文明的发展。 本书对大陆法系做了全面系统的
本书收录了法律史专家刘海年的学术研究成果,主要介绍了中国战国秦汉时期的法制情况,内容包括战国齐国法律史料的重要发现、云梦秦简的发现与秦律研究、云梦秦简中有关农业经济的法规、秦律刑罚考析、秦律刑罚的适用原则、秦的诉讼制度、秦始皇的法律思想等,借助翔实的史料,从一个严谨而丰富的视角打开了战国秦汉法制研究的大门。 本书丰富了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有制度,有思想,有深度,值得从质朴的文字中探进头去细细品读。
本书大量利用出土材料,如甲骨文、金文、秦汉简牍等研究先秦两汉的法律制度,包括官制、礼制、刑罚制度等。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秦汉简牍大量出土,特别是有关法律制度方面的简牍数量庞大,这些简牍对传统的古代法律认识带来了冲击,虽然补证、解决了很多疑问,同时也推翻了一些旧有的固化认识。 本书有较多篇幅通过秦汉简牍研究当时的法律形式、监察制度等。 全书以官制、刑制、朝仪和监察制度为经纬,利用*出土资料探讨先秦两汉社会的运行机制度,从而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
美国是伴随着战争成长起来的国家,从殖民地时期的生存之战,到革命时期的独立之战,直至今天的海外反恐战争,美国几乎是十年一小战,五十年一大战。在这所有的战争中,对美国人影响*的一次,莫过于1860年代的南北战争,这场内战的伤亡人数,超过此后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伤亡人数的总和。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黑人奴隶参与战争后,完全改变了这场战争的性质,也冲击了既有的战争法则。为了应对这种新情况,林肯麾下的将领们授权弗朗西斯利伯起草了一部战争守则,是为林肯守则。约翰维特教授的这部精彩绝伦之作,正是围绕着利伯及其守则的诞生过程,再现了波澜起伏、争议不断的美国战争法律史。 战争法是近代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准则,美国历史上的每一次战争,背后都隐约浮现着战争法的影子。维特的这部《林肯守则》以生动而深刻的历
为撰写《迷信与暴力》一书,亨利·查尔斯·李从欧洲购买了数量惊人的古籍、文献和手稿等资料,现由宾夕法尼亚大学图书馆的“亨利·查尔斯·李”分馆作为特殊藏品珍藏。 作者旁征博引,记述了西欧各主要民族和国家的法律中对宣誓断讼、决斗断讼、神判断讼、刑讯逼供等各种古老司法程序的规定,并介绍了相关著名案例,同时对西方法学充斥着迷信和暴力的、不为人知的黑暗过往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比以往更加清晰地阐明一些渐趋消亡的旧俗和迷信的来源。 尽管作者已逝世一百多年,但作为历史和法学的重要参考书,《迷信与暴力》依然不断被再版和重印,其学术和文化价值可见一斑。
这本文集收录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专职与兼耽(本校)研究人员发表的论著37篇。从时间上看起自1980年,迄至2006年。虽然作者关注的热点不同,涉猎的方面和切入的角度也有异,但都围绕着一条主线,那就是弘扬中华法文化,这是法史学人的天职。为了展示学术发展的真实进程,所录文章除个别错字改正外,不做改动。 中国政法大学从1990年起,便招收中国法文化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我在1991年3月1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简谈中国法律文化》一文提出:“要从浩瀚的法律文化资料中吸取精华,为当前的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如果说十六年前中国法文化领域的研究尚处于蓓蕾阶段,那么今天已经是万紫千红的春深花圃,中青年学者迅速成熟起来,成为中国法文化研究的中坚力量。 有着四千余年法制文明悠久历史的中国,遗留下来
郭卫编著的《民国大理院解释例全文(第1号至第2012号)(精)》将大理院关于解释法律往来文件悉数搜入。自民国二年一月十五日统字号起、至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二千零十二号止,首尾无缺,全豹可窥。 查全部号数中,有统字百五十一号,因事关秘密,当时未曾公布。其内容,只得暂付缺如。 本书经十余度之校对,字字无讹,以便适用者依此考订。 本书又另印检查表一册,使应用者便于翻阅,易于印证。表之内容,可分二部,一以统字号次为经,律名条文为纬;一以新旧法律为纲,解释提要为目。 全书精义,一览了然。
本书系统论述了中国古代法理在我国文字学上之意义,在我国思想史上之地位,阐述了其对我国封建法制制定的影响,分析了法的功效及法理学不昌之原因,并把古代法家关于法的观念及解释罗列出来,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即便是初学法律之人也可轻松阅读,是不可多得的通俗型法律图书,具较高出版价值。
《中国法学电纲》,从汉语“法学”词的起源入笔,系统梳理了中国古代法学的诞生、发展、兴盛,成熟到衰亡,近代中国法学的成长,以及1949年新中国建立至今现代中国法学的变革之两千五百余年的历程。 全污对在此过程中,中国法学各个学科的形成和发展,以及这形成和发展背后所涉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进行了论述,对推动中国法学从古代向近代乃至走向现代化的历史上著名法学作品和法学家(律学家)进行了具体的介绍和点评,对中国法学史在中国学术发展史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给予评价,后作者还阐述丁对法学发展之规律的基本看法。本书资料翔蛮,条分缕析,是研习中国法律学术史的力作。
本书从一位从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暴受害人法律援助工作二十年专业律师成长视角,用公开典型案例讲述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问题。作者从个人经历、难忘案件、办案感受,对女性困境的思考以及对女性权益社会现状法
陈煜主编的《新路集--第四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征文大赛获奖作品集(第4集)》的出版初衷一如既往,即弘扬中华法文化,培养法律史学研究的新生力量,推陈出新,鼓励年轻学者学术研究的独创性和思想性。本书共辑录了全国多所高校十七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生的*学术创作,文章的价值也已得到法律史学界各位资深学者的肯定,虽然不是毫无瑕疵,但是却是未来学术之星的起点。
春秋战国时期领异标新、惊采绝艳的楚文化,为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完美地奉献出了自己的珍藏。楚学的使命就是对这一稀世珍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挖掘、整理和研究。这是一项异常艰辛而又充满愉悦的工作,需要众多的志士仁人协力同心共同完成。《荆楚文库:楚国法律制度研究》)是“荆楚文库”系列之一,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宗教立法是国家有关宗教的政策与法律规范的统称。本书以跨学科的方法,较为系统地考察了清代中国中央政府西部宗教立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形式、立法进程,及其对宗教行为、宗教财产的法律调整等问题。有清二百余年,中国中央政府以解决西部政治统一与民族问题为根本目的,逐渐确立起维护国家政治统一、因势利导和循序渐进的三个基本指导原则和丰富的法律形式。对藏传佛教的立法主要以重要政治事件为契机而逐渐展开,形成了以《喇嘛事例》为标志和中心的较为完善的核心法律规范体系,确立起喇嘛敕封、喇嘛朝贡、喇嘛僧官等系列管理制度;对伊斯兰教的立法在乾隆四十六年之前,以其谕旨为主要法律形式,以习惯法为重要补充;之后,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形式。总之,清代西部宗教立法以维护国家统一和西部地区政治稳定为首要原则,以藏传
事实上,《不完全酷刑档案》这本书意在通过沉重的古代酷刑记录来反映古代司法的黑暗和法律的不完善,也通过酷刑记录缅怀其中一些历史上受刑而冤死的千古英雄,而更通过酷刑记录来折射现代法治比之古代黑暗司法的文明、进步。也许我们更应该深思,人类为何会留下这样一段血淋淋的历史? 跟随着画面的颤动,一脚踏进百年之前,那是灵魂黑与白的世界。 文明伴随着血腥慢慢地成长,逝去的人已经不再,逝去的历史也已经远去,但是我们仍试图寻找文明在野蛮中孕育的轨迹。 把历史压缩成一个点,凝固,隐藏在片言只语里面,等待着有一天,人们能回答文段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