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汇集了黄宗智先生学术研究的精华。全书经作者亲自校阅,是比较的版本。 书中介绍了黄先生一贯强调的从经验证据到理论概念到经验/实践的研究方法,以及的黄氏“内卷化”、“过密化”理论。在翔实的经验证据基础上,论证了小农在人多地少的客观环境下所做的抉择,尤其是长时期为递减报酬而做出的高密度劳动投入,亦即作者之所谓“没有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增长(总产出上升)” 以及“过密型商品化”。其影响可见于近年来“内卷”和“过密”两词在各社会科学学科的广泛应用。其后,黄在《规范认识》文中对中、西方研究作了整体性的反思,突出中国经验(从西方现存理论理解)的悖论性,引起众多的讨论。 此后黄宗智的研究主要转向法律史,再次在发掘 “诉讼案件档案的基础上”,打出新颖的分析概念,区别清代法律的官方“
《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手册》丛书一方面可以推动犯罪学学科的发展;另一方面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提供理论和实践经验上的参考。 丛书之一《法社会学手册》展示了法社会学这一领域重要的研究发现、理论发展以及方法争论,汇聚了该领域的前沿学术成果。
本书以形式效力与实质效力这一对基本范畴,建构了反映和揭示行政行为效力之普遍性(一般性)的“两质态论”﹔以存续力、拘束力及强制力三个基本范畴,建构了反映和揭示行政行为效力之特殊性(个别性)的“三效力说”﹔在此基础上,以“两质态论”与“三效力说”的对立统一重构了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论。此外,本书对行政行为的效力本质及效力形态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本书系行政行为效力本质论、效力内容论及效力形态论“三论一体”的整体性、系统性研究,旨在为行政行为效力问题的解释和回答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
对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探求,堪称邓正来先生的“终身关怀”——单就关于此论题的学术研究而言,也是他学术生涯中几个重要的题域之一。本书收录了邓正来先生关于推进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之研究和实践的代表性文字: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之学术内涵、规范性要求等的界定;以学术批评呈现的关于学术规范化、学术自主性等的思考;以中国法学为个案,推进中国法学重建所进行的相关思考;在个人创建学术刊物、学术机构等新型学术平台,进行学术研究和学术翻译等实践过程中所体现的学术理念、学术举措和实践成效;等等。这些文字,或陈述己见,或评论他说,或针砭时弊,或介入实践,包含了作者关于推进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之研究和实践的系统思考。
本书首先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直接融资风险,廓清了互联网金融直接融资税收征管法律规制障碍。其次,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直接融资税收征营法律规制理论基础,再次,明晰了互联网金融直接融资税收征管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复次,通过研究发达国家与联网全融直接融资的税收征管措施,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直接融资税收征管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围绕互联网金融直接融资交易结构的特点,从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直接融资电子凭证效力不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欠缺等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探讨。因此,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五章来研究互联网金融直接融资税收征管法律规制。
本书是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论文的结集,收录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阶段的学生思想成果。是当代法律学科学生学习水平和研究成果的展示平台。不仅能够促使学生在学习中找到自身感兴趣的问题,更能获得知识的积累和认识的升华。
法官和法律学者在交谈时往往各执一词。学术界从理论的角度批判司法判决,这使得很多法官不惜冒着智力呆滞的风险,以不透明和脱离实际的理由驳回了大部分学术话语。在本书中,作者将注意力转向这一法律界日益增大的分歧上,分析了形成分歧的原因和后果,并探讨了消除或是至少能缩小分歧的方法。
本书通过梳理和分析集体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的理论基础、历史变迁、现实困境等,提出将土地发展权作为集体和个人参与分配之正当理由,将公共利益作为国家参与分配之正当理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市场价值的初次分配和基于受益费的二次分配方案。
本书系德衡律师集团证券业务团队根据现行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并结合团队多年的实践经验著成的资本市场律师实务工作全书。本书通过全景式介绍各类资本市场法律业务,系统性讲解法律实务操作,针对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各类律师业务进行详细的解读,分享实务过程中的思路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实务指导意义。同时对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主要业务品种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路径进行了详细介绍,讲解专业深入,并且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和图示,力争把繁杂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给大家。本书是资本市场律师执业的书、工具书和操作指南,堪称集资本市场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操作实务于一书的上乘之作。
本书收录了刑科院建院十年以来七届已通过答辩的88篇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学位论文之精华。这些博士学位论文在选题和内容上密切联系我国社会主义刑事法治建设的实际,或者对以往理论研究中尚未研究或者研究不够深入的课题展开探索性研究,或者对现有研究课题从新的视角和方法进行研究,得出新的结论,或者对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对之做进一步的论证、补充和完善,使之更加深化、确切和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