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试图提供一种导论性的教科书,既可以用做引导那些希望了解法理学本质的读者,又尽力忠实于编年学和学术著述的相互作用说。在这方面,本书的部分目的是注释,即对不同学者在的语境中提出的观点和材料进行说明。另一方面,本书也是对资料的发展的一种具体叙事;是一种按照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展开的叙事。
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tius Cicero,公元前106年43年)是古罗马最有才华的家之一,他不仅当过执政官元老院元老、总,积极事政活动,而且也是当时最伟的演说家、哲学家和散文家。他的名字不与古罗马连在一起,而且与西方人文主义的历史连在一起他在修辞学、法律、哲学、政治学和文学诸方都有极大的成就。由于他的贡献,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人几乎只是通过他才了解古希腊丰富哲学和化思想。他的政治思想对马法乃至后来西方的政治法律都有很大的影响。把古罗马散文发展到而成为古希腊罗马文化之父。有博大精深的雄辩才华,他的演说铿锵有力,为后世树立了不朽的典范;他的论文通标明顺,于运用辞藻,尤其是本书所选择的数篇内容,明畅华丽,晶莹澄澈,如西方文学宝库中的明珠。 从本质上说,西塞罗是一位思想家。他的政治
本书围绕中国法律现代化中的制度建构与法学问题,探讨中与西、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与协调。
《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是汪世荣教授带领团队跟踪研究“枫桥经验”13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团队合作攻关取得的成果。《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大背景,紧紧扣住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这个大命题,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体系化构建,是“枫桥经验”研究中难得的一本好书。
《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是汪世荣教授带领团队跟踪研究“枫桥经验”13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团队合作攻关取得的成果。《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大背景,紧紧扣住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这个大命题,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体系化构建,是“枫桥经验”研究中难得的一本好书。
本书试图提供一种导论性的教科书,既可以用做引导那些希望了解法理学本质的读者,又尽力忠实于编年学和学术著述的相互作用说。在这方面,本书的部分目的是注释,即对不同学者在的语境中提出的观点和材料进行说明。另一方面,本书也是对资料的发展的一种具体叙事;是一种按照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展开的叙事。
正是考虑到风险社会中的种种现实困难与不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以“风险社会”为主题,组织丛书对之进行系统研究,从法学视角来探讨现代社会中的风险治理及其预防。本书旨在把风险与法制发展结合起来思考,争取创立依法进行风险治理的综合性框架。本书侧重基本理论视角、工具性分析框架、研究方法以及制度设计方案的比较。
本书试图提供一种导论性的教科书,既可以用做引导那些希望了解法理学本质的读者,又尽力忠实于编年学和学术著述的相互作用说。在这方面,本书的部分目的是注释,即对不同学者在的语境中提出的观点和材料进行说明。另一方面,本书也是对资料的发展的一种具体叙事;是一种按照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展开的叙事。
本书汇集了黄宗智先生学术研究的精华。全书经作者亲自校阅,是比较的版本。 书中介绍了黄先生一贯强调的从经验证据到理论概念到经验/实践的研究方法,以及的黄氏“内卷化”、“过密化”理论。在翔实的经验证据基础上,论证了小农在人多地少的客观环境下所做的抉择,尤其是长时期为递减报酬而做出的高密度劳动投入,亦即作者之所谓“没有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增长(总产出上升)” 以及“过密型商品化”。其影响可见于近年来“内卷”和“过密”两词在各社会科学学科的广泛应用。其后,黄在《规范认识》文中对中、西方研究作了整体性的反思,突出中国经验(从西方现存理论理解)的悖论性,引起众多的讨论。 此后黄宗智的研究主要转向法律史,再次在发掘 “诉讼案件档案的基础上”,打出新颖的分析概念,区别清代法律的官方“
《比较法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其定位为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教材,也可以为所有对比较法学感兴趣的学者研修之用。从内容上来看,除了包含比较法基础理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内容外,《比较法学》还将法、中华法系、欧盟法、俄罗斯法等内容纳入视野并进行重点研究评述,有着系统、全面、深入的特点。
本书试图提供一种导论性的教科书,既可以用做引导那些希望了解法理学本质的读者,又尽力忠实于编年学和学术著述的相互作用说。在这方面,本书的部分目的是注释,即对不同学者在的语境中提出的观点和材料进行说明。另一方面,本书也是对资料的发展的一种具体叙事;是一种按照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展开的叙事。
《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是日本立命馆大学松宫孝明教授的《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中译本。相较于日本其他同类教科书,《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特色在于:在问题的思考上,作者反对仅对问题作个别的、权宜的解释或解决,而是基于“同样的事情作同样的处理”这一法秩序统一性的要求,重视对问题的体系性思考与法概念的统一性运用,并且强调对法律的解释应当忠实于法律文本本身。同时,《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没有受困于历来将刑法理论的对立还原为“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对立的日本刑法学思潮,而是以规范主义、机能主义的刑法思想和“积极一般预防论”为基础,力求探明各种理论和学说的对立根源,并根据当今社会的状况展开刑法所应依据的客观主义。从这一立场
法学乃实用之学,旨在处理实际问题,实例研究系依据法律论断具体案件当事人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发现可适用于案例事实的法律,一方面须本诸案件事实去探寻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须将法律规范具体化于案例事实。此所涉及的是一种相互阐明的思考过程,具有法学方法的意义。拙著《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实例解题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本书系以台湾地区“民法”为论述对象,其主要参考价值应在于方法论上的运用。又本书所设例题系针对台湾地区“民法”的重要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读者若能思考祖国大陆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而从事比较研究,探讨各种规范模式、解决途径及论证方法,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
全书选取当前国外治理理论及其相关主题研究的知名学者代表性成果。通过比较不同视角下的治理分析,实现对21世纪以来治理理论发展现状的系统追踪和全面剖析,进而重新思考治理概念内所蕴含的价值期翼和行动旨趣,评估治理类型演化和实践效能。拓展了治理研究的学术视野,丰富了治理议程的研究方法,为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贡献新的研究知识。
《集资类案件中的刑民交错现象及其归宿》结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及犯罪学等学科的理论对刑法介入民间融资领域的必要性和限度进行充分论证,并提出应对集资类案件中刑民交错现象的科学之策。
本书汇集了黄宗智先生学术研究的精华。全书经作者亲自校阅,是比较的版本。 书中介绍了黄先生一贯强调的从经验证据到理论概念到经验/实践的研究方法,以及的黄氏“内卷化”、“过密化”理论。在翔实的经验证据基础上,论证了小农在人多地少的客观环境下所做的抉择,尤其是长时期为递减报酬而做出的高密度劳动投入,亦即作者之所谓“没有发展(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增长(总产出上升)” 以及“过密型商品化”。其影响可见于近年来“内卷”和“过密”两词在各社会科学学科的广泛应用。其后,黄在《规范认识》文中对中、西方研究作了整体性的反思,突出中国经验(从西方现存理论理解)的悖论性,引起众多的讨论。 此后黄宗智的研究主要转向法律史,再次在发掘 “诉讼案件档案的基础上”,打出新颖的分析概念,区别清代法律的官方“
本书从禁止内幕交易的立法目的角度,剖析不同立法目的在核心利益上的差异,及对构成要件体系构建及规制实效所产生影响,论证我国禁止内幕交易法律的应然选择以及由此确立的构成要件法律体系。
作为学术成果的总结,这本《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收录了第八届海峡法学论坛大部分论文,既有宏观视角的阐述,又有微观视角的观察,无论在研究的广度还是深度方面,都有新的突破和提升。本书汇集了两岸四地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及实务界人士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