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修改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强大的宪法基础,
在哈特著的《法律的概念(第3版)(精)》中,作者把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以及其他研究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检讨以奥斯丁为代表的早期分析法学的法律概念入手,对法律的概念以及相关的其他概念,如规则、权利、义务、主权、法律的效力和实效,进行了全新的或具有初始意义的解析;富有启发地阐述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正义、道德与正义的关系;并比较中肯地分析和评判了自然法学、概念法学(法律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等西方近代以来有代表性的法学思潮。总之,这本书对法理学做出了开创性贡献。我们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从本书的理论和方法论中得到多方面的启示。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共七大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及侵权责任编。本书附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及《 关于适用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
本论题的一般理论研究的预设前提:(1)假定社会成员都是理性的人,他们都有一种反思性生活智慧,从自己的生活过程中学习如何生活与如何做人,能够从自己的现实利益出发,根据存在的场景环境,选择自己的生活类型,确定自己的行为方式,形成、丰富、修正自己的观念与信仰体系。这种生活智慧是一种主动适应过程。(2)社会成员的行为完全是自由的。也就是说,假定社会能够提供完全健康、合法的环境,其成员能够完全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行为。这是指所有社会成员只会按照自己的原则、信念或价值观念去行为,而不会受利益的引诱而失去做人的原则,也不会因为受权力的威慑而改变自己的选择。 本书的核心观点是:伦理作为特定社会的应有社会关系体系,是道德和法律的基础,这一“应有社会关系体系”必须表现为实有规范——道德与法律,并通过
本书旨在从法律经济学的视野来研究侵权法中的一类特殊现象——侵权判决规避问题。本研究主要基于不确定性下的决策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方法,揭示侵权判决规避的形成机制,并从事前效率和事后效率的角度探讨各种假设和制度条件下的 政策问题。在事前效率方面,主要探讨不确定性条件下侵权判决规避问题的特征与侵权法律规则的效率,以及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两种框架下该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应对策略;在事后效率方面,主要探讨侵权是故发生之后的 赔偿程序问题。作为法和经济学理论的应用研究,本书在注重问题的一般性的同时,在研究中也十分关注了发展中 尤其是我国的制度特征,为我国相关法律的运行提供了政策建议。
在现代社会,公共警告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因其防范风险,促进法律执行与信息公开的独特功能而兴起,也伴随着权力滥用与损害人权、欠缺法律控制与救济的问题。朱春华编著的《公共警告制度研究》利用管制分析、实证研究与比较研究方法对公共警告的概念与类型、兴起原因及造成的社会问题、法律控制疑难、制度功能与目标、实现效率、法律治理方案进行了研究。《公共警告制度研究》目标是为政策制订者提供若干建议,让公共警告在依法行政与保障人权的前提下,成为一种高效规制工具。
本书将法律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自然法的阶段、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解释的阶段以及法律论证的阶段。通过对法律发展的观察,作者认为法律有一种从确定性向客观性过渡的倾向。在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文本;在法律解释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共同体的内部纪律和共同理念。但是,作为法律确定性支柱的法律文本和法官的创造性并不总是可靠的,在没有正确答案的案件中,通过法律论证实现法律的客观性或许是一个更为保险的选择。本书还对法学范式衍变背后的哲学变迁进行了的分析。
市面上以中国纳税人为出发点,且从法律技术角度系统阐述FATCA和CRS下具体规则的著作十分鲜见。在此背景之下,《认识FATCA和CRS:涉税信息交换与全球资产透明全指引》的作者基于期在根西岛、泽西岛和英国等地具体进行FATCA和CRS下反避税合规与咨询工作的经验,以及数年来对于FATCA和CRS制度的系统研究,编写了本书。本书以相关国际法律准则为依托,结合目前已经开始实施FATCA和CRS国家的实操经验,分别从信托、离岸公司与合伙、基金、保险等角度介绍和讨论不同行业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披露问题。本书的出版填补了目前中国对于FATCA和CRS法律规则研究的空白,同时对进行FATCA和CRS合规工作的金融机构,以及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专业人士有较大参考价值。
本书打破了枯燥无味、学院派教科书式的旧框框,开拓出一种创新型的普法新文体。它所选择的法律故事题材,都与当代中国建设一个法治社会的需要及公众的兴趣有直接的关系;而该书的结构也与世界法律起源和发展的脚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保持较大的一致。它的作用,是希望在普通公民的阅读范围内,最终为法学赢得一席之地。希望该书能引起公众对法学的兴趣。
中国法制60年,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法律观与中国法制建设实际相结合的60年,是在总结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发展的60年。60年来的中国法制,既是对中华法制文明优秀成果的传承,又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中华民族智慧与理性的结晶。 中国法制60年,开辟了中国法制史上的新纪元。它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法文化底蕴,吸收了人类社会关于法制的伟大创造,从而在世界上树立起中国特色法制的典型。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是前人从未经验过的伟大事业,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出现前进与倒退、成功与顿挫都是不可避免的。经历了60年艰难曲折的历练,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法制问题上逐渐成熟起来,深刻体验到法制的重要性,也初步领悟了社会主义法制的规律性,从而更加增强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的自信心和自觉性。
家事审判是民事审判的基础与支柱,审理好婚姻家庭案件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正能量,促进家风建设,维护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广西各级法院、妇联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新模式,在广西法院系统开展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司法审判为主要阵地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本书是其成果的体现,涉及家事审判改革、离婚案件的处理、农嫁女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刑事审判等诸多领域,范围广、内容丰富、资料翔实。集中反映了近年来广西法院、妇联系统在家事审判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理论研究工作中的成果,必将对广西的家事审判工作带来较大的促进作用。
本书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通过对我国港口海洋外来生物入侵的途径、危害及现有法律的解构分析,运用法学、生态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多学科交叉的理论,借鉴目前该领域外全新研究成果和欧美国家以及国际海事组织的立法动态,从管理机制、国际协作、预防、法律救济和立法框架体系等方面分析论证我国港口防治海洋外来生物入侵的路径和法律对策,建立适应现代航运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理念的我国港口防治海洋外来生物入侵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