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修改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强大的宪法基础,
在哈特著的《法律的概念(第3版)(精)》中,作者把语义分析哲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以及其他研究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检讨以奥斯丁为代表的早期分析法学的法律概念入手,对法律的概念以及相关的其他概念,如规则、权利、义务、主权、法律的效力和实效,进行了全新的或具有初始意义的解析;富有启发地阐述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正义、道德与正义的关系;并比较中肯地分析和评判了自然法学、概念法学(法律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等西方近代以来有代表性的法学思潮。总之,这本书对法理学做出了开创性贡献。我们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从本书的理论和方法论中得到多方面的启示。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共七大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及侵权责任编。本书附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及《 关于适用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
本论题的一般理论研究的预设前提:(1)假定社会成员都是理性的人,他们都有一种反思性生活智慧,从自己的生活过程中学习如何生活与如何做人,能够从自己的现实利益出发,根据存在的场景环境,选择自己的生活类型,确定自己的行为方式,形成、丰富、修正自己的观念与信仰体系。这种生活智慧是一种主动适应过程。(2)社会成员的行为完全是自由的。也就是说,假定社会能够提供完全健康、合法的环境,其成员能够完全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行为。这是指所有社会成员只会按照自己的原则、信念或价值观念去行为,而不会受利益的引诱而失去做人的原则,也不会因为受权力的威慑而改变自己的选择。 本书的核心观点是:伦理作为特定社会的应有社会关系体系,是道德和法律的基础,这一“应有社会关系体系”必须表现为实有规范——道德与法律,并通过
从传统文化的角度进行立法背景分析,参考本土的家庭伦理道德和家庭习惯习俗,构建符合民族传统习俗的亲权制度。提出“营建亲权法律文化环境”的设想,以适应我国亲子关系的调整需求,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和健康成长。
本书旨在从法律经济学的视野来研究侵权法中的一类特殊现象——侵权判决规避问题。本研究主要基于不确定性下的决策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方法,揭示侵权判决规避的形成机制,并从事前效率和事后效率的角度探讨各种假设和制度条件下的 政策问题。在事前效率方面,主要探讨不确定性条件下侵权判决规避问题的特征与侵权法律规则的效率,以及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两种框架下该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应对策略;在事后效率方面,主要探讨侵权是故发生之后的 赔偿程序问题。作为法和经济学理论的应用研究,本书在注重问题的一般性的同时,在研究中也十分关注了发展中 尤其是我国的制度特征,为我国相关法律的运行提供了政策建议。
《渎职罪实体认定与程序适用问题研究》分为实体篇和程序篇,实体篇中分析了渎职罪的主体、损失后果、因果关系、徇私舞弊类型等问题,程序篇中详细介绍了渎职案件线索的发现与经营、初查、证据标准等问题,便于读者全面掌握渎职罪,适合广大检察从业者阅读。
本书首先介绍了波斯纳的生平,回到他的学生时代、“前法官时代”来考察其学术成长的背景,找寻其思想渊源之可能所在。除了波斯纳据以成名的法律经济分析和贴上“波氏标签”的法理学思想外,本书还着力于分析了他在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社会学等方面的独到研究。 与波斯纳同时代的许多学者(以德沃金等法理学家为代表)与他所持的观点有着不同程度的分野。本书对他们之间思想、理念和学说的碰撞和交锋予以了考察。本书还试图归纳出波斯纳思想的影响,包括其经济分析方法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对部门法的改造,特别还谈到了法律经济分析对于中国法学已经产生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本书最后对波斯纳及其独到个性的思想作了简短评价,并试图勾画出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中尚未能解决的问题。
从遥远的古希腊时期至今,西方法律思想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发展演进,各种理论与观点层出不穷,有的甚至改变了人们看待世界与看待自我的方式与角度,作者从中甄选出具代表性的名家思想与流派,以平易生动的语言描摹其产生的时代背景,以审慎客观的态度进行细致的梳理与评价,并结合情境式设问与读者互动思考,是一部有深度、有态度、有新意的法律文化佳作。
本书收录了关于部门法学理论研究的成果,论题涉及部门法学中的各种重要问题,如财产权、诉讼制度、婚姻正当性、罪刑法定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一方面充实了部门法的理论根基,另一方面对于丰富理论法学研究也具有重大意义。
《法治与法治思维》从“法治”入手,追古溯今,贯穿中西,不仅探讨了“法治”的源起、内涵、类型,还梳理了“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及中国现当代的法治历程。更精彩的是对“法治思维”的阐述与梳理,提出了“法治思维”的“道、学、术”架构,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的价值”、法理、法哲学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同时还探讨了“法治与民主”、“法治与改革”、“法治与道德”“法治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是一部通俗易懂的行政法学的通识教材与读本,具有丰富的学理背景,又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讲,迄今为止,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靠前外专著和论文很多,近年来靠前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较大进展,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提供了较充分的理论依据。然而,我国学者的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在经济学和社会学层面上进行的较多,在法学层面上进行的较少。近年来法学领域出现了一些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但在时代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社会保障法制理论研究仍显不足。我国人世之后,WT0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并与时俱进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形势的发展使我国社会保障理论研究特别是在法学层面上的研究更显苍白乏力。实际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纳人法制化轨道。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是:至今尚无一部独立的社会保障立法。因此,本文尝试对社会
本书首先介绍了波斯纳的生平,回到他的学生时代、“前法官时代”来考察其学术成长的背景,找寻其思想渊源之可能所在。除了波斯纳据以成名的法律经济分析和贴上“波氏标签”的法理学思想外,本书还着力于分析了他在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社会学等方面的独到研究。 与波斯纳同时代的许多学者(以德沃金等法理学家为代表)与他所持的观点有着不同程度的分野。本书对他们之间思想、理念和学说的碰撞和交锋予以了考察。本书还试图归纳出波斯纳思想的影响,包括其经济分析方法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对部门法的改造,特别还谈到了法律经济分析对于中国法学已经产生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本书最后对波斯纳及其独到个性的思想作了简短评价,并试图勾画出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中尚未能解决的问题。
本书包括:现实主义法律运动与中国法制改革;法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改革与行政权的合理定位;法制改革与开放的司法制度;法制改革与法律教育目标泊实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