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是一部从法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角度、探讨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著作。在西方的法学传统中,法律常常被理解为反映社会中的习俗和道德的一丽镜子,它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以这种获得了广泛接受的理解为主线,塔玛纳喻教授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对西方传统理论中关予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论述傲了回顾,并从理论和经验的层面对这些传统的理解提出了批判。以此为基础,他试图在《法律理论前沿丛书·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中构建一种用于研究法律一社会关系的新的、一般性的理论框架。同时,塔玛纳哈教授也阐述了如何利用这个框架对当今世界上各种情境中的法律一社会关系加以研究、理解和批判。
《理论法学的迷雾:以轰动案例为素材(增订版)》是对最近十年来不断发生的一些热点案例和涉件做出的学术回应,相关讨论追求理论上的突破,而不止于技术层面的案例分析。本书倡导用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分析)的方法来提升法学研究的学术品质,这可以被称作是一种与法律教义学对立的“社科法学”(更恰当的措辞是“法律科学”)的立场。当法律遇到疑难问题时,应遵从社会科学的指导,无需求助于道德哲学;要努力摆脱法律教义的束缚,回到问题本身,细致研究各种经验要素,通过权衡利弊来寻求恰当的法律决策。热点案例或涉件作为疑案法律问题恰好为检验不同学术进路或不同法律理论的功能提供了天然的竞技场。
本书系统、完整地向国内学术界介绍了德国和日本有关本问题的研究历史,提出了需要在故意论领域根本性地解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问题,提出了故意论需要系统地协调故意和过失的体系地位、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故意犯处罚重于过失犯的根据、故意的认识对象这四个问题。本书对于国内学界重新审视德日有关正当化事由的事实前提错误的学说、完善错误论的体系、深化故意论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神田秀树教授的《公司法的精神》一书是他诸多公司法专著中的一本,该书的视角独特,对公司法内容的取舍独具匠心,充分体现了公司法的核心内涵,并在娓娓道来中阐释着公司法的精神。
这部关于法社会学的演讲及论文集,凝聚了作者整个学术生涯就这一学科的研究成果,全书涉及诸多主题:如正义观与法律认同、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权力关系乃至法社会学的立法与司法的实用性等,既不局限于生效法律的解释、适用和学说,又不困于社会学的冥想,就其表达本身而言,极具个人风格,形象生动,是一部理论及经验法社会学的佳作集。
清末民初,西学东渐,医学、工程学与法学相继发轫,起点相若。顾七十余年来,医学、工程学早自“医生”、“工匠”阶段起飞,进步一日千里;独法学犹邯郸学步,笼罩在概念阴影之下,良堪浩叹。 本书首尾贯连,民刑兼顾,理论实务并重,内容新颖。因之,望读者披阅时,由首至尾,循序渐进,较能心领神会。 《法学方法论》一书。作者仔细地拜读该书后,发现该书不仅已初步构建了一门实用而又新型的学科即法学方法论的体系和框架,而且在中国大陆法学者有关法律解释学的论述的基础上多有创新和开拓。本书逻辑严密,见解深邃,立意深远,实为一部精品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