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宪法学研究亟需历史的视野与方法。中国宪法的规范性、政治性与事实性要素,都具有一种历史生成与演化的维度。为着更好的理解中国宪法的现在,有必要理解它的过去,尤其是近代百余年的中国宪制历程。本汇编以政治立宪主义为根本视野,以改良主义与革命主义的复调结构为主要线索,撷取并整理了鸦片战争前后直至新中国成立这百余年间各类与广义的“宪法”有关的历史文献。我们期待,这上下两卷资料,能够激发起法学、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乃至所有人文社会学科的同仁对百年中国宪制命运的更大学术热情。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部宪法,同时也是中国人民运用制宪权自主地制定的部社会主义宪法。50年以胶我们的制宪者们基于什么样的理念、思想与理论制定了宪法,宪法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1954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历史与价值联系是什么,如何评价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等一系列问题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上述理论思考,作者于1999年开始收集1954年宪法的资料,并对一些问题进行了专题性的研究。 为纪念1954年宪法颁布50周年,作者编著了《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一书。全书以历史事实为基础,对1954年宪法的制定过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对新中国制宪思想和制宪理论等问题作了分析和研究,是我国宪政史方面的又一部力作。
本书根据理论法学纬 (横向) 、经 (纵向) 两部分来分类 ; 纵向部分包括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中国法律思想史学, 以及法律制度史学。这些均系作者近些年学术成果的积淀 (包括与若干位法学专家及作者所带研究生合作撰写的文章) , 书中表达的诸多理论观点具有心意和创造性, 值得关注。
“宪法权利”不等于“权利”,“权利”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包括法律上的权利也包括道德上的权利,等等,宪法权利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宪法权利”与“人权”、“公民权”也不应混淆,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宪法权利解读》章第二节“宪法中的人权与公民权”中有的阐述;“宪法权利”与“法律权利”既有联系也有差异,二者之间的区别在《宪法权利解读》第二章“宪法权利与法律权利”中有较为详细的论证。与“宪法权利”的内涵最接近的应是“基本权利”,如在我国宪法文本中,就使用了“基本权利”这一概念(我国宪法第二章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可以说在我国宪法文本上,“宪法权利”就是“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