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本书篇幅不长,通过一件司法案件再现了清代中期普通人在宏大的 、严密的制度下如何生存。作者在僵化的史料背后,试图重新塑造逝去的历史中的人物的生命。通过具体的描述,使我们真正进入一直靠抽象的概念理解的乡村世界,走进普通人的生活和他们的苦难与现实中。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再现了十八世纪中国司法制度的优越:理性官僚组织之严密、文书系统、审讯程序、破案限期、法医制度等等。但也指出了其局限性:刑讯始终是司法制度内的“标配”之一;法医地位极低,其专业意见被官员随心所欲地利用或扭曲。比较十八世纪中西方的司法制度,之所以中国在十八世纪没有像欧洲一样放弃刑讯制度是因为传统中国的案件审判需以招供作为结案的标志,而当时英国陪审团制度的出现、欧洲大陆证据法的应用则促使了刑讯的废除。
百年前,张之洞尝劝学日:“世运之明晦,人才之盛衰,其表在政,其里在学。”是时,国势颓危,列强环伺,传统频遭质疑,西学新知亟亟而入。一时问,中西学并立,文史哲分家,经济、政治、社会等新学科勃兴,令国人乱花迷眼。然而,淆乱之中,自有元气淋漓之象。中华现代学术之转型正是完成于这一混沌时期,于切磋琢磨、交锋碰撞中不断前行,涌现了一大批学术名家与经典之作。而学术与思想之新变,亦带动了社会各领域的全面转型,为中华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 时至今日,中华现代学术已走过百余年,其间百家林立、论辩蜂起,沉浮消长瞬息万变,情势之复杂自不待言。温故而知新,述往事而思来者。“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之编纂,其意正在于此,冀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收纳各学科学派名家名作,以展现中华传统文化之新变,探求中华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