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总论》分为两部分。部分的内容为比较法的“基础”阐述,所探讨的是比较法的概念、功能和目的、方法及历史,然后描述世界各主要法系之轮廓。第二部分在用专章论述了“法系的样式”后,又分六编分别阐述了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英美法系、北欧法系、社会主义法系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以来,中国的“法律与人类学”研究经历了既相互区分又对话融合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仅有法学与人类学者的参与,也有历史学者、社会学者的参与,并且与政治人类学、经济人类学、艺术人类学、历史人类学也有相通之处。在中国语境下所讨论的中心问题包括法律与情理、法治现代性反思、法律语境化、延伸个案方法,等等。适时分类整理这一跨学科研究的主要问题,将会对降低学科间的知识壁垒,强化彼此知识和方法的互惠能力产生积极意义,也有助于形成认识中国问题的“法律与人类学”知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