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本书旨在提供一个主要适用于制定法语境的法律命题与法律真理理论,以为正确判决的存在问题、标准问题与获得问题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答案。本书由五章构成。章 法律规则与法律命题 依次说明了,法律规则的本体论状态决定了我们能对其内容进行命题化的表述。第二章 法律命题的真值 首先批判了法律真理的怀疑论与空缺论。第三章 法律真理观的学说史重述 依次考察了法律真理的符合论、法律真理的融贯论等。第四章 基础融贯论的法律真理观 通过对几种代表性哲学理论批判性考察论述了何种本体论与认识论观点才是妥当的。第五章 法律命题与法律方法 则首先阐明了我们可以通过统一的法律命题理论来为司法判决的存在问题、标准问题与获得问题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答案。
从古埃及到美利坚,人类先贤们的法律思想如恒久不灭的灯塔,引导着我们在黑暗与无知中摸索、前进。人类也在经过了无数的灾难、迷失中逐步建立了多元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而对于我们,生活在拥有几千年文明史,却仍在为法治建立奋斗的中国人,西方法律文明是怎样建立起来的?一个个有名的法律制度是如何确立的?法律的背后是什么?本书的作者以优美、流畅的故事描述,精到、简约的法律分析,我们沿着法律的印迹去感悟发生在千年间人类法律的故事。
本书以近代四川的地方实践为视角,研究中华法律文化在近代转型中所遭遇到的传统与现代的冲突,审视传统中华法律文化如何艰难转型发展。本书以历史视角看法律,主要借助四川档案文献资料,分别对土地、慈善、坟产、婚姻、庙产、司法技艺、法律方法等多个近代法律 的问题进行了实践研究。本书不是简单的论述中华法律文化的制度变迁,而是充分利用四川档案文献资料,采取地方社会史的路径,重点分析近代地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历史与法律、 制度与地方习惯等既往研究中被忽略的问题,在视角、史料和方法上均有一定的学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