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和法律有着什么关系?假设立法者提议持 抢劫犯必须判死刑,各方必然会有不同的反应。媒体和舆论会强烈支持对犯罪采取强硬手段;律师会提出异议,认为这种惩罚太残酷;法学家会思考这项议案的公平正义的问题。而经济学家则会发现,持 抢劫的判罚跟谋杀的判罚一样,会鼓励抢劫犯杀掉被害人。经济学这种直达问题本质的能力,使得它不仅适用于解释法律,还有助于法律的制定。作者简洁明快地厘清了法律与经济学的关系,而平易的行文风格适合专业人士乃至外行读者,同时无损其观点的深度。利用大量实际案例,加上渊博的芝加哥学派经济学知识,作者坚定地为法律的经济分析“辩护”,并没有颠覆传统法律学者的结论(对同一法律问题,比如是否废除死刑,它能被不同的立场所用),而是改变了双方辩论的本质。又比如在讨论房屋租赁法时,一
我国城市空间规划利用制度发生着重大变革。 可用宏厚规范法模式建构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法》。规划文本制度的法律规范少而部委文件较多,地方法规规章正兴起。应当面对时代变化和实践需求,推动规划技术标准载体的法制化、多重化和合理化。在规划程序方面,要 加明确公众参与的条件与形式, 好配置参与中的权利, 加细化听证规定。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诉讼案件高发,为减少该领域诉讼纠纷的发生,加快纠纷的诉前解决,检察机关可以适当主动介入。城市 新活动应当突出追求高质量空间利用和工作生活品质的时代价值,通过创设城市 新功能区来加以推动。要在技术手法、制度设计等方面注意本国国情,根据土地开发权归属、容积率转移的价值取向等来建设空中空间利用法制。从 层面看,应当通过完善区域合作组织及其法制来推动区域空间协同走实
本书来自1997年的一系列讲座:哈佛大学的两次霍姆斯讲座,纽约大学的詹姆斯.麦迪逊讲座以及亚利桑的大学的J.拜伦.麦考米克讲座。 本书分为两编,每编两章。编主要是批评,第二编主要是建构。章从规范道德理论本身来讨论规范道德理论。作者的论点是,如果那些从哲学上论证我们应当改变道德信仰或行为方式的人想做的事只是改变这些信仰以及可能受信仰影响的行为方式,那么他们就是在浪费时间。因为,道德直觉既不服从,而且也不应当服从哲学家可能提出的、同道德争议相关联的一切孱弱论证。 本书的头两章着重指出道德和法理学理论的地方性(localness),指出其之所以被当作普适原则提出来,主要是因为其具有修辞的效果。这两章还要着重指出,人们常常把道德和规范的搞混淆了,并因此,人们把法官必须决定哪方“应”胜诉错语理解为法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