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行为作为犯罪方式在刑法中的确立,反映了国家在立法技巧和控制犯罪的刑事政策的变化,丰富和发燕尾服了刑法学中关于犯罪行为的理论,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本书是内本系统研究持有犯罪的学术著作,旁征博引的论述,入木三分的阐释,填补了刑法理论研究上的一项空白。
犯罪与刑罚作为刑法的一对基本范畴,两者共同构成了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但是,在我国刑法学界,这对“孪生兄弟”并未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犯罪研究备受青睐,而刑罚研究则颇受冷落。关于犯罪构成或刑事责任的长篇大论的专著、浩如烟海的论文让人眼花缭乱,与少量有关刑罚方面的论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使刑罚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就附加刑而言,因其在地位与性质上,与主刑相比处于从属地位,在惩罚的严厉程度上,显然属于一种轻刑罚。因此,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从立法者、司法者、学者,还是从社会公众,甚至受刑人本人的角度,附加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年来,虽然有关附加刑研究的著作有所增多,司法实务部门也开始关注附加刑,特别是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但相关著作的注释法学色彩
真正的学者也有被误解的时候、受攻击的场合,但是我们仍然应当作一个执著的布道者。在讲坛上、在争论中,我也经常性地遭遇少部分人的质疑:魏东的观点基本上体现的是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立场、辩护律师的立场。面对质疑者的疑惑,我同样愕然。次第二次我都辩解我表达的是现代刑事法治理性的基本立场,我申明的观点是一个中道的社会人、一个普通老百姓和一个纯粹学者关于刑事法治公正观的希冀;第三次及其以后,我强调这是一种法政治学、一种公正有效治理社会的学术见解,是一种刑法学理论研究中尽努力达到学者“对刑法公正观整体感悟的纯洁无私的语言表达”的作文心态,没有掺杂个人私利和盲从。我明白,反对我所吹捧的观点(其实已经成为当下人类共识的刑事法治立场)的人一般都是“有识之士、有为之士”,更多的是屁股还保留在座上客地
本书结合精神医学,刑事政策学、哲学、心理学等学科知识,通过生动、翔实的案例,从刑事一体的角度,对精神阻碍答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就精神障碍者责任魅力的概念,本质、在刑法理论中的地位,其哲学和精神医学基础,判定与鉴定以及对实施危害行为的精神障碍者如何处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刑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要确定哪些行为是犯罪、是否可以达到立案的标准、其罪名怎样、对各种犯罪要根据哪些情况决定刑罚、具体的刑罚又是什么。本丛书共有四册,内容分别是:(1)定罪、量刑总原则;(2)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国防利益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方面的犯罪及军职罪;(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渎职犯罪;(4)破坏经济秩序、贪污贿赂犯罪。 本丛书内容新、罪名全、语言通俗易懂、实用性强。它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的工具书,也是一般社会公民学习刑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读物。
刑法与行政法关联问题是指刑法规范与行政法规范之间存在的从属、交叉,冲突、混同等关系的总称。刑法与行政法关联的问题从范畴上来看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是静态关联,指行政法对刑法的影响,或者称为刑法对行政法的从属性,具体表面为行政法规范对刑法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定罪量刑等问题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为动态关联,表现为在立法层面上一般违法行为的入罪化和犯罪行为的出罪化。刑法与行政法的关联,从关联形式上来看包括刑法对行政法的依赖、刑法与行政法的交叉与竞合、刑法与行政法的冲突三个方面。
罪刑法定主义是我持续关注的一个课题。本书的三部分内容是我在不同阶段对罪刑法定主义思考的成果。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虽然平铺直叙,不见波澜,但以体系性的叙述展示罪刑法定主义的一般精神。第二篇写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是为罪刑法定主义立法化而摇旗呐喊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为题,发表在1996年《法学研究》第5期,是我个人最为满意的一篇论文。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为题,发表在《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现实阐述,结合有关案例和素材
陈如所著的《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治理》基于南京市和全国其他地区的大量实证调查,采用定性与定量的方法,以宏观与微观的视角,《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治理》在分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与特征基础上,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理论,从个体、家庭、学校、社会四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进行综合分析,并以社会控制理论为框架,评估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模式的特征与缺陷,提出并构建了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的宏观与微观调控机制,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治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根据《刑事审判参考》主编会的决定,自2012年始,《刑事审判参考》由原32开改版为特16开。改版后的《刑事审判参考》仍为双月刊,全年共出版六集。张军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设有以下栏目:指导案例、刑事立法、司法规范、刑事政策、审判实务释疑、编辑部答疑和学术前沿等。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部门法学。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刑法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书阐述的是一个内在于法条.依附于法条的法理,法条所承载的规范在本书中占据着中心的地位。从法条出发,并最终回归法条,对刑法理论进行规范的审视。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本书之所谓规范刑法学。
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刑事法治理念、刑法方法论以及刑法某些重要知识点等方面讲演的录音整理稿,记载了作者在过去十年间在刑法学基本理论、研究方法以及一些刑法热点问题方面的讲演精华。本书内容丰富,论述透彻,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本书对刑期折抵制度的研究达到了相当的理论深度。对刑期折抵制度的理论定位,表明作者能够站在一个刑罚理论的高度,深刻地揭示刑期折抵制度的法律性质;尤其是作者从刑罚执行权消灭这一视角界定刑期折抵制度,是十分独到且具有新意的。
作者整理自1997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0年来,在新刑法实施过程中思考、研讨过的典型疑难案例和法律适用问题,;力图客观记录、探索刑事司法疑难问题的心路历程,从中提炼、总结可资借鉴的司法实践经验。书中涉及刑法总论与各论的29个专题,数百个带共性的刑法适用争议问题。既从法理上充分论析解决实务问题的依据和理由,又从实际问题中抽象、概括新的理论范畴和规则。各论题不仅对司法实践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而且为深化刑法理论研究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实务上的见解。《刑法适用疑难破解》是一部以探讨、解决司法实务争议问题为重点,以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为特色,并且注重归纳、总结刑法适用方法的应用性刑法著作。
本书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推出的研究成果。针对国际上讨论热烈的死刑问题,根据中国的案例进行实证分析。本书是在次大规模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写成的调查分析报告,主旨是从维护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分析案卷,强调要加强死刑案件辩护,并深入研究行之有效的辩护方法和技巧。内容有案卷分析、深度访谈、数据统计分析等。既有深入的理论分析,又有可靠的案例资料,因此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读性,是司法和教学的参考书,在我国司法界、大专院校法学专业拥有较多的读者。
犯罪与刑罚作为刑法的一对基本范畴,两者共同构成了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但是,在我国刑法学界,这对“孪生兄弟”并未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犯罪研究备受青睐,而刑罚研究则颇受冷落。关于犯罪构成或刑事责任的长篇大论的专著、浩如烟海的论文让人眼花缭乱,与少量有关刑罚方面的论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使刑罚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就附加刑而言,因其在地位与性质上,与主刑相比处于从属地位,在惩罚的严厉程度上,显然属于一种轻刑罚。因此,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从立法者、司法者、学者,还是从社会公众,甚至受刑人本人的角度,附加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年来,虽然有关附加刑研究的著作有所增多,司法实务部门也开始关注附加刑,特别是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但相关著作的注释法学色彩
刑事政策和策略问题博大精深。这本书的写作试图把党和国家在各个不同时期提出的实施的刑事策略进行系统的归纳,使之在理论上形成的体系。此书所分的三编就是这一体系的基本框架。对每一具体政策的策略问题,我们能力求写清它的历史沿革、内容实质、作用和意义以及在法律中的体现和实践中的运用问题。此书主旨不在于形成一个一般学术意义上的刑事政策学,而在于从实际出发,完整、准确地总结党和国家和刑事政策和策略。这是本书的主要特点。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确立的我国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应当坚持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确立,将对我国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产生重大影响。本书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行了全面研究,内容涉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各个层面。除章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原理的阐述以外,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罚金刑制度,缓刑制度、假释制度和量刑制度都是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刑法制度,社区矫正制度、刑事和解制度、轻罪刑事政策中涉及的不起诉制度和协商性司法制度,都是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刑事诉讼法制度。本书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并借鉴外国的司法经验,对上述制度都作为深入的探讨,对于我国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
该书论述了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大背景下附条件逮捕制度的科学性、合法性、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对该制度的构建、运行及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可谓是一部着眼于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制度创新和实践操作的著作。本书还收录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关于对重大案件正确适用附条件逮捕加强定期审查工作的规定(试行)》,该规定是在充分调研、系统论证基础之上形成的,有利于规范和指导附条件逮捕工作。本人相信,该书的出版,对推动附条件逮捕制度的完善、促进审查批捕工作的正确开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中国古代社会绵延几千年,经历了多个不同历史时期以及许许多多的朝代,本书选择了上至秦帝国、下至清王朝的几位代表性人物和典型事件进行分析。通过对人物思想、事件的勾勒,品评刑政得失,以求古为今用。执政者推行的刑政,既烙上了当政者个性的印记,也大体反映了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制度和思想,是研究中国刑政史的两翼,两者结合,更能洞窥中国刑政的全貌。
“持有”行为作为犯罪方式在刑法中的确立,反映了国家在立法技巧和控制犯罪的刑事政策的变化,丰富和发燕尾服了刑法学中关于犯罪行为的理论,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本书是内本系统研究持有犯罪的学术著作,旁征博引的论述,入木三分的阐释,填补了刑法理论研究上的一项空白。
刑罪与犯罪的关系是刑法理论思维的前提。本书在对刑法研究对象的深入思考中提出刑罪关系问题,详细考察了刑罪之间相互作用的基本条件、根本性质、主要特征以及刑罪关系发展的历史轨迹,通过对刑罪关系内在矛盾的分析,论述了刑罪关系的道义根源、社会本质、观念形态、动态平衡规律、在司法审判中的特征、在刑罪执行中的变化等许多基本问题,阐发了一系列深刻的见解。
本书立足于刑法客观主义立场,承认法益概念的重要性,并主要按照行为无价值论的进路,全面论述犯罪成立理论、未遂论、正犯与共犯、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本书的特色在于:(1)按照阶层的而非平面结构的理论,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和客观要件,实现体系上的创新,在“体系的思考”上迈出了关键步伐。(2)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提出独到、深入的见解,在建构“精巧的刑法解释说”方面进行尝试,在“体系的思考”中凸现“问题的思考”。(3)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紧密关联性,强调刑罚的积极预防功能,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4)提倡学派论争,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保持紧密关联,限度地贯彻了思维的前后一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