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在现代法治的框架内和全球化的背景下,系统深入地阐述和讨论了民事诉讼基本原理和主要法理问题。本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民事诉讼基本理论构成、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之诉、民事诉讼证明、审判程序、民事诉讼判决和裁定以及民事强制执行等。
《审判要旨系列: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审判要旨》内容共分上下两部分,上篇研究、探讨了相邻关系的基本理论及审判实务问题;下篇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进行讲解。
查明案件事实,弄清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维护,司法的实体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保障,司法程序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实现,在现代的司法证明活动中,司法鉴定是服务于司法的科技实证活动。那么司法鉴定是什么,该怎么实现司法鉴定?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下刘红、纪宗宜和姚澜便三位教授的《南岭法学学术文库·司法鉴定证据研究》吧。
非诉讼纠纷方式(包括传统的调解与现代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即ADR)是现代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系统地探讨了现代法治条件下非诉讼纠纷方式的地位、功能、理论框架以及制度建构;同时,对世界各国现行的、从民事诉讼制度到各种ADR所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建构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初步的设想和预测。主导思想是,主张在法治的前提下提倡社会成员的自治性;在注重纠纷解决的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益与效率;在弘扬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提倡协商与双赢的精神,在健全民事诉讼制度的同时,重视发挥传统和新型的ADR的作用,并使二者达到协调和互补,建立适应我国社会现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海事仲裁中,伦敦海事仲裁的性、其制度的先进性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伦敦之所以能成为重要的海事仲裁中心,长期雄踞国际海事仲裁业的霸主地位,当然有其历史的地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则是由于伦敦拥有十分健全和完备的海事仲裁制度。伦敦海事仲裁制度不仅对英国仲裁立法,而且对国际海事仲裁制度亦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与作为同行的伦敦海事仲裁相比,我国的海事仲裁业还相当落后,海事仲裁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不断推动我国仲裁制度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伦敦海事仲裁制度无疑能为我国海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进而为实现我国海事仲裁业及海运业在新世纪的崛起和腾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书以英国仲裁法及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为主线,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方法,从理论
时下行政诉讼的理论论述与知识读物已“汗牛充栋”,之所以要在此时写这样一部书,主要是考虑到,尽管行政诉讼方面的理论研究已日趋成熟,但对于那些真正因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行政相对人而言,打一场行政官司、将自己的“父母官”推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仍然是一件讳莫如深、可望而不可及的“品”。不用说普通民众,就是身为国家行政执法者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其执政、执法所必需的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基本上也还处在知之不多或知之不深的水平上,存在着对行政诉讼的畏惧心理,怕当被告,怕败诉。 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怕当被告的心理障碍主要有二:一是对“被告”一词的误解,觉得不太好听,甚至把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混为一谈;二是担心行政诉讼将影响行政机关
本书倾注了作者十几年对诉讼心理学潜心研究的心血。 本书是作者在原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该学科体系架构与实践应用的众多问题,吸收相关理论成果,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的产物。 本书对诉讼心理学的基本原理,不同的角色个体及其不同类型的诉讼反映出来的诉讼心理特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分析,在探讨心理特点和规律的根源问题上,更有效地考虑了从诉讼规则到实体规则的结合。
本书在内容上以诉讼制度的一般性内容为研究对象,揭示和描述了诉讼制度的共同性机理及应然状态。在研究方法上,运用法理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解析和诠释了诉讼制度的基本要素,并试图在诉讼制度与其基本要素之间建立起一种合理的、内在的联系。
本书共分5个章节,对民事裁判的方法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民事裁判方法的现状及其改进、发现请求权、请求权定性、寻找请求权法律基础、确定请求权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拟订了我国部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为当时已经启动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修改工作提供了巨大的智力支持。六年来,伴随着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国际刑事诉讼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在继续秉持实证研究与国际视角并重的原则下,汲取外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成果,对法典进行了全面修正,实现了模范法典拟订工作的连续性与常态化。
本书的实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对公证证据的概念与特征、种类、分类、结构形态与特点、公证证据的收集、证据能力的判断和对公证证据材料合法性审查的要求等方面从理论上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述:二是通过对不同民事主体的系统分类,用列举的创作方法告诉读者,属于哪种民事主体申办哪种公证事项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不同的身份、资格证明;三是根据我国物权立法和知识产权立法对财产权利的法律定位,分别从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知识产权4个层面对财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权利证明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告诉读者属于哪种公证事项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不同的财产权利证明;四是用列举的创作方法,在本书中列举了420多个当事人申办各类公证分别应当提交的有关身份、资格和财产权利证明,且都有出处和依据,确保了公证证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