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法》一书自1982年首次出版以来,至今已经历了8次修订,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2012年出版的第九版。本书已经成为了欧美各国关于航空法律制度的经典读物,其突出特点是全面地展示了在航空领域,各个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已经取得的共识和尚未达成一致的问题,涵盖的法律领域囊括了物权(航空器权利)、合同(货物和旅客运输、保险安排)、侵权(撞机等飞行事故、产品责任)、公共管理(空域管理、事故调查)、市场管制(准入条件、环境保护、竞争秩序)以及刑事责任等全方位的议题。特别地,本书还辟专章总结了欧盟这一独特法律体系中的航空法制问题。本书适宜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航空业界人士的专业参考读物,也可作为法学专业和航空专业的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指导用书。
《国际航空法》一书自1982年首次出版以来,至今已经历了8次修订,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2012年出版的第九版。本书已经成为了欧美各国关于航空法律制度的经典读物,其突出特点是全面地展示了在航空领域,各个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已经取得的共识和尚未达成一致的问题,涵盖的法律领域囊括了物权(航空器权利)、合同(货物和旅客运输、保险安排)、侵权(撞机等飞行事故、产品责任)、公共管理(空域管理、事故调查)、市场管制(准入条件、环境保护、竞争秩序)以及刑事责任等全方位的议题。特别地,本书还辟专章总结了欧盟这一独特法律体系中的航空法制问题。本书适宜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航空业界人士的专业参考读物,也可作为法学专业和航空专业的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指导用书。
现代国际仲裁是一种设计精密而复杂的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常用于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当事人试图通过仲裁顺利解决争端必须至少满足三个条件:,鉴于仲裁管辖权在根本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之间须存在一份有效仲裁协议。第二,仲裁庭须按照准据法及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来操作仲裁程序,直至作出仲裁裁决。即便仲裁规则赋予仲裁庭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仲裁庭一般仍有义务保证整个仲裁程序的合法性。第三,仲裁裁决作出后,除非“败诉”的当事人主动执行,否则“胜诉”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相关国际条约及法院地国的法律强制执行该仲裁裁决。 一般而言,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得到满足,争端才可通过仲裁解决。然而在现实中,在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出现超出当事人乃至仲裁庭预见的“意外情形”,典型情形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文本于1983年4月在海洋出版社出版。为了满足立法、管理、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决定再次印刷发行。 在以往的使用中,不少读者提出了原中文本中的错漏之处。为了使用的准确性,值此重印之际,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英、法、俄等三种文本,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和辞书,对公约中文本中一些明显、重要的错漏和不准确之处进行了补正。考虑到原中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仅将补正的条文引注在书页的下方,供读者鉴别,以达准确使用的目的。涉外引用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中文本为准,特此说明。
荀恒栋,1991年5月与他人合著普法读物——《军队法律事务处理指南》;1994年11月,出版我国第一部军婚特别规定专著——《军人婚姻法律问题》;2000年9月,出版第一部个人法律作品集——《军人与法》;2003年7月,出版军婚特别规定专著——《军婚特别规定新解》;2005年7月,出版第二部个人法律作品集——《军人与法》。本书为现代战争法律战战例专著。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文本于1983年4月在海洋出版社出版。为了满足立法、管理、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决定再次印刷发行。 在以往的使用中,不少读者提出了原中文本中的错漏之处。为了使用的准确性,值此重印之际,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英、法、俄等三种文本,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和辞书,对公约中文本中一些明显、重要的错漏和不准确之处进行了补正。考虑到原中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仅将补正的条文引注在书页的下方,供读者鉴别,以达准确使用的目的。涉外引用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中文本为准,特此说明。
本书被称为系统全面阐述平时国际法的一部杰作,是的国际法专著和颇具世界影响的国际法教科书。 全书简述清晰,分析严密,参考资料详尽,履盖面综合全面,案例典型而丰富。展示了布朗利教授对平时国际法主要问题的实事求是研究精神与实证分析技能,体现了其结合复杂国际法案件自如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理论与方法剖析各种含混费解的国际法规范的高超水平,揭示了国际法运作的现实情况和国际法在国际生活中的独特地位。
本书旨在探讨法律推理或法律逻辑问题。“法律的源头活水向来是经验而非逻辑”,这是霍姆斯大法官的经典名言。本书不挑战这个陈述,但主张法律推理或法律逻辑可以扮演同等的甚至更重要的角色。本书乃是针对法官、律师与法学院学生而撰写的。有点奇怪的是,这似乎是第一本这样的书。亚狄瑟法官并未提议任何命令式的规则,让法官的意见或律师的辩词都要采用某种特定的形式。他是在强调,有必要发展出指引,而他也提供了某些指导。此一建议蕴涵了他30年法官与20年的法学教授的经验。为了使法官与律师双方更能够理解法律推理在撰写意见书或辩护时的重要性,我确信他很欢迎质疑这个导论的要素的合理性。他相信他的话对于法学院新生来说特别重要:“从你们进入法学院,不知所措的第一天起,到成为律师或法官,甚至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
本书被称为系统全面阐述平时国际法的一部杰作,是权威的国际法专著和颇具世界影响的国际法教科书。 全书简述清晰,分析严密,参考资料详尽,履盖面综合全面,案例典型而丰富。展示了布朗利教授对平时国际法主要问题的实事求是研究精神与实证分析技能,体现了其结合复杂国际法案件自如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理论与方法剖析各种含混费解的国际法规范的高超水平,揭示了国际法运作的现实情况和国际法在国际生活中的独特地位。